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关于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阅读提示:近日,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通过在全市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研学师资队伍,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研学活动特色鲜明的研学实践教育新局面。
日前,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其目标是,全市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研学师资队伍,建立一个政府主导、教育主抓、学校主体的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创新校外教育管理机制,打造中国农谷特色研学线路和课程,有力推进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现已建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2个、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基地)5个,年均接待22万中小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已经成为湖北省重要的研学实践教育目的地。
研学实践教育要纳入
教育教学计划
按照要求,各中小学校把研学实践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研学实践教育时间原则上小学四至六年级4—5天/年、初中七至八年级5—6天/年、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一至二年级5—7天/年。
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合理规划布局全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地研学实践资源,避免重复体验,坚持更好服务学生的原则;要指导各地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研学实践教育资源,通过特色创建和示范引领,促进全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特色化发展。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组织专家,制定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标准,指导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课程建设;教科研部门要召开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建设和研学研讨会;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制定课程研发和建设规划;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要发挥在课程建设中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市市级以上示范基地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每年初制订下发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计划。
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根据实际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专业教师和专业人员;拓宽教师来源渠道;要落实专兼职教师相关待遇,确保研学实践教育教师队伍稳定;要强化研学实践教师专业培训,引导教师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提高自身在知识讲解、辅导学生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各地要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费用减免政策。
多部门要对研学实践
教育加大监管
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教育、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管指导。
我市要建立健全县(市、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基地协调联动的安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研学实践基地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的活动方案、投保信息和应急预案;公安部门要完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周边的道路标志标识设施;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研学实践教育的投入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出行的营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监管;文化旅游部门要负责审核旅行社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研学实践教育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实践教育的经费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确保研学实践教育实效。(吴兰艳 舒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