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如出国定居、死亡等),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办理渠道: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费用,完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四、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说明(因死亡支取的办理停保后,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五、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市本级8885623,沙洋县8568080,钟祥市4219019,京山市7224890,东宝区2372185-2,掇刀区8885350,屈家岭管理区741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