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点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参与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全市河道采砂规划、计划编制、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水利工程移民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市水利和湖泊局共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水保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监督科、水库湖泊科、河湖长制工作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河道科)、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与科技信息化科、机关党委。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市水利和湖泊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遵循,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引领,锚定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总体目标,聚焦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为我市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要素保障。
工作目标:一是争取水利项目投资不少于20亿元;二是新一轮水利补短板项目全面完工,居全省先进行列;三是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30 亿立方米以内;四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 88 %;五是守住水利工程安全、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减灾兴利效益。
一是以“进”为追求,着力抓好水利项目建设。抢抓“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窗口期及中央、省稳经济一揽子接续政策机遇期,高质量编制《荆门市现代水网规划》,优化区域河湖水系布局,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逐步构建集防洪安全网、抗旱水源网、生态水系网于一体的“荆门水网。坚持项目为王、项目为重,继续实施荆门汉江堤防加固三期、温峡口、惠亭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三干渠、新城泵站、郑家湾泵站、刘畈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峡卡河、仙居河、季河、石龙等4个中型水库灌区前期工作。完成竹皮河、西荆河、大富水等中小河流治理主体工程。全力推进长湖防洪达标治理、南湖清淤及综合整治,完成钟祥康桥河山洪沟治理、4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京山高关、石龙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建设任务。积极服务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鄂中丘陵区水资源配置、引江补汉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立项开工。
二是以“美”为遵循,着力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细化各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责任清单,用好述职和考核指挥棒,推动河湖长巡查履职。坚持岸上岸下系统施策、点源面源立体共治,综合治理竹皮河、浰河、汉北河、长湖等河湖。扎实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涉水涉湖问题整改。巩固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全面完成确权工作。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力推进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继续推进水库、电站、涵闸生态泄流工作,维护流域生态平衡。继续发挥“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企业河湖长、民间河湖长、“河小青”志愿者在河湖保护中的监督实践作用。巩固定期交流观摩机制,对重要河湖构建地空结合、人机结合、立体交叉巡河模式,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三是以“安”为基调,着力守牢水旱灾害防御防线。突出防“大”、防“长”、防“突发”,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建立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开展抗洪抢险培训演练,做好各类设施检查维护,反复开展防汛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管理,统筹雨水工情监测预警、汛期巡查防守、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汛期值守制度,强化抗旱水源管理和水资源调配。根据雨情、水情、汛情变化,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精准调控水位,充分发挥防洪减灾和保障供水双重效益,坚决守牢江河不决堤、湖库不倒坝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四是以“治”为要领,着力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强化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推进跨县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和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实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指导掇刀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国家级创建,开展省级再生水利用综合试点。深入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建立“红黑名单”,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在建水利项目质量巡查的密度、力度和处罚强度,实现飞检全覆盖,确保建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推进重大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对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监管、全封闭运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以“富”为标尺,着力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结合共同缔造,以移民人口200人以上村为重点,以“管理科学、产业发展、设施完善、村容整洁、乡风文明”为标准,力争10个以上移民美丽家园通过省级验收达标。支持移民村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壮大集体经济,夯实致富基础。持续抓好搬迁补偿、人口管理、精准帮扶等移民政策落实,精准足额发放原迁移民直补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进一步抓实移民信访稳定工作,确保移民群体稳定和谐可控。
六是以“优”为导向,着力推进水利改革创新。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新增改革面积61.05万亩。落实扩权赋能强县改革要求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努力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水平。以县域为单元持续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京山创成国家级小型水库改革示范县,鼓励沙洋、钟祥、掇刀开展省级小型水库示范县创建。全面推进灌区、泵站、水闸、堤防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荆门市智慧水利数字孪生平台》项目建设,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七是以“严”为要求,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思路,着力发挥各级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抓改革、促发展的政治作用,坚决做到“水利姓党”。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纵深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清廉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学、钻、带、练、比、考六招并举,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着力培育实心实政文化,力争若干项工作有突破,在全省、全国有位次;若干项工作有创新,在全省、全国有影响。
三、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026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4.78万元,占总收入的45.03%;财政金库收入101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2%;财政专户收入320万元,占总收入的3.11%;上级转移支付4307万元,占总收入的41.94%。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0269.9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为基本支出预算4713.39万元,占总支出的45.89%;项目支出预算5556.59万元,占总支出的54.1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为行政单位离退休225.0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27.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42万元、 死亡抚恤7.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2.3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7.56万元、农业事业运行71.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7.63万元、执法监管0.3万元、 防灾救灾31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402.49万元、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26.06万元、行政运行(水利)支出7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47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30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8万元、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38万元、水土保持300万元、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80万元、水文测报19万元、防汛447万元、农村水利140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35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6万元、水利安全监管3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654万元、住房公积金329.7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和湖泊局预算收支总额10269.98万元,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6643.2万元增加了3626.78万元,增长了54.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和财政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二是2023年争取中省专项转移支付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和湖泊局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2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比2022年的55.66万元减少29.66万元,下降了53.28%。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1.5万元,比2022年的48.5万元减少了27万元,下降了55.67%。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5万元,比2022年的48.5万元减少了27万元,下降了55.67%。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比2022年的7.16万元减少2.66万元,下降了37.15%。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市财政共安排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和市水政监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119.33万元,比上年的113.6万元增加了5.73万元,增长了5.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有新增在职人员和财政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印刷、水电、差旅、物业管理、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1.2023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73.4万元。
2.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2.4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3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2205.23万元,累计折旧9404.1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801.12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18,374.18平方米,账面原值1081.49万元;车辆12辆,账面原值286.9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836.78万元。无单项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水利和湖泊局专项资金79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养护66万元、市直水资源专项400万元、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土保持监测15万元、河湖长制工作经费38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工作经费47万元、防灾救灾专项及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经费65万元、移民工作经费6万元、水文测报19万元、河道水库堤防白蚁防治经费8万元、三干渠维修养护经费57万元、市直小水库安全管理专项9万元、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检专项30万元、汉西水系连通工程维修养护经费35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13个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管理,力争圆满实现财政批复的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预算报表
1、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收支总表
2、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收入总表
3、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支出总表
4、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支出表
10、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23年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
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节约用水, 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市级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市水利和湖泊局使用地方政府债券1200.88万元,主要用于直五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荆门城区三环线平交道口改造工程(寨子坡水库穿东外环道路防护项目)和荆门市寨子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费用和工程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