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2-10 10:32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3、部门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资产占用情况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荆办文(2019)27号),主要职责如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国农谷建设的战略部署。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制定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

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

(1)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审批”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农业农村局承担。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2023年纳入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人员预算并入市农业农机局机关项目中);全额事业单位(参公)4个:荆门市水产发展中心、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荆门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全额事业单位(非参公)9个: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荆门市植物保护站、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学研究院、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荆门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湖北省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荆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实有人员340人(行政在职人员2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54人,事业一类人员242人,机关工勤6人,定额工勤9人);离退休人26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62人)。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奋力打造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一)着力巩固提升农业生产能力。一是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油菜籽面积分别稳定在700万亩、225万亩以上,畜禽、水产、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全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35万亩左右。大力开发冬闲田,明年选择100个村开展季节性整村流转冬闲田种植油菜试点。三是加快农机化补短板。争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不少于1亿元,提升北斗智能终端应用水平,确保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83.4%。四是推进农业经营服务创新。实施消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空白村”、示范创建和金融助力三项计划,壮大和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每个乡(镇)重点培育2个以上“六有”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生产过程现代化。

(二)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一是实施产业强农行动。将“一棵菜”纳入全市农业重点产业链进行推进,深入实施“六个一”工程,谋划实施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大力推进桥米、菜籽油、小龙虾、蔬菜、禽蛋、食用菌等重点产业联盟建设,促进全产业链技术合作、上下游资源共享,做大产业能级。推进“荆品名门”实体化运作,加大优势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大力推进预制菜加工,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二是实施科技强农行动。积极创建国家农高区、省级农创中心,搭建高能级农业科创平台。深入开展百名“农博士”服务百家新型经营主体活动,推动设立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联盟。深入实施“能人回归”工程,确保每年引进项目500个以上。聚焦关键品种、关键技术、关键设备,每年实施一批“揭榜挂帅”项目、遴选一批科技成果进行重点推广,加快转化一批实用性新技术。三是实施绿色强农行动。坚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分类开展标准化基地创建,争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等行动,逐步推进有机米、有机菜基地建设,在屈家岭建设有机农业示范区,加快推广可追溯平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着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一是推动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要求,督促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乡村建设专项推进方案,加快“两基”补短板,2023年,完成300个左右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建设任务。二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水平,推动建立配套的长效管护机制,促进村庄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三是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连线连片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四是统筹推进乡村治理。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总结推广“湖山经验”“清单制”“积分制”“红领章”等善治经验,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着力深化农村改革。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抓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先行入市试点,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政经分离”试点,推进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化解村级债务,确保明年全面清零。三是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制定“三农”重点改革事项清单,统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农村各项改革。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1479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8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0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收入158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1567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7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收入203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减少881.43万元,减少5%。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1479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8.50万元,项目支出6362.6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41.1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8.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7.22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43万元;其它城市生活救助17.0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7.4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0.8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50万元;行政运行(农业)支出1843.98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65万元;事业运行(农业)3768.80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44万元;病虫害防控支出333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44.37万元;执法监管136.70万元;防灾救灾支出4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277.57万元;农村合作经济支出113.86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89.18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35.98万元,农田建设16.75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50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0.0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59.86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减少881.42万元,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因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未完成,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3.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8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9.00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80万元,比2022年73.90万元减少19.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20万减少2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80万元,较上年53.40万元减少1.40万元,原因分析:2023年部门预算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49.00万元,比2022年49.60万元减少0.60万元,原因分析:2023年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132.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3.0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5.8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16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2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8.4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9.60万元,其中:货物类39.50万元,服务类40.10万元。2022年的政府采购预算536.83万元,其中:货物类277.75万元,工程类49.20万元,服务类209.88万元,较上年减少457.23 万元。原因分析:2022年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目录进行调整,减少必须集中采购项目。

(五)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原价680.93万元,累计折旧434.7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6.14万元。无形资产原价4.57万元,累计摊销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57万元。房屋及建筑面积7308.90平方米,车辆3辆。(备注:以2022年度部门资产系统填报)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5586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发展与监管90万元,乡村建设规划及政策管理工作专项4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114万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广及农业产业发展专项9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测试17万元,“五个一”工程专项3000万元,城郊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以奖代补190万元,以钱养事(蔬菜技术推广中心定额补助)160万元,技术推广与科技创新16万元,荆门耕地质量与农业生态环境监测19万元,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10万元,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23万元,农作物病虫害预警监测及综合防治15万元,驻场检疫人员补助62万元,长江禁捕退捕47万元,农业执法监管86万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平台运维21万元,荆门市化解村级债务以奖代补500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58万元,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36万元,农用航空飞防技术示范推广8万元,水产品检测50万元,畜禽产品标准化生产及监管3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控制30万元,农业执法与农畜产品检测与监管14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荆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荆门市农业农村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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