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6日成立,机关行政编制15名,实有人数16人。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和待遇,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拥军优属、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安置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宣传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移交安置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下设4个事业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光荣院、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做好2023年度“荆楚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引导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完善困难退役军人援助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解困;
(二)做好移交安置工作。跟进国家、省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调整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督促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实到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安置”。
(三)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全力做好“荆楚老兵人才网”企业注册和岗位发布,开展常态化招聘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市场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合理安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助力退役军人尽快实现角色转变。深入宣传推广“退役军人创业贷”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更好实现以创业带就业。
(四)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精心组织八一春节走访慰问和“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活动,打造“戎耀荆盟”社会化拥军品牌,推动社会化拥军工作,认真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组织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讲好新时代双拥故事。
(五)深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层服务站建设,抓好服务清单和有关制度落实,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精准、更有质量的服务保障。
三、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预算总收入4597.8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597.8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预算总收入的100%。
2.部门(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总支出45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7.26%;项目支3344.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2.74%。基本支出相比上年度1128.84万增加124.7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上调,公用经费调增,项目支出相比上年度4515.4万减少了1171.14万元,主要是市本级项目资金调减,光荣院、军休所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3.部门(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①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上调,公用经费调增。
②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市本级项目资金调减,光荣院、军休所基建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资金预算安排为13.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1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 2022年17.3万减少3.89 万元,压缩22.49%,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41万元,相比2022年减少3.69;
(3)公务接待费预算4.20万元,相比2022年保持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4.181万元。比2022年增加12.981万元,主要是增加公用经费上调。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3.79万元
2.货物采购预算金额、工程采购预算金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
货物采购预算10.4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23.39万元。货物类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耗材、办公用国产电脑等;服务类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经费、印刷服务、会议培训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国有资产34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2193万,占比 64 %,固定资产净值75万,占比2%,在建工程1163万元,占比34%。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190.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公用经费62.0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5万元、双拥城创建23万元、关爱退役军人19万元、涉军群体困难帮扶援助35万元、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货币化安置补偿费19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70万元、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5万元、中心城区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人员“两个低于”人员生活补助9万元、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0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保险接续费及生活补助28万元、中心城区义务家庭优待金317.00万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57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补贴48.0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和独生子女补贴13.00万元、“八一”走访慰问160.00万元、驻荆部队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28.00万元、下岗转业志愿兵(士官)专项公益性岗位帮扶资金740.00万元、大学生实习实训0.75万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7.0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6.35万元、退役军人信访维稳8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035.00万元、荆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在职人员公用经费7.75、荆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5万元、荆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3.51万元、保障无军籍职工、遗属生活待遇54.00万元、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补助9.00万元、荆门市光荣院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0.15万元、荆门市光荣院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40万元、集中供养对象补助50.00万元、居家供养对象补助20.00万元、荆门市烈士陵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6.2万元、荆门市烈士陵园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3万元、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15.00万元、烈士陵园维护21.0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①收支总表
②收入总表
③支出总表
④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⑥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⑨项目支出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体育、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支出。主要为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六)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