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荆门市乡村振兴局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3-02-10 10:05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和《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荆发〔2015〕12号);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3、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和老区建设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负责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4、负责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5、组织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老区建设、“雨露计划”等专项工作。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协调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开展 “百企联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开展“村企共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7、负责全市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加强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及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工作。8、承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开发指导科、社会扶贫科、大柴湖振兴发展指导科、扶贫监测与信息管理科。全局行政编制15人,实有16人;退休人员4人;劳务派遣1人。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全省产业转型示范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马上落实”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有效衔接具体工作落实落细。1.巩固提升“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水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政策到户明白卡为抓手,以“双线控辍保学”、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有效解决低收入人口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困难、实施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及解决季节性缺水等为重点,细化落实好过渡期内各项帮扶政策,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确保基本面总体稳定。2.全面推进“一本通”管理。按照各负其责原则,对乡村振兴部门使用的衔接资金全面实行“一本通”管理。3.全面推进帮扶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帮扶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产业帮扶特色亮点。4.强化就业帮扶。围绕增强就业稳定性,持续做好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推进与东部六省份劳务协作,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强化“点对点”就业帮扶,推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向我市优质企业输出,实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收入突破性增长。聚焦“雨露计划”帮扶对象,积极支持优秀年轻人创新创业。5.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坚持常态排查、动态监测,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全年组织开展2次“三类对象”全域大排查。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防范化解返贫风险。完成直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设立,探索建立部门信息交流平台,推进防返贫监测信息数据共享共用。依托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定期开展数据分析、核查和清洗,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6.强化驻村帮扶。会同市委组织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农村党建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驻村干部能力培训,持续提升政策水平和发展经济、群众工作、基层党建等能力。实行驻村工作月度提醒,通过现场访、定位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和暗访,确保驻村纪律和工作落实。7.强化问题整改。对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及各类暗访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实行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四个统筹”,实现同类问题一并研究,集中整改,清单清零。加强普遍性问题的建章立制,杜绝问题整改“翻烧饼”。分类分层组织开展大数据比对反馈问题核查,扎实推进查实问题整改。8.迅速衔接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落实乡村建设行动责任,确保责任上肩。强化工作统筹,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乡村建设行动落实方案,形成“1+N”工作任务体系。围绕乡村建设行动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建立健全专项任务责任制、项目库管理制度、农民参与机制、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等,推进“183”行动。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市财政批复市乡村振兴局预算总收入为4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0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市财政批复市乡村振兴局预算总支出为4202.4万元。

基本支出427.5万元,预算明细如下:

①公用支出57.7万元;

②工资福利支出350万元;

③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8万元;

项目支出75万元。该项目是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及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专项扶持资金,以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政府性基金支出3700万元。该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2023年部门预算比2022年预算4165.88万元增加36.52万元。主要原因:绩效奖金及社保缴费基数的增加,人员晋升等情况。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新车购置。原因分析:202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有效衔接具体工作落实落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5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培训、会议、水电气等运行经费,比2022年预算增加11.14万元,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办公运行经费的标准。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护、其他印刷服务、会议费、培训费等。

2.货物采购预算金额、工程采购预算金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

货物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万元;工程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与2022年预算无变化;服务采购预算金额1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市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原值146.45万元,累计折旧112.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0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比上年增加1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机要局划拨23台国产电脑。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乡村振兴局专项资金3775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48万元,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专项扶持资金27万元,用于烈士墓修缮、红色遗址保护、路桥通等方面的开支;乡村振兴补助专项3700万元,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做好财政资金投入政策衔接。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预算报表

附表1  收支总表

附表2  收入总表

附表3  支出总表

附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9  项目支出表

附表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11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1.“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2.“四个不摘”: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3.“四个一批”:保持稳定一批、优化调整一批、废止退出一批、细化完善一批”。

4.“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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