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荆门市审计局
日期:2024-12-11 10:19

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10日在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党组书记  杨孟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议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高位推动,整改工作更加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市人大财经委专题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全面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优化工作机制,整改措施更加有效。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充分考虑问题的成因、整改的难度等客观因素,将审计查出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三类,分类指导、一类一策。立行立改类问题在审计报告出具后60日内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在审计报告出具后1年内整改到位,持续整改类问题在审计报告出具后5年内全面完成整改。

(三)深化贯通协作,整改成效更加显著。持续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组织等监督联动配合,着力增强监督合力。截至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个方面35类292项问题,已整改280项,整改问题金额3.19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6项。市审计局向市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8件,已立案查处27件(2022年13起、2023年14起),其中立案审查8人次、免职1人次、党内警告处分3人次、政务记过处分2人次、警告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9人次、批评教育15人次、书面检查5人次、约谈提醒单位2家、约谈提醒个人10次、通报批评1人次。

二、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经批准调整预算1427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纳入《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部分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下达中省专项资金。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5277.4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缴入国库。

(四)未及时征收政银合作基金利息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与中荆集团对接,待评估公司完成费用评估后,及时收缴基金利息。

(五)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存量资金10903.42万元缴入国库。

(六)部分政策制度亟需调整和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荆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按程序报批后印发。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各单位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进一步科学编制预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如市国动办已在2025年项目预算申报中,重新设定绩效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各单位已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等方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如市龙泉中学已重新修订《龙泉中学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三)项目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各单位积极整改,合理安排2025年预算项目。如市财政局已收回市科技局未使用的项目资金480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各单位已通过资产盘点、账务调整、系统补录等方式加强资产管理。如市残联已收回无偿借给市残疾人体育协会使用的办公室。

(五)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各单位加大往来款清理力度。如市供销社成立清理专班,对核查后部分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 ,已向市财政局提出核销申请。

(六)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等4个单位已按规定补齐报销附件、设立登记工会核算账簿、规范采购行为。市统计局已追回违规列支的费用3.96万元。市科技局等3个单位已收回多支付的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0.8万元。市交警支队已通过账务调整规范会计核算。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中心城区住宅维修资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应交未交住宅维修资金452.07万元的问题。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已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已完成资料审查手续,待资金到位后拨付。

2.部分小区应续交未续交专项维修资金50.84元的问题。市物业服务中心已督促各小区业委会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方案》,待小区业委会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后实施。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活期存款余额过大,影响增值效益的问题。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已修订完善《荆门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操作规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将活期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4.部分内部控制管理缺失的问题。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已督促市物业服务中心规范财务和档案管理,健全档案查询系统,定期开展业务与财务数据对账工作。联合银行共同开发智慧物业管理平台系统,实时查询资金交存、使用、结存等信息。

(二)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未落实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的问题。202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由省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提取。

2.部分工伤保险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市人社局已补发0.3万元丧葬补助金,追回多发放的0.7万元生活护理费和0.91万元伤残津贴。

五、中荆集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投资经营管理效益不佳的问题。一是中荆置业已通过重新公开招标、补办施工许可证、完善支付手续等方式提升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二是中荆集团已发函基金管理人进行清算,协商未果的,采取法律手段进行上诉。三是中荆高田公司已与市自规局、民营股东积极协商费用问题,通过法律途径催收货款,中荆资产运营公司积极参与石灰粉投标,力争2025年启动机制砂生产线。四是中荆集团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五是中荆资产公司已对相关人员作停职处理,收回门面租金5万元。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中荆集团已设立专人监督党委会会议发言情况,并如实记录发言内容。二是中荆集团已聘请律师追偿私募债券自持资金。三是中荆产投、中荆资产运营等公司已通过签订和解协议、提供担保等方式收回借款1406.5万元。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中荆集团已修订完善《资产出租管理办法》;金茂资产公司、中荆商贸等公司已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待评估报告出具后,根据实际价值入账;中荆置业已按程序将申请核销资产、负债的请示报至中荆资产公司,待中荆资产公司逐级上报审批后核销;对于资产核算不实的问题,集团在新财务软件建成后统一调整。

(四)企业内控及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中荆集团已修订公司章程,报市国资委批准后实施。二是中荆热能公司已与联成热能公司、税务机关积极协调,待方案出台后补齐发票与税款。三是已收回联成热能所欠房租及水电费31.68万元,收回货款491.64万元。四是中荆集团已收回超标准报销费用0.69万元。五是中荆集团待评估机构报告出具后,将基金利息收入缴入市财政局。

六、市属社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问题。2家集团已补充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内容。东方百货已修订2024年集团制度汇编,金城集团已向市供销社请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待批准后,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二)经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东方盛兴公司已修订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对公结算,纪检监察机关对挪用公款的相关责任人已立案处理。金城集团采取分期方式退还绩效挂钩风险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已注销企业办理财产清算,对长期未开展业务的电子商务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家集团已分别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其中金城集团通过调整账务的方式规范资产管理,东方百货采取转租、合作开发等方式规划利用闲置土地。

(四)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家集团已完善费用管理制度,今后将规范票据和财务报销管理。金城集团积极清收往来款,修订《专用劵卡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

(五)税收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东方百货已对相关收入成本进行账务调整,补计增值税40.14万元。金城集团已补缴个人所得税11.03万元。

(六)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2家集团已对涉及的资产、损益进行了账务调整,规范会计核算。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市城市建设批而未供用地已处置978.2公顷,闲置土地已处置308公顷。二是2宗37.02公顷被占基本农田已复垦。三是9宗临时用地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2宗临时用地已复垦复绿。

(二)矿产资源开采治理不严的问题。2家企业已接受行政处罚,4家企业已堆场清理,4家企业已补种绿植,3个生态修复项目已补栽灌木幼苗。

(三)部分提质改造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东宝区仙居乡、石桥驿镇两镇旱改水项目已完成所有款项拨付,京山市永漋镇两村旱改水项目已结清工程款。

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一是项目建设单位已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前期管理。二是未完成的合同内容已完成施工,未移交的道路、管网已移交,同时加强竣工验收后的管护工作。

(二)招投标管理及合同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项目建设单位已通过调整招投标领导小组、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处罚招标代理机构等方式规范招投标管理。二是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人员加强学习,强化监管,规范评标。三是项目建设单位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核减勘察设计费12.72万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加强与勘察、设计等单位的沟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对多计的费用在结算审查报告中进行扣减,对未按图纸施工的部分已按图纸施工。

(四)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已建立完善有关清单编制审核制度,会同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重新确认新增单价,扣减多计费用并调整结算审查报告,对相关造价咨询、监理等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通报和处罚。

九、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情况

(一)国有资产管理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市交警支队东宝大队原办公用房仍处于闲置状态,子陵中队备勤楼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是市龙泉中学账面原值23008.96万元的房屋和土地仍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部分资产与台账登记不一致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二)中荆集团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中荆资产经营公司等5家企业应收款8078.97万元长期挂账未整改到位。二是中荆集团投资荆门诚成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心1250万元资金面临损失未整改到位。三是中荆集团投资荆门市多维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5000万元资金,存续期满难以退出未整改到位。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钟祥市文集镇1宗被占基本农田复垦不到位。二是荆门市瑞邦石膏有限公司堆场等15宗临时用地复垦不到位。三是京山市鞍顺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履行“边生产边治理”职责不到位。四是荆门市五三园艺宗旗石灰厂等16家企业开展修复治理整改不到位。五是钟祥市旧口镇花园村旱改水项目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下一步,针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深入推进问题应改尽改、彻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推动实现标本兼治,以审计整改工作助力政府治理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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