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市民住房消费“卖旧买新”,市住建局出台了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方案,试行期1年(2024年1月25日-2025年1月24日)。活动是指业主将符合条件的旧有住房出售作为公租房,同时用所获交易资金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活动开展的范围是产权人旧有住房位于主城区三级地区域以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位于主城区和五个组团。
房屋要满足:住房权属、住房位置、住房安全、使用年限、单套面积和物业服务等条件。主要办理流程是:自愿登记、审核查勘、房屋评估、协商收购、选购新房产权过户、网签付款、交付办证等。
本次收购旧有住房套数暂定为260套,若收购套数已满,则不再受理“卖旧买新”住房信息登记。产权人卖旧房所得房款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比例不得低于90%。旧有住房产权人与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须为产权人本人及直系亲属。
详细政策咨询电话:0724-2633620,1304488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