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荆门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荆门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扎实做好“三保”工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基本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50.3亿元,为预算的106.4%。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8亿元,为预算的102.2%,其中:税收收入84.1亿元,为预算的97.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6.2亿元,为预算的98.6%。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收入完成71.7亿元,为预算的107.4%;全市支出完成106.5亿元,为预算的92.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收入完成9480万元,为预算的115.1%;全市支出完成6350万元,为预算的76.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收入完成92.8亿元,为预算的110.4%;全市支出完成79.6亿元,为预算的104.3%。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完成1525832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393万元,为预算的106.8%,转移性收入1212439万元(含债务转贷收入154137万元)。支出总计完成1525832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2500万元,为预算的94.5%,转移性支出7542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905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完成700657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1025万元,为预算的151.7%,转移性收入489632万元。支出总计完成700657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4113万元,为预算的99.9%,转移性支出14836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817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完成3735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35万元,为预算的123.9%。支出总计完成3735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50万元,为预算的100%,调出资金1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结转下年58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002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42562万元,为预算的115%,财政补贴收入19971万元,转移收入2857万元,其他收入24630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5824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9565万元,为预算的109.4%,转移支出826万元,其他支出785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26144万元(当年结余31772万元)。
2.漳河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完成109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828万元,为预算的94.7%,转移性收入52411万元(含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支出总计完成109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00万元,为预算的98.5%,转移性支出387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完成5567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3724万元,为预算的50.9%,转移性收入31949万元。支出总计完成5567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5146万元,为预算的64%,转移性支出55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
3.屈家岭管理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完成57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50万元,为预算的101.7%,转移性收入48620万元(含债务转贷收入4177万元)。支出总计完成57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87万元,为预算的104%,转移性支出26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0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完成188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142万元,为预算的95.9%,转移性收入10703万元。支出总计完成188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8373万元,为预算的90.6%,转移性支出4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52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886万元,为预算的101.9%,财政补贴收入3221万元,转移收入351万元,其他收入62万元。支出总计463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410万元,为预算的96.9%,转移支出98万元,其他支出12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751万元(当年结余887万元)。
(三)2023年政府债务情况
1.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48.8亿元(一般债务190.8亿元、专项债务258亿元),为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债务限额478.1亿元的93.9%。
2.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65.8亿元(一般债务63.7亿元、专项债务102.1亿元),为省财政厅核定市级债务限额168.4亿元的98.5%。按照省财政厅核定口径,市级政府债务情况包括市本级、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在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含两区)办理完毕后,还会有变动,我们将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决算(含两区)情况。
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引领,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常委会决议,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改进财政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支持重大战略有序实施。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能力,宜荆荆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成势见效。全市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88.5亿元,发行政府债券100.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2.5亿元,有力保障了“三条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市成功入选湖北省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获得专项资金3000万元。多渠道筹集资金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中心城区兑现招商引资政策资金22.8亿元。以国际能谷·锂电小镇产城融合项目为抓手,以产促城、以城兴产,推动形成产业和人口的良性循环。
(二)全力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围绕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出台《荆门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投入5亿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和发展突破性优势产业。严格落实国家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系列税费支持政策,贯彻落实省、市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政策及接续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市共兑现惠企政策63.3亿元(含减税降费31.2亿元),其中通过“免申即享”模式兑现1.1亿元。推动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全市共减免承租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595.5万元,惠及市场主体3138户。坚持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市财政投入1282万元支持市融资担保集团发挥担保增信作用,全市通过创业贷、政银合作、双创引导基金、“农信贷”、“政采贷”等发放贷款23.8亿元,提供应急转贷资金6.9亿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筹集资金1亿元发放各类消费券,推动消费加速回暖。提高荆门保税物流中心(B型)补贴标准,兑现外贸企业出口普惠制奖励等资金2289万元,支持更多“荆门造”“走出去”。
(三)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千方百计稳住就业基本盘,打出“降、缓、返、补、扩”组合拳,推动政策直达企业、惠及群众,全市共兑现人才补贴、就业创业等政策资金3.7亿元。持续推进和完善医保DIP(按病种分值付费)、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统筹700余万元用于幸福里食堂建设及运营,新建幸福里食堂23个。全市财政投入6.3亿元用于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和困难学生资助,掇刀石中学维修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标,小学、初中年生均分别提高至720元、940元,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年生均提高至300元。支持市博物馆新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开馆运行,投入1852万元用于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运维和免费开放。争取1.6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兑现购房补贴1.7亿元,让更多市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我市成功入选2023年国家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亿元。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全市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
(四)推动城乡均衡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扎实做好重大交通节点性项目保障工作,漳河环库公路、罗汉山隧道建成通车,城区“三环六隧九射”骨架路网体系基本成形。设立干净城市考核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展店招店牌等专项整治,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安排1.9亿元用于污水处理、河道整治和雨污分流,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效能。统筹4.2亿元“以奖代补”资金,采取“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形式,支持全市151个村(社区)共同缔造项目推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各项政策,争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3.2亿元,我市因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受到省政府表彰。安排资金4445万元支持农业“六个一”工程建设和“荆品名门”品牌发展,沙洋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掇刀区麻城镇在全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评审中斩获佳绩,共争取资金1.1亿元。统筹省、市奖补资金1584万元,支持村级债务全面清零。争取省级资金4800万元用于16个和美乡村试点村建设,10个村获评省级和美乡村典型示范村,乡村振兴新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五)有效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系统谋划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和水平。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系统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市域全覆盖。建立重要财政支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重要财政支出项目从决策、执行、监督、绩效到责任追究的全链条跟踪监控。加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深化“一个环节、一次审结、零跑腿”的“110”评审新模式,全市完成评审项目1984个,平均审减率14.1%。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第二批示范试点工作,印发《荆门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1+5”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推动税费共治大数据平台建设,督促纳税人缴纳税费3000余万元,通过税费协助办理线上业务681笔,累计金额1.7亿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实现全市“集中+分散”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全覆盖。分类处置、妥善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开展重点财会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和接受财政部湖北监管局重点抽查工作,财经纪律进一步严肃。依法依规向市人大报告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等情况,自觉接受审查监督。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我们对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重点领域支出刚性增长,全市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县市兜牢“三保”底线压力加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持量入为出,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2024年预算草案如下:
(一)全市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263.1亿元,增长5.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6亿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94.6亿元,增长12.5%;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亿元,可比增长4.8%(剔除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下同)。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预算收入89.3亿元,增长24.6%;全市预算支出89.8亿元,可比增长27.9%(剔除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下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预算收入1.3亿元,增长35.4%;全市预算支出1.4亿元,增长115.7%。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预算收入89.7亿元,下降3.3%;全市预算支出82.3亿元,增长3.4%。
(二)市级预算草案
1.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37406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000万元,可比增长8%(税收收入160000万元,增长10.9%;非税收入157000万元,可比增长17.2%),转移性收入1020406万元(含债务转贷收入27045万元)。支出总计1337406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466万元,可比增长15.2%,转移性支出5883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60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5506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34000万元,增长105.7%,转移性收入121060万元(含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4142万元)。支出总计55506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3623万元,可比增长87.6%,转移性支出5243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9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459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39万元,下降32%,转移支付收入335万元,上年结余585万元。支出总计3459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24万元,下降1.2%,转移支付支出55万元,调出资金128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893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38458万元,下降2.9%,财政补贴收入15943万元,转移收入2722万元,其他收入1813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5473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2270万元,增长1.8%,转移支出831万元,其他支出163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20536万元(当年结余4203万元)。
2.漳河新区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7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600万元,增长8.4%(税收收入59100万元,增长11.9%;非税收入2500万元,下降37.7%),转移性收入35505万元。支出总计97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50万元,下降7.5%,转移性支出320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5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2443万元,增长36.8%,转移性收入2557万元。支出总计35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4225万元,下降24.2%,转移性支出77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支出总计12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万元,调出资金1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3.屈家岭管理区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万元,增长2.9%(税收收入6970万元,增长5%;非税收入2030万元,下降4%);转移性收入45750万元(含债务转贷收入3434万元)。支出总计54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80万元,下降1.6%,转移性支出16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3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8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890万元,下降15.4%,转移性收入995万元。支出总计78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7885万元,同比下降58.2%(主要是减少债务还本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57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906万元,增长1.1%,财政补贴收入3338万元,转移收入251万元,其他收入78万元。支出总计486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679万元,增长6.1%,转移支出55万元,其他支出13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455万元(当年结余704万元)。
四、完成2024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稳字当头、以进促稳,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重点改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目标定位,进一步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4211”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坚持项目为王,密切跟踪中央、省政策动向,积极争取万亿国债、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支持拉动投资、稳定预期。坚持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引领,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促进创新要素有效集聚和优化配置,做大做强荆楚科创城,推动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科创中心投入运营。持续优化营商政策环境,落实落细各项新增、延续、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助企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信心。深化财政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同配合,用好用足财政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财政“工具箱”,为实体经济注入“源头活水”。
(二)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深入推进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特殊困难群众救助。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配合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做实职业年金,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争创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推进普惠托幼服务发展,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各类、各阶段教育需求。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实施国土绿化示范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支持锂电小镇、汽车小镇、循环小镇、石化小镇建设,加速产城融合发展步伐。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提升智慧治理水平,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链条发展“六个一”工程,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聚力夯实财政保障基础。加强财源建设,精准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强化重点税源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着力做强骨干财源,积极发展新兴财源,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收入形势研判分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保持财政收入均衡入库。深入开展税费共治工作,借助大数据手段,提高征管质效。加快清理盘活国有“三资”,综合运用调剂使用、市场化处置、出租、特许经营权拍卖等形式,深入挖掘资产资源潜力,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四)聚力防控财政运行风险。兼顾当前与长远,把财政可持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把“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到位,加强“三保”预算合规性审核,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将政府债务率和债务风险等级控制在合理区间,实现市本级债务风险等级“退橙”变黄,严防到期债务集中“爆雷”。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更好发挥监督协同效应。
(五)聚力提高财政管理质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兜底线、办大事。改进预算编制方式,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合理加快支出进度,防止资金闲置沉淀。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继续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紧密挂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经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按法定时限批复和下达预算资金。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等监督工作,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财政透明度。
各位代表,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大力弘扬“四种作风”,做到“四个提高”,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我市建设示范区、建功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