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协调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监测、预测全市经济运行;综合研究并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稽察的组织、管理。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配合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并协调实施;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开展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组织拟定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发展规划、方案、重大政策措施。
8、研究分析全市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综合调节,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组织和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分析研究市场供求信息,做好监测预测指导全市价格管理,提出价格政策建议,参与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订。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下设有荆门市能源执法支队、荆门市信息中心、荆门市循环经济发展办公室、荆门市成本调查与价格监测中心、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荆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六个事业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市发改委“三定”方案和市委编委有关文件规定,市发改委内设21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战略规划和经济体制改革科、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科、县域经济科、财贸外经和服务业科、社会发展和就业科、能源科、综合交通科、汉江经济带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信用建设科、价格管理科、粮食储备管理科、粮食行业管理科、重点项目建设科、人事教育科、另设机关党委。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科学谋划2023年国民经济计划,加强经济运行分析预测。梳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聚焦资金争取,谋深建实重大项目库。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统筹推进,着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宜荆荆都市圈五年发展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推动2023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加快落地落实。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产业互补互促、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持续提升宜荆荆一体化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对口援疆工作,推进荆精合作交流,组织实施援疆项目建设。坚持绿色低碳,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用能预算管理,科学分解下达“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统筹抓好扩权赋能强县等年度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和政策举措。巩固深化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争先进位。坚持保稳保供,着力保障改善社会民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重点领域成本调查监审和重要民生价格管理。加强粮食储备保障能力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机关政治建设。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总收入526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1万元、项目支出2298.80万元。总支出5269.8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总收入5269.80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收入4221.30万元增加1048.5万元,增幅24.84%。2023年预算总收入5269.80万元中,基本支出297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6.38%;项目支出2298.8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3.62%。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总支出5269.80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收入4221.30万元增加1048.50万元,增幅24.84%。2023年预算总支出5269.80万元中,基本支出297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6.38%;项目支出2298.8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3.62%。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总收支5269.80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收入4221.30万元增加1048.50万元,增幅24.84%。增幅原因主要是:2023年基本支出2971万元较2022年基本支出2902.3万元增加68.70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2023年项目支出2298.80万元较2022年项目支出1319万元增加979.80万元,主要是:重大发展专项减少46万元、信用平台租赁及维护减少127万元、高质量发展改革增加135万元,新苑置业工作经费增加20万元、非税成本减少1.2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999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运行费14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4.6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8万元减少33.4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0.6万元,较2022年预算26万元减少1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运行费14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8万元(减少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市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290.47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单位),比上年预算210.4万元增加80.07万元,主要是所属单位增加人员。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2023年市发改委政府采购预算236.5万元,较2022年市发改委政府采购预算400.4万元减少163.6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有所上升及服务类采购有所下降。
2.货物采购预算金额、工程采购预算金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
2023年市发改委政府采购预算236.5万元(货物类46万元(含车辆购置25万元)、服务类135万元、工程类55.5万元)。2022年市发改委政府采购预算400.4万元(货物类39.6万元、服务类360.8万元、工程0万元)。相比而言2023年货物类、工程类采购有所上升、服务类采购有所下降。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总额1515.33万元,累计折旧812.6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02.66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12694.66平方米,净值487.43万元;车辆5辆,净值33.5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181.69万元。无形资产总额402.11万元,累计折旧339.2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62.84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发改委专项资金2298.8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发展项目谋划113万元、信用平台租赁及维护88万元(主要用于信用平台租赁费用和荆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中国(荆门)网站系统运维服务)、粮食安全管理22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1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15万元、新增市级储备粮利息、保管费用170万元、市级成品粮储备利息保管费用20万元)、高质量发展改革74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兑现资金500万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110万元、“十大诚信人物”评选及信用“红黑名单”季度发布会专项经费20万元、投资经济拉练考核奖励115万元)、新苑置业工作经费20万元、非税成本0.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11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委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委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010401):反映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三)事业运行(2010450):反映为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四)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反映市发改委履职过程中发生的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长江、汉江经济带、信用办、铁路办、节能、粮食管理、物价成本监审、价格监测、项目管理、经济运行、招商工作等运转类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80505):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用于市发改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用于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用于市发改委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