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十八)
来源:荆门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
日期:2023-12-23 20:12

(截至2023年12月23日17:00 时)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7日交办2件、12月18日交办3件信访问题。截至12月23日,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1件。其中,属实5件,约谈1人。


序号

受理

编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责任

单位

备注

1

SD2JM202312170001

掇刀区

掇刀石街道幸福社区约6、7户居民的生活污水长期通过废弃的管网排入革集河。

反映的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18日,经现场核查,共有7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接入了麻城一号公路(兴盛路北边支路)雨水管网,未接入生活污水管网,致使生活污水流入革集河。

2023年12月20日,已将7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完成整改。

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掇刀区住建局、掇刀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2

SD2JM202312170003

东宝区

荆门市东宝区丁香园小区某餐馆,整改未到位,空调噪音严重扰民。希望把5台空调移到门外面的地方,不要装到小区里面。

反映的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18日,经现场核查。根据交办件(编号SD2JM202312120005号)整改要求,将餐馆北面5台空调外机移至小区北面的绿化带空地。在进行移机施工过程中,遭6栋居民强烈反对,认为安装在5栋与6栋之间绿化带空地会对6栋居民造成影响,是本次投诉的主要原因。

2023年12月18日,该餐馆已停止施工作业并已清理施工材料,重新修订整改方案,把紧邻3楼居民的3台空调外机拆除移至临街门面。


东宝区泉口街道


3

SD2JM202312180001

京山市

京山市钱场镇钱场村三组附近的西河段面,护坝的坝顶上堆放生活垃圾(从坝顶一直西河水面),望清除垃圾。

反映的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19日,经现场调查,堆放物主要为破旧喷绘材料,属装修装饰垃圾,不是生活垃圾。堆放物由护坝坝顶倾倒至西河水面,堵塞坝底通道,影响周边农户出行。

已对堆放物进行清理,经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后,转运至垃圾处理场,然后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对原堆放处土壤进行了翻耕、覆土,设置了“禁止倒垃圾”标识牌。

1.强化环保意识。向周边集市、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开展敲门行动,向周边居民宣传垃圾乱堆乱放的危害。

2.加强“河湖长制”管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合理增设垃圾投放点,完善收集、转运等机制,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并对河道沿线开展常态化巡查。

京山市钱场镇人民政府、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京山市城管执法局


4.

SD2JM202312180002

钟祥市

钟祥市经济开发区湖北钟格塑料管业有限公司生产噪声扰民。

反映的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安装减振垫、柔性连接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反映的噪声实为员工露天卸货产生的瞬时噪音。依据2023年12月12日检测结果显示,各方位夜间和昼间噪音均符合要求。露天货场卸货产生的间歇性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2023年12月19日开始,卸料先经废旧轮胎做缓冲,再经软管平推至堆管位置,噪声明显减轻。

1.责成该公司进一步优化露天货场平面布局,在货场铺设降噪缓冲垫,大型工件用叉车进行卸载,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指导该公司进行技改降噪。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和指导帮扶,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属地管理维稳责任。

钟祥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钟祥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荆门市生态环境局钟祥分局


5

SD2JM202312180004

屈家岭管理区

1.SD2JM202312110003件整改时间过长,要求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生态进一步恶化;2、因鱼塘与康泰鳗鱼养殖基地相邻,处理期间一定要保证鱼塘养殖用水。

反映的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14日,经现场核查,鳗鱼养殖基地实为湖北农谷康泰食品公司。该公司在其厂区内打井13口,其中7口未出水。目前在用机井6口,日取水量约1000㎥,年取地下水规模总量约为40万㎥。截至目前,该公司未取得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正在办理临时取水许可。

已与反映人达成协议,由该公司负责对鱼塘抽水蓄水,确保养殖用水保障。

约谈1人。

责成该公司抓紧编制鳗鱼智能化养殖循环水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尽早开工建设。

屈家岭管理区农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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