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 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5. 名词解释
6. 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1.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引领,助力我市“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凝聚侨界力量。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基层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咨询服务。
3.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业和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服务。
4.加强同港澳同胞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社团的联络联谊活动。
5.配合做好推荐市人大、市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提供服务。
6.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7.根据中国侨联《章程》,提出市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并指导、检查、监督我市各级侨联的贯彻执行情况。
8.加强同国内、省内各级侨联组织的联系;了解并回应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建议,探索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侨联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9.对全市侨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大动向,为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提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调研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积极作用。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侨联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文化经济联络部)。市侨联核定机关人员编制5名,实有行政编制6名,人事代工额度3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单位。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治建设走深走实
1.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坚毅前行。团结引领侨联干部、侨界群众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定性作用,强化侨界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丰厚滋养,切实将党的二十大化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侨联党组带头学,侨联党员干部、委员、常委统筹学,抓机关、带系统,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侨联业务学习有机融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全市侨联干部学思践悟、真信笃行,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侨联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切实加强“党建带侨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党建带侨建”重要引领作用,不断丰富“侨建为党建”的现实内涵。坚持把侨联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将侨联业务与服务中心、主题活动等有机融合,紧密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大力推进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侨服务能力建设。
4.加强侨界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嘉庚精神,进一步激发侨界奋进力量。通过“侨之家”、侨胞联谊群等网上线下平台,传递党和政府关心关怀,深入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中国故事、中国人民故事,引导侨界群众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华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让广大侨界群众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团结广大侨界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研判侨界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实时辨析涉侨舆论,把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斗争精神,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侨界和谐稳定。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导,维护侨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发挥侨联融通中外的优势,建好用好“侨之家”阵地,密切思想沟通,关切侨界冷暖,强信心、暖人心、聚侨心。
(二)狠抓履职尽责提质提效
6.持续推进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活力、抓落实。推进县(市、区)侨联“五有”建设,巩固提升现有省级四星级示范“侨之家”、省级四星级“侨之家”阵地,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推进创建星级“侨之家”,创新基层侨联组织服务侨界群众的服务方式,提升为侨服务能力,不断延伸基层组织触角,把侨联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7.定期开展全市侨情调查。依托省侨联侨情管理平台,深入采集侨情基础数据,进一步明晰全市归侨侨眷、华人华侨、侨企等侨情底数。完善全市整体侨情信息,着眼各县(市、区)侨情分布特点,深入做好侨情分析,广泛甄选有效信息,推进侨情信息库长建常新,积极涵养侨力资源,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
8.举办荆门市侨企企业家“中秋话发展”座谈会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围绕荆门大局,话发展、谈未来,问政于侨、问计于侨、问需于侨,探索建立侨企联谊活动例会制,及时响应侨企发展关切。聚焦侨企发展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从小事入手,久久为功,深入当好惠企政策的“宣传员”、企业发展的“店小二”,提升侨企归属感、获得感,助力侨企疫后重振、稳健发展。
9.开展“侨心与共向未来”系列联谊活动。以荆门城区省级四星级示范“侨之家”、省级四星级“侨之家”为活动阵地,统筹实施“侨爱心•光明行”、慈善捐助等涉侨公益项目,开展元宵佳节话传统、中秋共画同心圆等联谊活动,抓实侨界走访慰问长效、志愿服务、困难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屈家岭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国家级平台作用,筹划开展“侨商侨领荆门行”、“侨胞寻根之旅”等活动,密切联系海内外侨胞,在优化为侨服务中暖侨心、聚侨力、惠侨益。
10.积极争取涉侨公益项目。多方争取侨界对我市中小学生、帮扶群众及残障人士等的各项捐赠,进一步搭建扶贫帮困平台,着力推进涉侨公益事业发展。引导更多的侨界人士回馈社会,动员侨界群众更多地参与公益活动。继续申报举办“侨爱心工程”系列活动,确保公益项目得到顺利有序、广泛有效的开展。
11.加强文化经济联络交流。深化与海外文化交流,做好日常接待、联系联谊等工作,邀请荆门侨界“四有”人士回乡探亲、考察。通过海外同乡会、同学会等平台,联系涵养一批海外重点侨团、侨社、侨领。组织市侨商侨企参与我市中心工作,做好侨界创新创业、侨资侨属企业的发展服务。持续推进屈家岭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建设和平台作用发挥。
12.提升为侨服务实效。认真落实侨界联系联络、困难帮扶工作机制,重点关注帮扶因疫、因病等致困的归侨侨眷。认真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推进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法维护侨界群众权益。认真落实全市“进企业、解困难、促发展”活动部署,把侨企的事当自己事办,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八五”普法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接受涉侨政策咨询,进一步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3.服务好参政议政工作。按照省侨联要求,完成侨情专报信息报送工作,传递侨界声音。积极组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参政议政活动,进一步发挥侨联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反应本界别利益诉求,关注荆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撰写、提交高质量的提案议案,为促进荆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
(三)服务中心大局有力有为
14.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广泛联系海内外侨领、侨社团及兄弟省市侨商会,领导带头、全员上阵,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外引内联作用,持续跟进中国侨联“知名侨商湖北行”活动安排,争取邀请重点知名侨企参加荆门专场招商联谊活动,深入对接国内外涉侨团体、侨商侨领,以侨为桥、以侨为媒,凝聚侨力资源、促成合作项目,争取招商引资更大成果。
15.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从严落实驻村工作纪律,抓实机关干部与脱贫户结对帮扶工作,有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上对外争取力度,争取各类政策、项目对村扶持。加强工作统筹,自觉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下行动,动员各级侨联组织、侨界人士,做好对口帮扶等工作,强化工作合力。
16.全面完成服务中心及其他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发挥侨联职能特色和优势,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社区包联、侨企服务等工作,明确专班,安排专人,抓好落实。全力争创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法治荆门建设、社会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优秀单位。认真抓好法治平安建设、人才、老干部、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
(四)聚焦自身建设从严从紧
17.着力打造政治机关。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侨奉献。加强班子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8.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落实“两个责任”纳入会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常态化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谈心谈话全覆盖。严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和节前廉政教育,大力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建立健全按制度用权、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常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廉政档案,提高预防廉政风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
19.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侨联干部队伍理论武装,选派侨联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深化侨联干部对初心使命的理解,提升侨联干部专业化程度。开展侨界革命红色教育、侨法侨史教育。充分发挥市侨联委员联系侨界的独特作用,加强侨联工作的内联外拓。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自身能力素质,建设一支政治上强、作风优良、专业水平高的侨联干部队伍。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2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2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9.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6元;项目支出40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预算收支较2022年预算收支比增加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7万元,项目支出无变化。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及正常人员工资增加48.44万元,二是公用经费编制口径变化增加16.2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75万元,比2022年减少1.47万元。其中:
(1)2022、2023年均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0.75万元,比2022年减少1.47万元,主要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不断厉行节约,不断压缩“三公”开支,减少一切非必要性开支。
(三)机关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市侨联机关运行经费26.96万元,比上年预算的10.7万元增加16.2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用经费财政保障口径较往年作了调整。明细如下:办公费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接待0.15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3.36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7.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1.2023年市侨联部门政府采购总预算1万元。
2.2023年货物类1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货物类4万元,服务类1.5万元),相比2022年而言,2023年服务类项目减少1.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发生变化向社会机构租车未编入服务类以及其他服务未达编制限额,货物类减少3万元,原因为2022年根据将国密机算机更换编制预算,2023年无此项需求。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资产总额24.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22.89万元。固定资产分别为办公通用设备类14.86万元、家俱类6.88万元、专用设备1.1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专用设备。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侨联项目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侨联开展业务工作经费24万元,侨务业务活动及发展工作经费16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会对项目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年度内市委、市政府交办、领导班子考核、综治、党风廉政、文明、党建等考核工作,做好年度内侨务统战和侨务信访工作,依法维护侨益、保障侨界和谐。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中政府性基金表为空,因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港澳台事务(20125款):反映港澳台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25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5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