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市城管委
日期:2024-07-03 16:59

(2024年6月29日)

近年来,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城管委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统筹职责,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要求,着力抓好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示范引领、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完善机制体制,实现纵深联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常态化组建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议事机构,并成立了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形成了高位统筹、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了《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中心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市城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此外,每年年初印发全市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出台了《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现场会、调度会,统筹部署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强化考核评估。施行“月调度、季评估、季通报” 考核评估制度,评估结果靶向通报至各地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并上报至省住建厅与次年省级奖补资金挂钩。

(二)强化宣传教育,助推习惯养成。一是积极营造分类氛围。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省关于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号召,扎实开展“垃圾分类我先行,美好环境共缔造”“践行新时尚,分类志愿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去年7月份以来,累计刊发宣传报道500余篇(次)、开展大小宣传活动3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每季度在垃圾分类覆盖区域至少开展一轮上门入户宣传,居民垃圾分类意识逐步提升。二是全面引导各方参与。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荆门市党建引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会同市教育局印发了《荆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印发了幼儿、小学、中学垃圾分类读本1.4万册,每个学校每月至少纳入课堂教学1次、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主题活动2次。会同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号召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去年7月份以来,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大小规模主题宣传活动900余场(次),参与志愿者约1.3万人(次)。三是持续培养分类习惯。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识GB/T19095-2019》要求,设计制作黑色其他垃圾袋和绿色厨余垃圾袋,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颜色保持一致,并在垃圾袋上印制垃圾分类标志和相应类目的常见生活垃圾,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目前,共发放“两袋”24万余个。四是积极打造宣传阵地。督导各地科学选址,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建设。目前,全市共打造各类宣传阵地11个,其中市静脉产业园、沙洋县平湖公园垃圾分类宣传体验馆被省厅授予全省第一批垃圾分类科普宣教基地。今年以来,各垃圾分类宣传阵地接待参观人员8000余人(次)。

(三)坚持示范引领,推动提质扩面。一是精心打造示范试点。坚持以点带面,着重在中心城区“2+9+6”垃圾分类示范点位开展达标升级(2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社区、9个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个区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探索推进党建引领、物业主导、三方引入等模式,形成了投放收集制度、宣传引导制度、奖惩激励制度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实施 “一坑两桶三上门”源头减量模式和“一袋一点一兑换”的减量措施,精心打造“生态绿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积分兑换+寄递物流+交通驿站等),其经验在全省交流,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目前,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2个、示范村110个,建成第一批省级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示范社区2个、示范村2个。二是优化垃圾分类模式。学习兄弟城市先进经验,先后出台《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荆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垃圾分类指引规范》等规范标准,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等不同场所配置分类设施提出了简单分类的思路。其中城市居民小区实行“楼栋两分、小区四分”和“两袋对两桶”的分类模式,农村实行“一坑两桶三上门”的分类模式。三是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在示范片区、示范小区、示范村等创建经验基础上,全力推动城市居民小区、乡镇自然村垃圾分类工作。目前,中心城区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市)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303个,覆盖率达64.6%;全市开展垃圾分类的自然村4445个,覆盖率达44%。四是多领域开展达标创建。会同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社区、机关、学校、医院、餐饮企业、快递网点等9类场所示范达标创建标准,开展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奖补,切实发挥“灯塔”作用。

(四)加大设施投入,完善收运体系。一是设施升级改造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全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落实“撤桶并点”要求,增加遮雨、照明、洗手等便民化功能,切实提升居民分类投放便利。截至目前,中心城区累计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3039个。二是有害垃圾收运处体系逐步健全。督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55个,配套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31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害换有爱”活动,不断增强有害垃圾收运、暂存能力。与湖北朴朴蓝公司签订了中心城区有害垃圾委托收运处置协议。同时,督导各县市均与有资质的有害垃圾收处企业签订了委托协议。截至目前,平均每季度清运处置电池、过期药品、墨盒等各类有害垃圾0.5吨。三是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初步形成。结合荆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印发了《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任务清单》,建改垃圾分类智能交投点413个,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78个。此外,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两网融合”。其中,“蛙哥管家”“产投收”等上门回收企业先后在我市落户。

(五)加快项目建设,提升处置水平。一是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中心城区、沙洋县、钟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先后建成并投入运行,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今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能力共1850吨。2023年6月,协调京山市将生活垃圾转运至中心城区、沙洋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协同处置,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二是因地制宜建设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中心城区、沙洋县、钟祥市采用集中处理模式,京山市采用“集中+分散”处理模式,共建成17座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处理厂(站),设计日处理能力达247.5吨。中心城区正在加快推进家庭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5吨,预计今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三是持续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投资1.5亿元,在东宝区建成祥泰环保产业园项目,包括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分拣中心、大件家具处置中心等单元。其中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内设6条分拣线,通过人工分选、滚筒筛选、磁选、风选等技术,日处理可回收物达100吨。

二、主要问题

一是分类意识不牢固,习惯养成不够。垃圾分类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推进过程还需不断磨合 。近年来,我市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居民知晓率大幅度提升,但受传统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影响,部分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高,参与度、准确率与目标值还有一定差距,习惯养成还需长期坚持。

二是奖惩机制不完善,便民引导不够。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措施主要为红黑榜、积分兑换等。“红榜”即对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积极性高、积分高的居(村)民予以表彰,“黑榜”则对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不高的居(村)民予以督促;垃圾分类积分可兑换抽纸、油、盐、酱、醋等生活日用品。奖惩激励对居(村)民吸引力不强、触动不大,垃圾分类的红利鞭策和处罚震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共同缔造不常态,群策群力不够。近年来,我市探索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模范带头和监督作用,发动居(村)民共同缔造,自愿成为家门口的保洁员、收集点的分拣员和积分超市的兑换员,推动居(村)民积极参与主动分、自觉兑、规范处,取得良好效果。但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不常态,形式方法较为单一,没有充分调动全社会的智慧力量,全民垃圾分类共谋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示范创建引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模式、压实属地责任、激发工作潜能,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共同缔造达标创建活动,树立“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机关、示范校园、示范家庭、示范医院”的旗帜效应,形成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局谋划、点片开花的局面。

(二)持续推进源头分类减量。按照公共机构强制分类、社会鼓励分类、家庭奖励分类的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垃圾分类奖励激励机制,开展系列评先评优活动,在生活垃圾源头—家庭分类上狠下功夫,推动习惯养成,实现源头分类、源头减量。

(三)持续补齐分类处置短板。积极争取垃圾分类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市民参与激励资金、正向宣传引导资金;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支持,推进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分类绿色中转中心的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能力;合理健全垃圾分类的链条流程,补齐厨余垃圾末端处置短板。

(四)持续强化常态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监管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督导各地逐级建立健全评估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压实基层社区(村)、物业等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村)治理重要内容,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为常态化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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