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15日在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局长 董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议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对标对表,促进完善机制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先后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批示,有力推动相关部门狠抓问题整改。市审计局全面贯彻《荆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按市政府要求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审计整改方案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的原则,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二)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各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通过整改既查找管理漏洞,又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全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实。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盯紧抓实,通过上缴国库、拨付资金、统筹盘活、调整账务、追责问责等方式,推进问题整改。
(三)贯通协同,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截至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个方面36类284项问题,已整改272项,整改问题金额4.05亿元,制定完善制度49项。市审计局向市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1件。已立案查处12件(2022年8件、2023年4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政务记大过处分2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0人、约谈提醒招投标评委25人、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评审2人、全市通报批评单位2家、经济处罚公司2家。
二、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分切块资金当年未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收回市场监管局项目未实施的质量强市及提升奖补资金96万元,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项目资金3877万元经审核后结转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二)部分中省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尽快下达中省专项资金。截至2023年11月底,已使用专项资金856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征收管理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市国资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就修订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进行研究,拟于2024年6月完成修订。
(四)个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亟需调整和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梳理相关政策,拟于2024年2月制定出台农业产业“六个一”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五)部分政府债券项目存在偿债风险的问题。荆门园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采取推动多元化产业发展、完善数字产业园建设、加强商业活动策划、提升管理水平能力等措施提高园区经济效益。
(六)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监管不严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草拟《关于调整和优化荆门市市直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于2024年1月开始实施,加强财政专户资金支出监管。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收入征管不规范的问题。各单位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增强部门联动等方式规范收入征管,涉及金额635.21万元。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利息收入128.56万元已上缴国库。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各单位积极推进整改,认真梳理各项预算实际需求和执行情况,加强2024年预算编报管理,细化预算支出项目,进一步明确部门间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考核和绩效管理。
(三)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各单位积极整改,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如市经信局已对企业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补贴资金进行清理退回,将部分企业纳入项目申报黑名单,三年内不进行项目申报补助。
(四)项目资金结存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量减少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如市文旅局已将未核销的“惠游湖北”消费券专项资金310.66万元退至财政账户,并制定出台《市文旅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市文旅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
(五)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单位已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理核查工作,对资产盘盈、盘亏及报废情况及时处理,有使用价值的及时入账,无使用价值的办理好相关手续后进行报废处理。如市市场监管局已启动房屋测绘登记工作,摸清家数底细;市档案馆出台了《市档案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
(六)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各单位积极开展往来款清理自查工作,制定清理方案,及时调整财务账务。如市自然资源局通过电话催办、司法程序追缴等手段追回核销往来款项24.8万元。
(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一是3个单位已按规定补齐相关附件,9个单位补缴工会会费9.5万元。二是3个单位补充完善报销附件,2个单位已将超标准报销费用清退上缴国库0.3万元,6个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制度约束,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履行报销手续。三是4个单位对核算不规范事项已完成调账处理。四是10个单位开展培训及自学,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资金支出管理,确保资金按计划按时效支付,2个单位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五是3个单位收回应收资金62.86万元,1个单位归还原渠道资金272.83万元,3个单位补充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八)预算执行大数据核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采购名录采购,严格落实信息设备安可替代政策。二是2个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5个单位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准确性,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四是龙泉北校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实拨资金账户管理。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殡葬管理服务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丧葬用品加价过高且部分服务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制定《市仙逸殡仪馆殡仪服务和丧葬用品定价调整实施方案》,下调文明棺等部分丧葬用品价格,免费赠送治丧常用品;对殡仪服务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将进一步梳理服务项目,调整服务售价。
2.殡仪人员冗余成本较高的问题。市民政局党组已批复“三所一馆”内设部室,明确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经对业务量测算后核定“三所一馆”岗位数90个,清退解聘26人。
3.部分业务外包推高收费价格的问题。 已终止按原销售价款比例支付结算方式,对鲜花礼仪服务和文明棺等项目据实结算;市公墓管理所取消分成结算方式,已聘请第三方造价机构对不同墓型安装施工成本进行核算,公开招标施工方,据实结算墓穴成本。
4.违反规定标准和程序建设公墓的问题。市民政局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理顺和简化城乡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规范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强化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对2022年11月以后全市新建的墓穴项目严格执行墓穴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的规定,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部分墓穴价格虚高的问题。市民政局按照“限墓型、限比例、限数量、限利润、限价格”的原则,对24类存量墓穴全部降价销售,8万元以上的豪华大墓暂时封存;从2023年1月起,墓穴最高限价8万元;所有公墓和丧葬用品销售价格,需报发改委审批和备案。
(二)养老服务管理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床位空置率高的问题。市民政局积极采取招引湖北康养集团等养老企业来荆洽谈合作,提升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加大社区养老宣传力度等多种措施,来降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床位空置率。
2.未按失能等级对长护险保障对象分级定价收费,加重部分长护险保障对象负担的问题。市福利院已按照失能等级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长护险保障对象负担。
3.养老服务人员年龄老化,持证率未达标的问题。民政部门加大招聘力度,改善工资待遇,目前从事护理员岗位的工作人员持证率已达100%。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城控集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债务方面的问题。市城控集团召开专题会研究防范风险,针对集团经营性债务,采取以时间换空间、调结构化风险、以增量调存量;针对集团政府性债务,按化债方案拨付化债资金,严守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红线。
2.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市城控集团对下辖地产开发板块进行整合重构,成立了市城控地产公司,打造地产开发全生命周期产业链。二是市城建集团等4家公司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三是市城控物业公司等8家公司清理未收销售款51.8万元,收回贷款本金利息3204.5万元,收回保障房租金及经营业务收入1189.75万元。四是针对土地闲置的问题,市城控地产公司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启动项目前期策划及对外招商工作。
3.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问题。一是市城控集团及各所属公司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3项制度;市城控集团落实出借资金反担保措施,民营股东所持窑湾建材公司股权已质押给城控集团。二是市先创市政公司9月已向城建集团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000万元;市城建集团联合畅游三国文旅公司加快项目推进;市生投公司依法竞得了原鳄鱼小镇土地。三是市城投公司等4家公司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修订完善了《投资管理办法》。四是市建工集团已采取工程款冲抵借款的方式收回800万元借款;市城投公司将借款140.62万元确定为股东增资款;秀江南公司已将其他股东所持30%股权质押给城建集团。
4.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市皓程园林公司已报请市住建局批准,资质有效期变更为2028年3月31日;市城建房产公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履约和质量保证金以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进行集中了学习,加强项目管理。二是市天宇市政公司等4个公司对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清退,并制定出台了《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三是市城投公司运用“第一种形态”对3个项目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四是市城投公司和花博园公司对17个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工作计划,逐步分批推动项目竣工决算工作。
5.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市城控集团拟定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登记台账、行车记录台账、维修保养台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市城控土投公司等3家公司收回租金62.28万元。三是市城控集团及所属公司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修订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四是漳河生态新城公司等10家公司全面清理核查资产,对报废资产启动评估工作,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对未纳入账内核算资产,进行调整处理;对公司待出租房屋、土地进行评估,加强出租管理。五是市建筑设计院等2家公司已清理挂证人员,停止缴纳各项费用。六是园林建设集团等10家公司对公司历史账目进行全面清查,通过发放催收函等形式分类处理往来款项,已清收及账务调整767.31万元;对历史遗留问题,按程序上报审批后进行处理。
(二)市交旅集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债务方面的问题。市交旅集团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的总体思路,强化领导责任,建立管控机制,通过开展债务置换,分年度化解存量债务,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争取政策性金融贷款、开拓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方式,积极寻找优质资金,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多渠道稳妥处置存量债务。
2.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市交旅集团修订完善了《市交旅集团债务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内部决策程序》等相关制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市交旅集团收回嘉丰公司借款本金151.7万元、利息9.62万元。三是市交投实业公司已向马鞍建材公司收回专家咨询费5.4万元;市顺通客运公司已通过法院调解中心签订调解协议书,目前正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3.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市交投实业公司已补办沈集收费站相关建设和土地使用手续。二是市交投实业公司已办理沈集收费站站房工程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荆门国际内陆港保税环路工程财务竣工结算已办理,正在开展财务决算。三是市交投实业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四是市国际内陆港公司等2家公司组织学习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对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4.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问题。一是市顺通客运公司等2家公司制定出台了物资采购及工程招标制度,明确物资采购流程,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市交投房产公司督促弘景十里项目完成交房工作,建立工程建设目标及营销计划,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市交旅马鞍建材公司定期对资产进行盘查,制定出台了《闲置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监管力度。四是市交投实业公司等2家公司制定出台了《投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投资审批程序,强化投资过程管理。五是对于出资不实、少缴出资款以及多分红的问题,市交旅马鞍建材公司已通过年度分红中予以扣缴,追回资金46.74万元。
5.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市顺通客运公司等2家公司制定了《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往来款项全面清理。二是市交旅集团和顺通客运公司强化资产管理意识,顺通客运公司置换土地已入账,市交旅集团17宗土地已进行下账处理。三是市交旅集团和所属公司严格现金管理,规范工资发放,收回违规发放的生育津贴1.86万元;完善财务报销程序,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四是市油气公司等2家公司分别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退还租赁车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五是市文旅公司等3家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内容创作,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经营效益。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土地资源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新增城市建设用地810.64亩批而未供问题部分整改。截至11月底,屈家岭管理区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62.12亩,处置率为20.14%。二是闲置土地1392.43亩问题部分整改。截至11月底,屈家岭管理区处置闲置土地429.42亩,处置率为30.84%,已完成省市下达的分配任务。三是371.54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问题部分整改。湖北天泉草业公司占用何集办事处永久基本农田369.24亩种草皮,其中165亩已复垦种上农作物;新台生产队村民涂德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3亩挖鱼塘,已全部复耕。四是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中心占用62亩耕地建设生态广场监督不力问题部分整改,该地块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二)水资源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河湖长制落实不严不实问题已整改。已重新更换5条河流、1座湖泊、32座小型水库的河湖长制公示牌,并对办事处和村级河湖长进行培训,加强常态化开展河湖清洁行动。二是屈家岭中心城区供水管网通过整修,漏损率从50%降低到40%左右,供水质量得到提升。
(三)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屈家岭平期建材厂已停产。二是湖北金诚绿色建材公司等5家企业物料堆场已覆盖,粉尘污染问题已整改。三是湖北耐特胶业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废物已按要求进行了暂存。四是中建三局沪渝蓉高铁项目部长滩拌合站等5家企业通过停产、转产、封堵等措施,对污水污泥排放进行了整改。
(四)矿山生态修复和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玉明石灰厂等3家企业矿区环境正在修复治理,华军石灰厂矿区环境修复项目正在招标。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合规的问题。一是5个项目建设单位均已建章立制,加强前期管理;二是市招生考试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编制调整概算资料,与财政局协商将老小区改造、砼挡土墙不纳入概算内容,单独进行结算支付。
(二)招投标管理及合同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水利湖泊局对汉江堤防加固重点工程(荆门二期段)项目办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4个项目建设单位已建章立制,加强合同管理。三是荆门城区绕城公路牌楼至团林段工程等3个项目建设单位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尉迟恭路中段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建设单位分别对建设、监理、施工负责人进行约谈,从工程结算中将未施工部分费用扣除。二是政务中心配套10条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罚款扣分处理。三是施工项目经理违规同时在2个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问题,已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四是荆门城区绕城公路牌楼至团林段工程已由市交通局协调对路床填筑方案进行了补充批复。
(四)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已会同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按规范要求对结算进行了调整,对相关计量签证和结算审核报告进行了修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对未按规定进行结算审查造成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进行通报批评。
(五)建设资金使用超范围的问题。对荆门城区绕城公路牌楼至团林段工程将不属于批复概算建设内容的项目列入建设成本的问题,市交旅集团已完成概算调整工作,由市交通局开展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批。
八、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情况
(一)交旅集团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市交投实业公司对划转的改制企业后续管理不到位,相关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仍未解决。二是部分企业往来款长期未清理1074.04万元。其中,市公路物资公司995.94万元、市畅达后勤中心78.1万元。
(二)城控集团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市先创市政公司改革遗留问题,主要为应补缴未补缴土地出让金400万元、多记长期股权投资1.34亿元、未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账处理等。二是南漳恒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净收入314.56万元和建胜工程咨询公司股权转让净收益1773.02万元未上缴财政。三是市城投公司出借资金24880万元逾期未收回。
(三)屈家岭管理区自然资源管理及环境保护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中心占用耕地种植草皮和粉黛乱子草仍未实施复垦;二是鸦谷山石料厂9.75亩临时用地仍未实施复垦;三是罗汉寺、何集、长滩、回龙寺4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部分时间依然超标;四是荆门燊辉建材公司取水仍未办理许可手续;五是湖北万好科技公司机制砂生产线仍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六是屈家岭合必盛建材公司等4家企业对物料堆场依然未覆盖;七是屈家岭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仍未达到提标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要求。
针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成效,做实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