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6211P/2024-0033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11-11
文 号: 荆政办发〔2024〕3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投建管”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4-11-11 15:11

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投建管”一体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投建管”一体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相关部署,扎实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整治攻坚项目建设,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监管体系,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运行效能,推进城市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部署,坚持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结合大财政体系建设和国企改革要求,通过对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三资”有效统筹、配置和监管,构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化”及“投建管”一体化新模式,推动城镇排水事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实现供排水一体化。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完成中心城区供排水设施、河道排水管网资产清查评估,分步将相关资产划转至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国资委以国有资本金形式注入市水务集团,由市水务集团统一运营维护管理;探索建立以进厂污水浓度、污水收集率、污染物消减量为核心的“按效付费”运维考核机制;开展竹皮河PPP项目专项审计,全面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到2027年底,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缺陷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污水管网攻坚任务,全面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化”,建立“投建管”一体化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投融资机制。

1.资产清查评估。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中心城区供排水设施、城区河道排水管网清产核资工作,厘清资产权属,建立资产台账。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市水务集团、市城控集团、市交旅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审计或清产核资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移交划转依据,资产冻结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城控集团、市交旅集团、市水务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2.资产划转。明确资产移交划转内容,制定出台《荆门市供排水设施资产债权债务处置及移交划转实施方案》。2025年9月底前,将中心城区(不含五组团,包括主城区、生态科技城、高铁新城、工业园区)范围内市政雨污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含小区、庭院排水管网及工业排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资产统一移交划转至市水务集团,同步签订《资产划转协议》。明确移交划转方式,相关国有股权及资产先行划转至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国资委再以国有资本金形式将股权与资产注入市水务集团。具体方式在《荆门市供排水设施资产债权债务处置及移交划转实施方案》中明确。(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市城控集团、市交旅集团、市水务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3.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采用“资产划转 授权委托经营 使用者付费 按效付费”模式,由市水务集团对接金融机构获取中心城区排水管网专项整治项目融资,通过调增污水处理费单价等方式覆盖融资本息。市水务集团配合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国债,多渠道争取上级支持。同时,进一步发挥水务全产业链优势和规模经营效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多措并举筹措排水设施建设资金。(牵头单位:市水务集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二)开展排水管网专项整治。

4.实施市政排水管网整治。2024年12月底前,市城管委统筹复核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及缺陷点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统筹理清市政排水管网整治项目,形成项目清单,制定市政排水管网整治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启动问题管网整治;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整治;202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202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务集团,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审批局、市城控集团、市交旅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5.实施小区及庭院排水管网整治。2024年12月底前,市城管委统筹各区复核小区及庭院排水管网混错接点位,制定小区及庭院排水管网整治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启动问题管网整治。各区要将小区及庭院排水管网整治作为区重点城建项目扎实推进,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总工作量的50%;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总工作量的90%;202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务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6.实施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爱飞客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配套市政生活排水管网整治。2024年12月底前,各区分别制定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团林污水处理厂工业单元、东宝电路板工业污水处理厂、爱飞客污水处理厂配套市政生活排水管网整治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并启动问题管网整治;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管网整治。(责任单位: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7.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制度,强化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管理,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制定排水管网整治标准和验收考核标准,作为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的依据。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对设计方案评审、施工过程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技术指导把关。整治项目实行挂图作战,紧盯管材质量管控、密闭空间作业、工地扬尘治理、道路封闭等事项,严格执行五方主体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排水管网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排水管网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验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三)开展排水设施运维监管。

8.开展排水设施运营维护。按照“厂网一体”运维模式,将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网(不含五组团,不含小区、庭院排水管网及工业排水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厂分步移交至市水务集团统一运营维护。2024年8月底前,完成原葛洲坝水务(荆门)有限公司管护的约506公里市政排水管网移交运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生态科技城、高铁新城)剩余市政排水管网移交运维;2025年5月底前,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高铁新城污水处理厂、爱飞客污水处理厂移交运维。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团林污水处理厂、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海慧沟污水处理厂待特许经营期满后移交市水务集团统一运维。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按时间节点与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运维单位市水务集团签订委托运维合同,并监督执行。(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城控集团、市交旅集团、市水务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9.强化排水设施运维监管。建立市区两级行业监管联动机制。2024年12月底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牵头,会同三区住建、城管部门探索制定以生活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为考核单元,以进厂污水浓度、污水收集率、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消减量为“按效付费”核心指标的“厂网一体”运维考核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严格规范开展市政排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常运维监管及考核付费。严格污水接入和监管执法,落实排水、排污许可制度,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上图”,健全排水户排水监管体系,整治“小散乱”排水户污水排入雨篦、雨水管道行为,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网违法排污。严厉查处生活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理、违规排放行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10.保障排水设施运维经费。市财政局制定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统收统支工作方案,于2025年1月起正式实施;待排水管网资产划转到位后,同步制定排水管网运维经费统筹支付保障方案。2024年12月31日前欠付的排水管网运维费及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原渠道解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牵头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细则。市发改委建立污水处理定期成本监审制度,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根据成本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水务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11.强化数字赋能。2027年底前,结合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完成集实时感知、预警研判、闭环处置、动态更新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排水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营“一图总览、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水务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四)提高竹皮河水环境PPP项目运营管理绩效。

12.完成专项审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竹皮河PPP项目专项审计,提出按效付费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审计局)

13.制定遗留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24年12月底前,对竹皮河PPP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提出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河道征收、未按效付费、费用欠付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审计局、市水务集团,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

14.终止城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2024年12月底前,与社会资本方协商提前终止城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城控集团、市水务集团,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投建管”一体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中心城区城镇排水一体化的统筹协调。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华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定期召开机制会议,商议重要事项,解决突出问题。

(二)稳妥划转资产。排水设施资产划转移交工作,涉及单位多、人员多,涉人涉事敏感度高。移交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扎实做好移交企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内部移交接收保障细则,确保资产划转和企业交接顺利进行。要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秩序不乱、业务经营不断。

(三)统筹管线施工。按照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城市地下管网“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鄂建文〔2024〕15号)要求,在全面排查摸清管网家底的基础上,坚持系统谋划,建立道路开挖及管网治理统筹协调机制,以排水管网开挖为主体,统筹供水、供气、供热、强弱电等其他各类管网治理与建设需求,统一实施道路开挖,避免重复开挖,减少对市民生活影响。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制定排水管网整治行动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全面宣传排水管网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充分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总结推广经验。按照国企改革有关要求,将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投建管”一体化经验向县(市、区)推广,并适时探索推进供排水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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