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 2023年部门预算表
5. 名词解释
6. 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根据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荆机编[2000]17号文件精神,设立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实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根据计价[2002]2663号《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来实施上缴路灯电费。
2、为城市道路照明提供维护管理保障。
3、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规划。
4、负责城市照明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5、负责城市道路与城市夜景照明工程设计。
6、负责城市小区照明与夜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内部机构设置为:综合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生技科、运维监控中心5个科室。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公司“两会”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打造新时代“四个转型”荆门样板为主题,以“大学习、大练兵、大转型”为抓手,加快建设“三个荆电”,实施“八大工程”,健全“六项机制”,保持“服务等不起、安全急不得、维护闲不住”的精进状态,抓住“三大”机遇,提升“三大”实力,依靠“三大”优势,做好“三项”工作,助力“三个荆电”,强化责任担当,严抓安全,守底线;加强依法治企,精准发力,升级合规管理;开展数智建设,挖掘潜力,开拓行业市场,全面完成2023年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抓住“三大”机遇,提升“三大”实力。
一是加快建设“数智荆电”,全面落实绿色照明工程升级。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基础“血管”质量。开展基础建设更新改造工作,全面实施路灯监控中心改造升级工作。
二是抓住城市基础建设的机遇,开展安全固本工程,全面落实安全基础底板。加强专业安全管理穿透,层层压实领导责任,常态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属地路灯运维,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解决“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等问题,加强作业现场管控,优化安全奖惩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水平。从全面预防、隐患排查、跟进治理三个方面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办公大楼外墙进行改造,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是添置生产设备,提升生产保障能力。与市财政、机关事务局等部门联系沟通,更新和添置生产车辆,缓解车辆紧缺、老化、故障等因素造成的服务保障方面的不利影响,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依靠“三大”优势,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实施红领铸魂工程,扎实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踔厉奋发新征程”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抓好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建设,深化党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公司党建任务清单,加强党员教育与管理,营造团结奋斗氛围,不断提升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凸显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继续做好优质服务,按照亮化城市,服务政府和群众的工作理念,推进路灯精细化管理,深化学员进社区活动,以智能监控+人工巡查相结合,通过“分片包干+常态巡查”工作方式,有效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做好背街小巷照明盲区及游园广场改造及外建路灯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四是通过与社区、市长专线、95598等联动,解决市民的诉求,进一步提升响应速度,确保路灯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持之以恒地做好路灯管养工作,确保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达标,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五是进一步推动智慧路灯建设,实施高效节能、智能单灯控制系统落地,对市区主干道120W及以上LED灯具安装单灯控制器3000余套,不仅可实现高效节能、单灯控制开关及单灯故障报警全面监控,还可调节功率,节能达到60%左右。二是探索智慧路灯新模式,发挥路灯在城市特殊位置和功能,结合荆门市城建计划,依托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建设片区、公共场馆等,根据道路特点等因素,对人口密集、公园、景点等布置智慧路灯,形成“面-线-点”智慧路灯布局模式,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三、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单位。
2023年编制实有人数42人。
2023年,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预算总收入2122.7万元,总支出2122.7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预算总收入2122.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22.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预算总收入的100%。与上年预算批复1941.16对比增加 181.54万元,增长率为9.4%,主要由于项目资金增加。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总支出21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2.9%;项目支出16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7.1%。
3.部门预算收支培养变化情况及原因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较上年503.16万减少16.46万元,由于路灯电费及运维费用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1438万元增加198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2023年,财政拨款资金预算安排为2.00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度三公经费的安排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无变化。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其中:
(1)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5.1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固定资产原值7391.33万元,其中:房屋原值393.96万元,通用设备原值110.47万元,公务车辆12台,原值为323.42万元,专用设备原值6551.85万元,办公家具原值11.6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8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053.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0.8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36万元。主要用于路灯设施维护费558万元;路灯电费1078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体育、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支出。主要为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六)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无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