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有关实施意见、措施、规章。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育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牵头协调全市校外教育,指导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
(5)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6)指导全市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按照权限管理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或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文明创建工作、校园安全工作、综治工作、档案建设和保密工作。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和初中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审和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9)统筹管理全市中等、高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承担中等学历教育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和基金会的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13)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并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委会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教育局(部门)包括行政单位1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18个(普通高中4所,初级中学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师培训机构1个,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教育管理单位8个)。市教育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人事科、教师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教育督导办公室和安全科。
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明细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教育局机关 | 11 | 市教学研究室 |
2 | 市龙泉中学 | 12 | 市电化教育馆 |
3 | 市一中 | 13 | 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
4 | 市东宝中学 | 14 | 市招生考试局 |
5 | 市掇刀石中学 | 15 |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6 | 湖北荆门外语学校 | 16 | 市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
7 | 市龙泉北校 | 17 |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
8 | 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 18 |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9 | 市特殊教育学校 | 19 | 市教育学院 |
10 | 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 20 |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聚焦三大关键,提升政治能力
一是推进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宣讲报告会、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党内培训机制,定期举办全市学校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能力提升、青年党员教师“双带头人”培养、高校党员学生政治素养提升等专题培训班。启动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展示评比、“党建+”融合创新案例评选等活动。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持续向民办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推动党建工作要求进民办学校章程。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点负面清单。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举办市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定期开展全市大中小学校教师廉洁教育优质课比赛。持续开展“清廉学校”创建活动。 (二)聚焦三大计划,提升均衡水平 一是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试点推进县域教联体建设,2023年,每个县(市、区)办好1 个示范性教联体,2024年全面推行。推动农村学校条件持续改善,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建设一批小而美的“乡村温馨校园”。三是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各地“一校一案”制订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县中振兴”;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支持县中特色内涵发展,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育人模式;逐步完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普通高中社会捐赠财政配比制度。 (三)聚焦三大改革,提升发展活力 一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不断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二是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抓实选课走班、职业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三是深化民办义务教育改革。控制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巩固我市民办义务教育改革成果。 (四)聚焦三大目标,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向素质教育要质量。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思政课程、课程思政、课余活动、校园环境、社会实践”等关键环节作用,打造“彩色育人课堂”,创建“阳光校园”,拓展社会实践课堂,推进学生健康素质提升工程等,多措并举推进素质教育纵深开展。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计划”,将教育数字化纳入数字荆门建设重点项目,加快推动数字校园建设,在全市全面推广运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二是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规范课堂教学,落实教育教学管理“双十四条”,以“双减”为突破口,推进高效课堂研究;建立教学视导长效机制,发挥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创新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引导教育舆论作用;加强课题研究,推进实施荆门小课题研究“百千万”特色工程。三是向教师队伍要质量。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选、用、育、管”四位一体教师队伍建设体制,大力实施“十百千”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和“五级联训”教师提能工程,切实优化教师编制配置,完善工资待遇、评先晋级、职称评审等激励机制。 (五)聚焦三大重点,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每个县(市、区)高质量建设一所中职学校和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荆门职教城建设。2023年,湖北通航职业技术学院完成筹建并开始招生。扎实推进校企合作,鼓励开设特色校企合作班,为地方培养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推动建立教育联盟。落实《“宜荆荆恩”城市群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基础教育教科研一体化、职业教育招生就业一体化、高校资源协调共享、教育人才常态化挂职交流等。三是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聚焦乡村教育发展,改善乡村教育面貌。积极做好驻村帮扶、控辍保学、贫困资助等工作。 (六)聚焦三大规范,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规范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校园安全等级评定、平安校园创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推动设立创建平安校园专项经费,探索“实地感知+安全教育”模式,通过学生体验感知、寓教于乐,让学生深刻掌握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二是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教育部“双减”最新政策要求,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着力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全面检查和评估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督导县市区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三是规范师德师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查处曝光一批违反师德行为的反面典型。加大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招生等问题整治力度,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紧紧围绕年初确定主要工作任务,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安排经费。具体安排情况及编报说明如下:
(一)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851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89.01万元(含缴存金库非税收入275.52元,上级转移支付2221万元、政府性基金5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92.61%,主要是财政拨款、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322.18万元,占预算总收入7.39%,主要是市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8511.19万元(基本支出44400.7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75.88%;项目支出14110.4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24.12%)。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48106.96万元,占总支出的8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7.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13%;卫生健康支出1581.86万元,占总支出的2.7%;住房保障支出2394.61万元,占总支出的4.09%;其他支出500万元,占总支出的0.86%。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支总表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总收入58511.19万元,比2022年58956.87万元减少445.68万元,下降率为0.76%。从支出结构上看: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4400.71万元,比上年40041.24万元增加4359.47万元,增长率为10.89%,主要是市龙泉北校和市外语学校民转公增加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致;2023年,项目支出14110.48万元,比上年18915.63万元减少4805.15万元,下降率为25.4%,主要是两所民办学校转公,非税收入项目减少所致。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及变动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4189.0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51192.49万元,单位缴存金库非税收入275.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18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19.52万元,主要是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7.73%;项目支出12069.49万元,主要是本级教育专项919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221万元,非税收入成本149.49万元,政府性基金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22.27%。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43784.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7.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0.94%;卫生健康支出1581.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2%;住房保障支出2394.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2%;其他支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92%。
财政拨款预算变动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预算54189.01万元,比2022年预算46227.81万元增加7961.2万元,增长率为17.22%,主要是市龙泉北校和市外语学校民转公后增加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致。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及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42119.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4789.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199.99万元、津贴补贴1631.57万元、奖金7978.56万元、绩效工资4655.41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21.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67.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7.73万元、住房公积金3207.6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7.08万元。其中:发放离休费31.4万元、退休费3191.53万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4.15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4082.53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详见附表)。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2119.52万元(人员经费38036.99万元、公用经费4082.53万元),比上年37580.44万元(人员经费34304.17万元、公用经费3276.27万元)预算增加4539.08万元(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3732.82万元,增长率为10.88%;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806.26万元,增长率为24.61%)。
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龙泉北校和市外语学校转为义务段公办学校后,不再收取学费,导致两所学校非税收入骤减,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需财政拨款安排。
(4)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500万元,全部用于荆门市掇刀石中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4万元,主要是外地教育部门学习交流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29.2万元增加2.2万元,增长率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预算5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8.3万元减少0.9万元,下降10.8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15.9万元增加8.1万元,增长率50.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龙泉中学公务车运行费未纳入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23年预算时增加4.5万元、市外语学校改公办后增加公务车运行费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公用经费)预算为102.74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8万元、水电费3.24万元、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6.75万元、培训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2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9.37万元。2023年,市教育局机关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93.95万元增加8.79万元,主要是本年公用经费预算政策调整为根据人员级别及支出项目定额计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5053.96万元;其中:货物类1708.21万元、工程类2122万元、服务类1223.75万元。
(五)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市教育局(部门)共有房屋面积913966.6平方米,车辆19辆。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市教育局(部门)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了全部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的常态化。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教育局(部门)教育专项资金为7167万元,主要用于市龙泉中学体育馆、食堂整体改造维修;中职学校免学费、中职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市级配套、扶贫助学;市东宝中学足球场及半圆区建设、校园环境整治;市掇刀石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学校维修改造;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回购代建资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师培训等(具体项目明细见附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市教育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实现各项绩效目标。
四、2023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反映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缴入金库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以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反映教育(部门)缴存专户的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中职学校学费、住宿费。
(二)支出功能科目
1.教育支出: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市教育局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末,市教育局(部门)未使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