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6月26日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7月3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聚焦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体“上下楼难”问题,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对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城市宜居性的关键民生工程。荆门市作为全省老龄化率较高的城市,老年人“上下楼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的突出民生痛点。制定条例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地方立法系统性地破解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制度难点和现实堵点,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和经验上升为重要制度规范,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让这项民生工程有法可依、真正惠及民生。
问:条例在服务民生和提升效率方面有哪些亮点?
答:条例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着力破解加装电梯难题。针对“意见统一难”,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分别规定了“方案公示”“争议解决”等内容,既充分保障多数业主改善居住条件的合法权益,又畅通了少数有异议业主的维权渠道,确保加装工作建立在广泛民意之上。针对“审批流程较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联合审查”内容,避免“群众来回跑”,实现“一次申请、部门联办”,让民生实事便利高效、更贴民心。针对“运维难度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对管线迁改、成片加装和统一维保、成本分担机制等内容作出了制度安排,从而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增强了加装电梯正常运行的可持续性。
问:条例在保障加装电梯安全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加装电梯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安全稳定。条例坚持将安全理念摆在首位,第二条从建筑主体安全层面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准入门槛,第十一条对加装电梯的可行性、安全性审查作出规定,并从设计、施工、维保等方面形成全流程监管闭环,保障加装电梯建设和运行规范。同时,条例高度重视电梯“装得好”更要“管得好”。针对“工程质量监管难”“后期维护管理难”,条例第三章“建设和管理”专章规定了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等内容,其中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对加装电梯的验收检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作出规定,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加装电梯稳定运行,切实守护居民“上下楼”的安全。
问:为了保证条例顺利实施,当前需要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答: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确保其有效落地,当前需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全方位宣传解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讲清加装条件、流程和权责,切实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做好立法衔接配套,按照“一款一策”的要求,同步修订具体实施办法,配套制定工作指引、技术规范、管线迁改协调机制等,为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维等环节提供明确标准,让条例规定更具可操作性。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党建引领、多方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红色引擎”作用,协助化解加装电梯中的各类难题,让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真正落到实处。四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条例施行后,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通过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深入了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针对加装电梯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条例在荆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