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26条接续政策措施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26条接续政策措施,助推荆门经济稳健发展。
据了解,此前,我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抢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出台了16项政策措施,打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引政策“活水”浇灌市场主体。新出台的26条政策措施涵盖实施金融助企稳岗、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资金周转成本、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降低交通物流成本、支持企业创品牌提质量晋能级等方面,旨在更好发挥政策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作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精准性。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荆门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的工作清单》分工安排,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工作进行再细化再落实,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千方百计放大政策效应。
荆门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的工作清单
加快技术改造投资升级
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聚焦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认真谋划一批“稳当前、增后劲”的重点领域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省优惠利率专项资金支持。推荐我市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贷款贴息资金。
推动工业投资扩产见效
紧盯8个预增产值过10亿元、67个预增产值过亿元的工业重大增长点,对当年投产达效的重大制造业项目视效益情况给予项目单位分档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在省级财政兑付50%的基础上,剩余50%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对企业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企业生产性设备(含项目软件)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在3年建设有效期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立重大项目金融支持“白名单”。依托省投资和重大项目智慧应用平台,建立金融机构与项目单位常态化对接机制,确保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融资对接率达到100%。
加力数字基础设施投资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3年完成1612个5G基站建设,力争完成1800个,争取更多省级奖补资金。加快推进国际能谷·锂电小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应用平台项目。对设备(包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100万元以上、以“5G 工业互联网”为主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建成后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款专项政策
围绕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11个重点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全年争取40亿元以上专项债券资金,全力推动建设一批由政府主导、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亟需资金支持的公益性项目,推动我市产业园区完善功能、提档升级。
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根据《荆门江汉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积极与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对接,加强市、县(市、区)联动,联合打造总规模超过30亿元的荆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群,切实培育和壮大我市主导产业,支持设立各类子基金,市江汉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做好市级引导基金的统筹安排。
创新消费信贷支持方式
落实消费信贷贴息政策,组织各商业银行做好相应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设计,强化产品宣传,简化办理流程,提升信贷消费体验。
加快文旅消费恢复
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宣传推介荆门文旅资源。出台《荆门市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快速反弹复苏政策措施》,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做好2023年度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根据相关政策争取省财政奖补,并积极落实好市级配套资金。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对全市购置各类农机具的农机手、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进行补贴。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绿色家电下乡专场活动,支持农产品进城,各级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励限上企业所属加油站便利店及其网上商城上架“荆品名门”产品,以加油赠送非油品消费券或让利促销等方式销售“荆品名门”产品,按实际销售额比例给予补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金额15%的比例通过“832平台”落实采购任务,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公共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通过“832平台”等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支持重点流通领域行业和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落实家电消费券市级发放资金,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市场主体承接家电消费券。支持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对市内和市外新开连锁店并纳入总部线上统计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加大“有奖发票”活动宣传力度,通过税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宣传信息,辅导相关行业纳税人主动开票,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
打造便利消费环境
平等对待各类企业,在省市场监管局“210”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环节和时间,推行企业登记“1个环节、0.5天、零费用”的标准,坚持“一表申请”,积极推行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微信小程序)”,达到全程“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在银行网点、社区、工业园区设置代办点,引导申请人“就近办”。积极推广运用电子证照查询企业登记档案。推广柔性执法,针对消费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中反映的事项,推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领域健全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推行城市路侧闲时停车政策,激发夜间经济活力。制定相应措施,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有序发展地摊经济、夜市经济。
支持外贸产业高质量发展
积极宣传省“楚贸贷”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申请省级外贸贷款支持。推广全省“出口退税速E通”“数智通”服务平台应用,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精准推送我市促进外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支持政策,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对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展会给予展位费补贴,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补助,对获得海关高级认证资质的企业给予奖励。合并荆门保税物流中心(B型)、荆汉(欧)支持政策,引导外贸企业入驻保税物流中心,畅通对外贸易通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充分运用数字化单证备案成果,压缩企业单证准备时间;加快退税业务办理进度,进一步压缩退税办理时限,全部出口企业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其中一、二类出口企业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
实施“以训送工”奖补政策,鼓励定点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与企业签订培训用工协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为协议企业输送用工并达到稳定就业的,可按照现行补贴标准的120%发放培训补贴。全面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支持荆门产业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为目的,对接企业岗位需求和急需紧缺专业,以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引导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重点企业引进劳动力,并实现稳定就业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业,按照规模30—99人企业1万元/家、规模100—499人企业2万元/家、规模500人以上企业5万元/家的标准,由财政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效能,力争2023年全市新增贷款超过6亿元,年末全市贷款余额超过10亿元,带动新增就业4500人,财政贴息后贷款平均利率控制在2.5%以内。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20万元以内的贷款由中央、省级和市、县(市、区)按规定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超出20万元的部分,鼓励县(市、区)贴息支持。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300万元以内的贷款由中央、省级和市、县(市、区)按规定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超出300万元的部分,省级和市、县(市、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贴息支持。
支持个人来荆就业
对今年一季度首次省外来荆和外省返乡就业的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实施金融助企稳岗
扩大助企稳岗范围,对成立1年以上、用工10人以上、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度末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便捷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突出的企业,经人社部门与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协商后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在报、网、端、微、屏广泛开展“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重点税费优惠政策解读。有序投放短视频、图解、动漫等新媒体产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即问即答、办好税务讲堂、发布政策指引等,加大政策辅导培训力度;按照“数据+规则”理念,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推送,实现“政策找人”和“送政策上门”,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优化提升税费服务,认真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落稳落准;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和“楚税通”系统应用功能,全面推广“厅线联动问办结合”咨询服务新模式,推动12366热线与咨询专线从“解答问题”到“解决问题”转变,提高优惠政策落地效率;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及基层税务干部反映的政策口径、征管服务等意见建议,畅通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痛点堵点问题。认真抓好督察督办,加强工作落实进度质效督办提醒、绩效考核;通过互联网+督查、局长信箱等渠道收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风险,有序组织实施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等,及时纠正政策落实不到位、搞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减轻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组建市级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规模2亿元,纳入省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服务体系合作机构,积极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应急纾困基金牵引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力争全年发放应急转贷资金10亿元,企业日使用费率不超过市场过桥资金平均水平,切实缓解实体经济资金周转困难。
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支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并给予20%利率优惠,市级财政按照金融机构2023年新发放“政采贷”额度3‰给予奖励(含省级财政奖励)。
降低交通物流成本
严格执行国家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进一步优化查验方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应享尽享。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023年力争全市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水平,新增普惠小微贷款不低于50亿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首贷服务中心”,开展首贷专项拓展行动。积极向上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按不高于年贴息率的2%给予贴息支持。
发挥创新赋能作用
对被评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含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及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保障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
从2023年起,探索建立市级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储备库。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不足部分,按照《荆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激励与指标调剂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46号)予以保障,优先支持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等重点建设项目。
支持企业创品牌提质量晋能级
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荆门特色食品(蟠龙菜、风干鸡)生产企业等研制一流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湖北精品”各项制度、标准起草,组织全市各地参加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举办的“湖北精品”培育工作培训班,2023年计划培育5家“湖北精品”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向省市场监管局争取2个产业链质量提升省级示范项目。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纳入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统计满一年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政策精准直达
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醒目位置设置完善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地区本领域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强化政策主题服务、办事指南、信息查询功能,及时动态更新;加强惠企政策、企业信息数据归集,及时完成惠企政策平台建设,做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