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认定
来源: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2-11-11 12:47

一、服务对象:

因年老、疾病或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渠道:

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监护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委托承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在承诺时限内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失能等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申请人居住社区和网上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或监护人)根据所选择的护理服务方式,分别与承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第三方机构或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开始享受待遇。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

3.与失能情况相关的佐证资料,其中,因患疾病失能的,提供近期住院的出院记录和诊断证明;工伤患者提供伤残鉴定书、工伤认定书;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提供责任人逃逸、无支付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

植物人不超过3个工作日,8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他参保人员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六、咨询电话:

市本级8885616,沙洋县6700819、6906578,钟祥市4219020,京山市6508841,东宝区2372185-4,掇刀区2443389,屈家岭管理区741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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