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因受医疗技术或诊疗设备限制,在本地医疗机构无法诊治,需要转往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渠道:本市转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服务窗口、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微信小程序”。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转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服务窗口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医保经办机构作出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信息系统内登记。
四、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在本市转出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窗口申请不需要填写);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咨询电话:市本级8885608,沙洋县8568038、8568042、8568045、8568311,钟祥市4219019,京山市7221890,东宝区2372185-1,掇刀区8885354,屈家岭管理区741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