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印发关于《荆门市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深化国有资源、资产、资金(简称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市将全面提升国有“三资”管理水平,力争到2027年国有“三资”有效资产盘活率达到75%以上。为此,我市将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对政府拥有、管控的国有“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坚持“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原则,完善“确认、确权、确值”体系,最大限度统筹有效资产、提升有效投资。
《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国有资源管理方面,将聚焦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六类资源,提出了具体的盘活利用措施。例如,通过加强自然资源清查、推进矿产资源储备利用机制改革、创新林业资源经营方式等手段,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变资产。 在国有资产盘活方面,我市将针对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五类资产,采用“用、售、租、融”手段进行分类处置。特别是将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的盘活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证券化。
在国有资金使用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并发挥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动态清理民生类、惠企类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出方式;同时,加强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此外,还将创新推动“拨改投”改革,加快构建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体系建设。
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推进,我市明确了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同时,建立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级主管部门分类指导、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并优化配套政策,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我市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盘活国有“三资”,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杨国良 刘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