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荆门市司法局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司法局
日期:2023-02-10 09:12

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四、2023年预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贯彻的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 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工作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非正式译本。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6、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8、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报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科室16个:办公室、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立法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科技信息科、队伍建设指导科、人事警务科、依法治市委员会秘书科、机关总支。 直属机构:荆门市公证处。

(三)人员构成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在职人员5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4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8人,全额工勤人员1人;过渡性自收自支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34人。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市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推进特殊群体监管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为荆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根据市财政部门预算要求和市司法局2023年工作任务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具体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额:2062.5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962.5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5.1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85%;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支出总额:2062.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83.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1.94%,比上年增幅3.14%,用于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55.99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基础绩效奖、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物业管理补贴、奖金和养老、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155.00万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待遇。 

(3)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3万元,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和车辆运行开支、单位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2、项目支出578.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8.06%,比上年减少9.10%。其中: 

(1)法制办法律顾问经费13万元。 

(2)政府合同管理经费7万元。 

(3)立法及规范性文件专项经费9万元。 

(4)法制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50万元。 

(5)法律援助19万元。 

(6)社区矫正12万元。

(7) 普法宣传10万元。

(8)人民监督员11万元。

(9)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经费51万元。

(10)多元矛盾化解工作275万元。

(11)非税收入成本支出121.8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3年收支预算比2022年减少12.75万元,减幅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增资;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未纳入本年度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未计划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因公出国出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6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1、2022年,司法局机关和荆门市公证处机关运行经费172.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及办公设备、大型修缮的采购。  

2、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货物类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2万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26.39万元(货物类50.1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76.24万元)。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市司法局固定资产总额575.52万元,累计折旧302.5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72.9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3113.64平方米,净值119.17万元;小轿车2辆,净值18.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135.43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专项资金578.83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办法律顾问经费13万元;政府合同管理经费7万元;法立及规范性文件专项经费9万元;法制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50万元;法律援助19万元;社区矫正12万元; 普法宣传10万元;人民监督员11万元;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经费51万元;多元矛盾化解工作275万元;中央及省转移支付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支出121.83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市级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

无地方政府债券 

荆门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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