申领对象

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

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奖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申领材料要求

1.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承诺书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4.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5.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

6.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见习单位可前往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或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审核与拨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验材料并复核补贴申报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后,报财政局拨付资金。


补贴申请办理时限

申报受理截止日,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现场核验、公示时限不计算在内)。


补贴申请办理地点

1.窗口受理: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窗口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市  直: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窗口  0724-2354966

沙洋县:沙洋县启林大道4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1-4号  0724-8568068

钟祥市:钟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九楼909室(莫愁大道50号)  0724-6900806

京山市:京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0724-7221319

东宝区: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楼607办公室(东宝区泉口一路15号)  0724- 2378420

高新区·掇刀区: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窗口B15号(官堰湖大道88号)  0724-2444410

漳河新区:漳河新区天山路一号汇金中心B座一楼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办公室  0724-8658126

屈家岭管理区:屈家岭管理区五三中路14号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5楼507办公室  0724-7418005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通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服务为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