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荆门市接待服务中心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级别属于正处级,下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市政务接待车队。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省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结合荆门实际,研究制定对内接待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承担来荆视察工作的中央、省党政军领导的接待工作。配合拟定接待方案,组织安排生活服务,协同市直有关部门接待来荆中央、省级部门领导;会同市外事部门做好重大外事接待工作。
3、 负责接待省“几大家”的领导和因工作需要来荆的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省“几大家”办公厅发文组成的综合性的调查组、考核组、工作组和检查组。
4、负责接待外省、市、州“几大家”来荆的厅以上领导,在荆工作过的、荆门籍的副厅级以上老领导、老红军。
5、负责市领导同志的重要会见、宴请、慰问、座谈等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赴外地公务活动的食宿联络、经费结算等工作,参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的接待。
6、负责承担市“几大家”的各类会议和中央、省党政部门在荆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7、负责安排中央、省部级以上领导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公务活动接待用车,市委、市政府组织大型会务活动所需用车以及市委、市政府联合组团外出考察用车。
8、负责管理市财政拨入的会议经费和接待经费。
(二)内设机构
荆门市接待服务中心机关核定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接待科、计财科,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2名。差额事业编制4名,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和完善我市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负责完成市“几大家”安排的接待任务。
3、做好内外联系和协调,负责做好市党政代表团赴外地的公(商)务活动的食宿安排和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安排中央、省部级以上领导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公务活动接待用车,市委、市政府组织大型会务活动所需用车以及市委、市政府联合组团外出考察用车
6、协助各部门做好有关重要公(商)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7、利用接待工作接触面广的条件,做好收集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宣传荆门,为本市的经济建设服务。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8万元,比上年减少37.4万元,减少12.46%,减少原因主要为人员调出及退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8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2、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62.8万元,明细如下:
(1)人员经费228.4万元,比上年减少46.1万元,减少16.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7万元,含基本工资49.7万元、津贴20万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增量)3.8万元、 绩效奖金64.5万元、改革性补贴(包含住房公积金)2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万元,含退休人员统筹待遇32.6万元。
(2)公用经费34.4万元,比上年增加8.7万元,增加33.85%。其中:工会经费2万元、老干部公用经费1.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物业管理经费2.4万元、工作餐经费3.8万元、其他项目22.1万元。
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9万元,占本年支出6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3万元,占本年支出19.52%;卫生健康支出10.7万元,占本年支出4.07%;住房保障支出16.9万元,占本年支出6.43%。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9万元。一是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三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3万元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市接待服务中心机关运行费3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培训等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比上年减少10万元,原因是家具用具、办公设备等政府采购费用减少,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市接待办固定资产总额294.32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车辆5辆,价值264万元;通用设备21.33万元;家具用具类8.47万元;无形资产类0.52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中心对专项资金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地方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