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二十)
来源:荆门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
日期:2023-12-26 10:46

(截至2023年12月25日17:00 时)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9日交办2件、12月20日交办1件。截至12月25日,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2件。其中,属实3件。


序号

受理

编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责任

单位

备注

1

SD2JM202312190004

漳河新区

世贸龙山中央商务区一楼商铺两个方面问题1.违规餐饮装修,在二楼露台占用公共区域擅自加装油烟管道,想违规进行餐饮经营,造成了大气污染,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或与住宅楼层相邻的商业楼都不允许进行餐饮经营),影响居民身体健康。2.二楼露台摆放十余台空调外机,大部分摆在住户阳台对面和卧室旁边,会造成严重噪音污染和大气污染,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反映问题属实。

该商铺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等,经现场核查,餐饮店正在装修,未开业。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此餐饮项目可能产生油烟异味,该商铺在2楼露台违规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排气孔及空调外机,破坏房屋结构。

20231223日,依规将该处顶楼违法建设的空调外机和烟道全部拆除。


漳河新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

SD2JM202312190006

掇刀区

掇刀区团林铺镇某家庭农场(造纸),在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到周边池塘、小河沟等造成水污染。

反映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农场主要生产冥币黄纸品,有生产厂房和成品仓库各1间。露天堆放废纸原料5吨、燃煤3吨,产生的废水储存在用水泥修建的蓄水池内,无废水处理设施。

责成相关部门立案调查。责成当地政府于202413日前完成“两断三清”,关停取缔。

掇刀区团林铺镇人民政府


3

SD2JM202312200001

掇刀区

掇刀区阳光大道(整条大道)早上或晚上异味大

反映的问题属实。

20231220日,经现场核查,异味主要来源于三家企业:某药业企业曝气池未加盖,现场有明显异味;6号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低,存在异味扩散现象。某轮胎企业炼胶车间密炼机下辅机工段和压延车间钢压工段仅用门帘进行简单密闭,车间内有明显异味;硫化车间硫化机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低,现场异味明显。某化工企业污油罐废气未收集处理;冷焦水池未加盖,废气未收集,现场有明显异味。

阳光大道是进入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的主干道,重柴油货车流量较大,汽车尾气排放密集,周边重点污染源企业虽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做到达标排放,但是区域仍存在企业排放源较多、排放总量大、污染物叠加等问题。由于受早晚气温低、污染物扩散不易、区域环境容量有限等不利因素影响,信访人投诉当日我市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

1.药业企业为彻底解决6号车间废气收集效率低、曝气池未加盖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新建一栋生产车间,预计2024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轮胎企业正在对工段密闭不严的问题进行密闭改造,整体在20246月底完成;对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低的问题进行单机单罩密闭改造,预计20249月底完成。

3.化工企业就污油罐废气未收集处理问题,新建RTO项目进行治理,预计20244月完成,对冷焦水池未加盖,废气未收集的问题进行技术治理,收集的废气进焦化加热炉协同治理,20246月底前完成整改。

4.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开展企业异味监测,做好车间废气密闭收集,逐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掇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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