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荆门市供销社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属财政全额拨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包括报废汽车和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旧货交易等)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加强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7.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8.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9.利用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市编办关于市供销社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荆编办文[2015]98号):设立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财务资产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人事教育科、企业工作科(法规科)。另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机关专职副书记),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不计入内设机构个数。
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及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以及内部综合协调、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接待等工作。
财务资产科。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等政策法规,并督办落实;负责机关经费的编制、申报、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机关和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收益和财务管理,配合做好市社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经济效益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
经济发展科。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和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物价政策情况,为政府价格决策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负责组织指导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负责本系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循环经济、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合作指导科。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为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市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专业技术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企业工作科(法规科):研究拟订直属企业改革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服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依托市级社有龙头企业,带动市、县、镇、村四级流通服务网络完善布局、提升功能,改善农村商贸流通环境。采取升级县级生产生活物资储备中心以及改造自建、合作共建、联合合作等多种措施,推进县级集采集配中心建设,完成1-2家县级集采集配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各县市区供销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实践。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复制推广“三化”“六统”“十服务”模式,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新增土地托管服务面积1万亩,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服务全市粮食生产。积极推进省供销社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项目落地落实,夯实供销社在乡镇、村一级的为农服务阵地。实现基层社改造建设乡镇全覆盖,完善为农服务功能。推进“网上供销社”建设,实施“互联网+”工程,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经营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聚焦转型升级,推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遵循市场规律,坚持“项目兴社”战略,着力推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精心筹划实验小学地块项目,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征用东方百货大厦对面的原实验小学搬迁的土地37.48亩,计划投资15亿元,新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东方·梦时代商业综合体,打造荆门新地标,巩固东方百货在荆门中心城区龙头地位。做大金城集团,加快推进金城集团再生资源科技产业园建设,壮大再生资源业务,推进跨越式发展。继续推进惠民农贸超市建设,整合系统资源,推进超市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扩大在荆门市区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超市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系统独特优势,积极探索“惠民农贸超市+县级供销社+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以惠民农贸超市同县级供销社深度合作,着力打通农产品上行“第一公里”。
(三)聚焦粮食安全,打造区域大粮商。抓住中央、省、市、县四级党委政府重视粮食安全的重大机遇,争取各类优惠政策,补齐发展粮食产业的短板。依托湖北优质粮食资源,围绕粮食生产各环节,进一步拓宽服务内容,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四进”工程,即进中央、省、市、区四级党政机关食堂,进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进大中型工业企业食堂,进知名连锁超市,将荆粮集团发展成为集种植、加工、收储、物流、销售、贸易、研发于一体的全国知名粮食供应商。
(四)聚焦自身建设,凝聚事业发展强大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清廉供销建设,为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倡导践行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荆门供销精神,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推动干部职工转作风、强能力、抓落实、促发展。加强工青妇群团组织和老干部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统战、法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应急救灾、安全生产及信息宣传、保密、档案等工作,建设和谐供销。实施“人才兴社”工程,启用和引进一批热爱供销事业、经营管理能力强、团结同事、要求严格的供销人才,为供销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三定方案”核定市供销社全额事业编制(参公管理)35个,《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销市直机关工勤编制的意见》(荆编发[2013]1号)核定市供销社人事代理用工额度3个,总计38个。目前在职人员实有34人,全额事业(参公管理)28人,人事代理用工额度4人,自收自支事业过渡人员2人;退休人员35人。另有抚恤人员4人。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部门预算总收入2575.8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比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34.14万元减少858.31万元,下降24.99%。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部门预算总支出257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5.36%;项目支出16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4.64%。比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34.14万元减少858.31万元,下降24.99%。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2575.83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3434.14万元,本年比上年下降24.99%,主要原因是发展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24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公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1.2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4.94万元,比2022年85.33万元增加19.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按财政新的预算口径填报。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45万元,货物类:0.45万元,内容包括:复印纸。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市供销社资产原值为252.06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656平方米,价值205.77万元;公务车1辆,价值17.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8.31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供销社专项资金1665万元,主要为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5万元;电子商务经营网点建设及解决改革遗留问题资金160万元(非税收入);惠民农贸超市建设项目资金150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社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目标。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附属单位上缴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支出包含工资及津贴,公用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购置、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车租用费等支出。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地方政府债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