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的工作职责。
(1)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有关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制定巡察工作标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
(4)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进行督办。
(5)配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做好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
(6)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7)配合上级巡视组开展工作,做好协调联络、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工作。
(8)完成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2019年机构改革,明确市委巡察办为计入机构限额的13个市委工作部门之一,设在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综合科、巡察科、督办科共3个科室,4个市委巡察组。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九届市委第三轮、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根据任务实施情况,组织对九届市委第一轮、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合计69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16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342.76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55.4万元。项目经费30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合计69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16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342.76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55.4万元。项目经费300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于2022年4月财务独立,无上年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3)公务接待接待费0.5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于2022年4月财务独立,无上年预算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差旅、维修、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等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支出26.3万元,其中货物类5万元,服务类21.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项目。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附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因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3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3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我单位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