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各单位: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持续改进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持续改进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力打造政务、产业、创新、开放、法治“五大生态”,推动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为加快建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助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打造系统完善的产业生态环境,强化产业“第一支撑”
(一)着力构建高质量产业链。完善“链长 链主 链创”工作体系,围绕石油化工等13个重点产业链,制定实施“一链一策”。(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制定向民营经济开放产业和事项推介目录清单。(市发改委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推广长城、亿纬等产业链招商模式,全面提升靶向招商精准性。围绕氢能源应用、“低空 ”等领域发展,深度探索应用场景招商。(市招商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探索“管委会 公司”等运营模式,推动各类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集约发展。(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二)着力构建高富集资金链。持续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301”线上快贷模式,建立健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实现2025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同比增长5%以上,力争2025年信贷增幅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市政府办、人行荆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建立中小企业涉诉涉法负面信息澄清机制,避免金融机构因获取信息不全面影响中小企业正常贷款。(市法院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推广“创新积分贷”“科技人才贷”“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荆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通过租赁、委托运营、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资产资本化。(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着力构建高效率服务链。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创新支持体系,支持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专业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市科技局、市经信局、荆楚理工学院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按照“六有”标准建设研发机构,确保2025年各县(市、区)覆盖率均超过50%。(市经信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支持园区以市场化方式链接技术交易、法律税务等优质专业服务机构和资源,为园内企业提供一站式优质第三方服务资源。(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园区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市审批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四)着力构建高水平创新链。推动科创供应链平台扩容增效,建立“中心 节点 驿站”三级服务网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做强制造业中试平台、科创企业孵化器等关键支撑,支持中航特飞所组建漳河实验室,支持亿纬动力组建龙泉实验室,并积极申建湖北实验室。推动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高效运营,力争入驻率达到70%。(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控集团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五)优化市场准入。巩固拓展“一键通”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环节证照“联办、联变、联销”。复制推广“个转企”改革试点经验,确保钟祥、京山等地全面完成“个转企”系统上线运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政策规定,不断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事项办理程序。(市税务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六)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衔接,探索“1 N”审查模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过程审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推行“1133”支付模式,缩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和支付时限。(市财政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复制推广招投标评标环节快速纠正试点经验,系统整治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入AI算法分析投标数据,穿透式筛查围标串标线索。(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七)夯实要素支撑。持续深化电价机制改革,鼓励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绿电绿证交易,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持续降低用能成本。(市发改委、荆门供电公司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打造铁水公空多式联运枢纽,高效运行荆门至盐田港等专线专列,开通运行漳河机场至花湖机场货运航线,力争5A级物流企业实现“零”突破,持续降低物流成本。(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推动我市高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增设急需紧缺专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大力实施“大学生引(回)荆”计划等活动,2025年新增返乡创业2500人以上,引进大学毕业生3.5万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八)深化信用建设。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开展守信典型失信案例集中发布。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及信用合规管理试点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实现信用修复零差错、无有效异议,初审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打造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让企业群众可感可及
(九)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积极推动全省新增25个重点事项以及277项承诺办事项、1016项宜荆荆都市圈通办事项落地实施。(市审批局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十)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建设5个一站式集成、线上线下协同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涉企服务“一类事”事项目录》,打造6个荆门特色涉企“一类事”服务场景。聚焦项目、政策等涉企服务重点领域,为企业提供更多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市审批局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加快推进DeepSeek等AI技术本地化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智能问答机器人、12345智能坐席助手等政务服务中应用。(市数据局、市审批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十一)深化惠企政策落实。升级优化荆门智慧企业服务平台,全量精准标注政策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评审规则等审查要点。持续打造“惠企政策直播间·小窗口打造全链条”服务品牌。深化落实“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模式,定期沟通解决惠企政策落实中的跨部门梗阻问题。(市经信局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十二)深化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拖欠账款化解行动,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督办力度,力争年底前全部清零。推动国有企业账款清欠化解率走在全省前列。(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严禁以规范招商引资为由不依法依规履约践诺。(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十三)深化助企纾困服务。常态化推进“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市经信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巩固“两个畅通”平台建设成果,加大疑难问题协调督办力度。(市审批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扎实做好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力争2025年进入全国百强。(市工商联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积极开展“企业家日”、政企早餐会和“3 N”暖企慰问服务等系列活动。(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十四)优化法治护航服务。开展“荆心助企·法治护航”十项行动。纵深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智慧综合执法办案监管系统,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云监督”。推广“监督 服务”模式,优化“综合查一次”,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加强税收科学征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引导税法遵从、合规经营。(市税务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依法拓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推广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市司法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行事前、事中、事后“说理式执法”。(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持续解决执行难题。建立执行联动督办机制,开展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终本清仓等专项行动。推行执行调解,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合理依法采取执行和解方式。(市法院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强化公法协同联动,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市法院、市公安局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十七)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扎实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谨慎出台收缩性抑制性政策,杜绝中小微企业歧视政策,推动各类政策同向发力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市发改委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落实涉企政策制定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和行业商(协)会代表意见建议,普惠性政策听取意见时原则上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50%。(市经信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打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行提前申报、先放后检、远程视频检查等改革举措。推广“云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和出口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将重点锂电池中间品企业纳入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培育AEO企业1家。(荆门海关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九)促进外资项目落地。持续开展利用外资攻坚行动,力争人均高技术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市招商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开展“千企百展出海拓市场”“优势产业海外行”等重大经贸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120家次。(市商务局、市工商联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做好“一对一”包联、全流程服务,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市招商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强化开放保障服务。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工作,采取内培外联工作模式,支持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逐步拓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市司法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一)优化外籍人才服务机制。全面推行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便利、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根据实际情况签发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市公安局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六、打造和谐宜居的社会生活环境,让经营主体安心舒心暖心
(二十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市卫健委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新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3360个。(市教育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打造“遇见园博园”夜经济,推动漳河万达商圈与生态运动公园、凤凰湖湿地公园深度融合,培育运动休闲消费新场景,形成高品质、多样化、全覆盖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城控集团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增筹集保障性住房900套。(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构建便利出行网络。完善支撑城市高效运行的交通系统,更好满足群众“快行慢游”出行需求。(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忠勇路西段、尚义路东段等工程建设,打通城区交通堵点。(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加快建成武荆宜高铁和襄荆高铁荆门段,确保年内通车。(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及时优化调整公交环线、干线及园区线路,方便产业工人出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新建改造充电桩1050个以上。(市城管委、市发改委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肉类产品违法违规等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提升垃圾分类覆盖率,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实现全覆盖,县(市、区)居民小区及自然村覆盖率不低于50%。(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以上。(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开展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完成38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加大文体娱乐业支持力度,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培育乐享消费、智慧消费及“演艺 ”“体育 ”等多元化消费模式。(市商务局、市文旅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城市书房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5个以上,开展青年音乐会等文化活动2000场次以上,建设社区健身苑等体育设施项目20个以上,推动建设重点文旅项目10个以上。(市文旅局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七、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高质量考评范畴。坚持对标一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积极争创国家、省改革试点并复制推广;强化统筹调度,开展季度拉练、第三方调查评估,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加强宣传引导,打造更有影响力的“荆天办”品牌;突出问题导向,用好营商环境“观察员”,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