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救援、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市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受理、分办和证件发放工作。
(二)内设机构
据上述职责,荆门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三)所属预算单位
荆门市应急管理局本次公布的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5个直属事业单位: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配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市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高配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市森林消防支队(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正科级,财政差额拨款)。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三委三部”运行机制,高标准建设应急信息化平台,加快与荆门城市智慧大脑对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配齐配足执法支队人员、车辆、执法装备。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推广东宝区改革经验,开展村(居)应急服务站(点)建设试点。
二是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六项制度”宣传学习,持续开展“百日双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推动落实企业员工岗前3分钟小视频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专家业务专长和技术优势,建立完善第三方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宣教活动。
三是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建立健全常态化风险研判机制,修编《荆门市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手册》(2023年版),发布《荆门市地震应急预案》《荆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深化火源治理,夯实市、县、乡、村、组五级山头包保制。完善灾情报告体系,统筹做好各类救助资金和物资下拨,落实应急救助、倒房重建等灾害救助政策。
四是进一步提升应急专业能力。开展“4516”岗位练兵,加快专业人才和年轻干部培养。建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试点推动乡镇(街道)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救援队伍。推动鄂西北应急救援基地荆门航空水上训练救援分中心建设。
三、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应急局部门预算总收入393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0.0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74.5%,非税收入拨款66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6.78%,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拨款34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72%。比2022年2943.95万元增加989.06万元,增幅33.60%。
2023年,市应急局本级预算收入286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6.8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77.60%,非税收入拨款3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4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拨款34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1.95%。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预算收入2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27.47%,非税收入拨款16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72.53%。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预算收入1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预算收入6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预算收入35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1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3.85%,非税收入拨款2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6.15%。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森林消防支队预算收入26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3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市应急局部门预算总支出393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50%;项目支出20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50%。比2022年2943.95万元增加989.06万元,增幅33.60%。
市应急局本级预算支出286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27%;项目支出18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73%。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预算支出2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2.94%;项目支出1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7.06%。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预算支出1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预算支出6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预算支出3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47%;项目支出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53%。
市应急局所属二级单位荆门市森林消防支队预算支出26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对比上年单位预算,增加了989.06万元,增幅33.60%,增幅原因:一是增加了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集成建设、化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办公楼租赁、政务云资源租赁等四项项目支出;二是财政增加保障了部分工资福利费用;三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1.81万元,比2022年38.31万元增加3.5万元,增幅9.13%。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0万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7.9万元,比2022年6.3万元增加1.6万元,增幅25.4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3.91万元,比2022年32.01万元增加1.9万元,增幅5.9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1万元,比2022年32.01万元增加1.9万元,增幅5.93%。
三公经费增减原因:一是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工作量增多,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度相应增加。二是因外出检查业务工作增加,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保障的运行经费安排199.7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93.78万元,公务用车6万元。财政保障的运行经费主要为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和市森林消防支队。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应急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741.23万元。其中,货物类569.9万元,服务类171.3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末,市应急固定资产总额7119.9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1835.96万元;车辆价值274.03万元;在建工程4054.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55.06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应急局部门专项资金141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费231万元、行政审批专家评审及核查费48万元、应急管理办公楼租赁547万元、政务云资源租赁70万元、化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100万元、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集成建设400万元、安全生产考试设备运维10万元、安全生产执法费6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性补贴(在职退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物业服务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市应急管理局无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