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日期:2023-02-10 15:42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计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并实施中心城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监管,承担中心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楼宇建筑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指导协调和检查验收全市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

(5)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行业管理,以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环卫企业资质管理。

(6)监督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市静脉产业园运行监督管理。

(7)承担中心城区3万平方米以上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管理;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义务植树;开展园林绿化项目科研及推广应用;保护管理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负责社会绿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定、项目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

(8)负责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运行管理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监督管理。

(9)负责中心城区跨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和重大案件查处;按照“成熟一项、承接一项”的原则,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0)协调督办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11)负责市级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智慧城管工作。

(12)负责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综合考核。

(13)负责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培训教育、督查考核等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承担。

(二)内设机构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荆办文[2019]36号、荆编办文〔2021〕35号文件,委机关核定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 、综合科、市容管理科、法制科、人事科、市政园林科。市城管委下属事业单位10个: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事业参公管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事业参公管理)、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支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督查处、市市政服务中心、市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市市容景观管理处、市城市公园管理处、市园林科研所。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新颜值。实施深度保洁,扎实开展街面秩序专项整治和夜市常态化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推进“美丽街区”创建,着力改善城市环境。

(二)抓生活垃圾分类,助推绿色生活新风尚。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导,进一步扩大示范区域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补短板建设。督导静脉产业园项目规范稳定运营。推进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三)抓城市“增绿提质”,提升城市园林新品质。扎实推进植物园、凤凰湖湿地公园等各类公园绿地建设。打造智慧园林。健全完善城市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质量和管护水平。

(四)抓违法建设管控,营造和谐宜居新环境。强力开展清除新增违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落实“四级巡查”机制,始终保持违建管控高压态势。用一年时间,清除中心城区新增违法建设。

(五)抓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推动城市安全运行再上新台阶。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健全市、区、街道、社区防汛应急响应体系。完成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推进渍水点改造,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将剩余的16处渍水点全部改造完成。建设城市防汛排涝应用场景,添置排涝应急设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快补齐市政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城市防汛排涝能力。

(六)抓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培育城市管理新大脑。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推进智慧城市大脑“一网统管”5级事项标准化清单制定,确保城市大脑工单高效流转。完成园林、市政、环卫、执法等行业应用建设。完善平台指挥协调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县级城市运管服平台,实现全市运管服平台同一标准建设、业务上下协同。

(七)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城市管理工作新标杆。严格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全面推行“721”工作法,严格落实“马路局长”“步巡全城”“蹲点管段包片”等一线工作法,将80%力量下沉街面一线,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作用在一线发挥,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均包含在部门预算公开数据中。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城管委(部门)预算总收入1431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4.48万元(含财政金库非税收入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8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总支出1431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34.48万元(含财政金库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9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5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02%。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全年预算收入较2022年16778.16万元减少2463.68万元,减幅14.68%。

全年预算支出较2022年16778.16万元减少2463.68万元,减幅14.68%。

主要原因:一是市城管委(本级)2022年预算较上年减少渗沥液技术服务费项目3500万元,城管运行项目减少14万元,增加城管办公楼租赁项目843万元,预算合计减少2671万元;二是荆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85万元;三是公园广场管护项目调增和公用经费预算口径调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预算4.7万元,比2022年4.15万元增加0.55万元,增幅13.2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8.60万元,比2022年预算90.25万元减少41.65万元,降幅46.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8.60万元,比2022年90.25万元减少41.65万元,降幅46.15%。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3.30万元,比2022年94.40万元减少41.10万元,降幅43.54%。主要原因:业务用车无车辆进编证不属于公务车,运行费用不能纳入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比2022年104.70万元增加69.49万元,增幅66.37%。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和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076.70万元。

2.货物采购预算115.22万元、工程采购预算147万元、服务采购预算814.4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初,本部门房屋价值2641.93万元,面积22276.47平方米,车辆价值1025.54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城管委全部门财政拨款项目20个,专项资金9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6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80万元。根据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都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项目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我委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实现预期绩效目标。2022年已按照财政安排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对系统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并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自评。

四、2023年市城管委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件:2023年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预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我单位暂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2023年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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