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荆门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3-02-10 17:16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拟定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4、拟定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5、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

6、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交通投资预算,对市政府投资的交通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在建高速公路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等。

(二)内设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下设市公路建养中心、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物流发展局、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等5个行政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运输管理科、计划科、建设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安全保障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市交通运输系统预算编制在职人员179人(行政在职人员23人,参公事业16人,事业一类112人,事业二类27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14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5人)。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构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2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3

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

4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5

市物流发展局

6

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全市实施综合交通重点项目56个,力争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50亿元。全市完成一二级公路建设路面80公里、路基78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建设500公里,国省干线PQI值保持全省前列。全面落实《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荆门国际内陆港争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全市新增规上道路运输企业5家以上,网络货运平台破零,货运周转量增速高于5%。运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智慧、法治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一)抓项目建设,补短板。加快推进荆荆铁路、襄荆高铁、武荆宜高铁和浩吉铁路荆门北至子陵联络线、沙洋疏港铁路专用线建设,不断完善集疏运体系。开展荆门机场建设研究,推动京山、沙洋、漳河新区通用机场开展前期工作。武荆宜高速公路早开工、快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启动二广高速襄荆段扩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加快荆门至监利、孝感经荆门至宜昌、荆门至随州3个高速公路通道方案论证,力争“十四五”期间启动前期。实施国省干线项目12个,开工5个、建成6个、推进6个。力争我市省道路网总里程增加不少于300公里。加快完成311省道沙洋至当阳、223省道沙洋至荆州硬联通工程建设,实现城市群互联互通。实施水上项目7个、站场物流项目11个。

(二)抓物流发展,降成本。坚持做大总量与提高质量并重,全面落实《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研究制定鄂中区域性铁路货运枢纽和速递应急物流中心建设方案,力争我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一是大力培育规上运输企业。二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三是大力培育物流市场主体。

(三)抓共同缔造,惠民生。以国省干线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为重点,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一是提升建养品质。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130公里、预防性养护30公里,配套建设一批公路服务区、休憩站、交通厕所以及充电桩、加气站等设施,提升公路品质。全面推进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推广钟祥市试点经验。二是助力乡村振兴。抢抓全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机遇,全力以赴争建设规模、争技术等级、争奖补资金,织密公路网络。加快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以乡镇通二通道、农村通两车道等为重点,新改建农村公路1290公里,完成农村安防工程542公里、农村公路桥梁647延米,打造一批“美丽农村路”。    (四)抓数字赋能,提质效。一是加强“互联网+”运用。整合数据资源,建立电子化、网络化的全市交通综合监管体系。二是加快建设绿色交通。加快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网络,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三是构建数智便捷的服务体系。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探索建立智慧公交无人驾驶线路,推动城市交通智能化发展,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均包含在部门预算公开数据中。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预算收入118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4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主要是财政拨款、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预算。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预算支出总计11820.2万元(基本支出4348.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36.79%;项目支出747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63.21%)。

具体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96万元,占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缴费;卫生健康支出101.35万元,占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城乡社区支出5301万元,占总支出的44.85%,主要用于社会义务补贴和给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企业的补贴;交通运输支出5674.97万元,占总支出的48.0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公路养护、公路建设、智慧交通系统运维、公路运输管理、水运及航道管理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50.92万元,占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

(1)收支总表变动情况。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11820.2万元比2022年13759.10万元减少1938.9万元,减少14%。其中:预算基本支出4171.6万元,比上年3917.1万元增加254.5万元,增长率为6%,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增加、物流局纳入预算等所致;项目支出7648.6万元,比上年9842万元减少2193.4万元,减少率为22.3%,主要是公交化债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11820.2万元比2022年13759.10万元减少1938.9万元,减少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6.2万元,比上年7149.1万元减少572.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来源口径变化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244万元,比上年6610万元减少1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交化债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5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1.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64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3.2万元),占比63.43%;项目支出2404.6万元,占比36.5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6576.2万元比上年7149.1万元减少57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预算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100.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29.11万元、津贴补贴235.61万元、奖金953.48万元、绩效工资255.8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2.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47万元、住房公积金254.9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28万元。其中:退休费538.55万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9.7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23.2万元,为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5244万元,比上年的6610万元减少1366万元,主要用于公交历史债务化解1000万元、公交三项义务补贴3244万元、三环线养护500万元、物流业高质量发展500万元。

5、关于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级专项支出预算7648.6万元,主要用于城区三环线养护、出租车管理、路政治超管理、公交站棚维护、老年人乘车补贴、智慧交通建设及交通行业管理、清洁能源贷款本息偿还、汽车南站经营收益财政保底、公交三项义务补贴等支出。2022年财政专项支出9872万元,2023年比上年同期减少2193.4万元,主要是对公交运输行业补贴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包括以下项目: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及会议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离退休老干部用车)、公务出国费。

1、三公经费情况。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4.9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1.87万元,2023年比2022年增加3.0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费来源限制,2022年对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物流发展局等公务车辆运行费未填报支出预算,2023年根据经费情况将车辆运行费纳入预算。

2、三公经费增减 变化情况及原因

⑴公务接待费8.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部门检查、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等接待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12.97万元,2023年加强机关管理、未编制招商引资招待费、市物流局预算未纳入统计范围等原因,三公经费比上年年减少4.07万元。

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6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全系统17辆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通行费等支出;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8.9万元(全部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比2022预算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费来源限制,2022年对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物流发展局等公务车辆运行费未填报支出预算,2023年根据经费来源纳入预算。

(3)因公出国出境费预算0万元,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经费等;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3.75万元,2023年比2022年增加149.4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和人员增加等调整,同时2023年首次将市物流发展局运行经费纳入预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96.12万元,其中:市交通运输局280.05万元、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27.72万元、市物流发展局11.35万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77万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92.87万元,其中:工程采购预算35万元、服务预算343.84万元、货物114.03万元。2023年相比2022年减少96.7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采购额度调增和项目调整。

2、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88.6万元,其中: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349.2万元、货物39.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3年初固定资产价值4478.7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2418.65万元,车辆价值379.04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16.21万元,专用设备价值249.9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214.86万元,2023年初无形资产价值319.39万元。2021年初固定资产价值3595.05万元,2023年与2022年相比增加883.69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财政安排市交通运输局专项资金7648.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专项84万元、荆门智慧交通建设及运维453万元、公交历史债务化解1000万元、老年人乘车补贴3244万元、汽车客运南站经营收益财政保底补助292万元、物流高质量发展800万元、城区三环线养护1148万元、公路桥梁安全运行管理82万元、出租车市场监管36万元、交通综合执法经费24万元、出租车监管平台77万元、水上安全监管及保障84万元、船闸运行维护63万元、船舶检验28万元、公交站棚维修及管理57万元、市物流行业发展135万元、非税收入41.6万元。具体项目明细目标见附表。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支出编制了目标绩效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市局汇总并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2022年已按照财政安排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对系统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按要求开展绩效监控自评和全过程绩效监控。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1.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收支总表

2.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收入总表

3.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支出总表

4.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项目支出表

10.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1.荆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反映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缴入金库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以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我市交通运输主要为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我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等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我厅医疗卫生支出主要为医疗保障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中暂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也无地方政府债券使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荆门市交通运输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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