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房产服务中心
日期:2023-02-10 15:07

目    录

1.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3.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 2023年部门预算表

5. 名词解释

6. 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 主要职责

市房产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产业规划、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和督查;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及住房保障制度;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负责全市中心城区房屋交易管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指导督查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房产服务中心机关是参公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隶属荆门市住建局管理;批准文号:荆编文[2014]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800420709526T;单位法人代表:罗烈勋。

市房产服务中心2022年年底实有在职人员共114人,其中参公在职人员16人,事业在职人员98人,退休共66人。

根据荆编文[2014]65号及荆编办[2015]101号的批复,内设六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挂信息管理科牌子)、物业服务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

下属五个二级单位,分别为:荆门市房地产监察大队;荆门市房屋交易管理处;荆门市住房保障中心;荆门市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荆门市白蚁防治所。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市房产服务中心在各级领导正确带领下,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以保租房建设为着力点,奋力增进民生福祉;二是以稳定房地产市场为支撑,奋力推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三是以问题楼盘和自建房整治为突破口,奋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四是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奋力推动物业创新发展;五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奋力推进服务质效提升;六是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奋力推动队伍建设。

三、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经费拨款收入预算总额532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2.56万元,公租房租金收入上缴财政1420万元,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维修资金增值收益)75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32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2.56万元(人员支出199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4.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2.54万元),项目支出2870万元,其中上缴财政支出2170万元,中心运转类项目支出700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收支预算比2022年减少104.4万元,比去年同比减少0.02%,增减变化主要是由于上缴财政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 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3.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

2.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53.01万元,同比增加75.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上级部门检查、业务单位交流学习、调研等公务、业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0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原皮卡车已到达使用年限未通过车辆年检更换车辆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不变,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通行费及公务租车费用等支出。

(三) 市房产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市房产服务中心运行经费202.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物业水电、办公、差旅、接待等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老干部经费及职工工作餐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13.51万元(其中:货物类33.9万元、服务类479.61万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15.17万元(其中:货物类41.1万元、服务类474.07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了了1.66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末,市房产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662.95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3961.49万元,累计折旧为1651.1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310.3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17528.52平方米,净值2254.29万元;车辆10辆,净值6万元;单价5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50.04万元)。

无形资产原值701.46万元,累计摊销626.5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74.95万元,包含土地面积6709.41平方米,价值133.84万,累计摊销58.89万,土地净值74.95万;软件原值567.62万,累计摊销567.62万,净值0万。

保障性住房2914套,原值94539.18万元,累计折旧为2482.5万元,保障性住房净值92056.68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财政安排房产服务中心专项经费70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中心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反映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缴入金库的教育收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含自收自支单位教育收费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2、其他收入:反映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抚恤、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底,我中心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

附件2 市房产服务中心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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