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综合东宝区行政区域内总体情况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时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东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定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多措并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多措并举,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区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先后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发布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和完善中6个分栏目和25个子栏目,通过地方部门链接,将全区26个区直部门、8个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展示,按照公开目录,规范子栏目建设。完成2018、2019、2020三年的政务公开年报收集及公开发布工作,加大了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加大了财务预算决算等公开公示工作力度。全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5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5061条,解读回应376条,其他3215条。
(二)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依申请答复办理工作,指定专人定时定点查看管理区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络邮箱”,依法依规对相关自然人提出的依申请事项进行了办理。全年,我区共收到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截至12月31日,累计办结依申请公开6件,办结市级转办的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依申请行政复议1件,应诉办理依申请公开诉讼案2件。
(三)强化责任,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区政府明确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三部门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各地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一名相对固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工作,压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突出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有序推进了相关平台的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区政府网站”建设。9月14日,制定下发了《东宝区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171项政府信息采集、报送、发布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先后3次开展了全区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顿工作,并于9月中旬,召开了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专题会议和培训会议,通过清查,规范备案政务新媒体28家,注销关停僵尸号、睡眠号、空壳号12家,并按照全省关于政务新媒体更新频次和更新质量的要求,加强了对政务新媒体的跟踪管理。完成了政务新媒体“疫情防控专区”入口的开设工作。三是定期做好大厅政务公开专区资料更新。每月定期对政务公开专区公开的各级政府公告及其他公开资料进行更新,摆放国务院、省、市《政府公报》共31期、各级报纸刊物100余期,确保了专区公开资料的时效性。
(五)跟踪督办,强化监督保障。2021年,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第三方测评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测评,并将相关问题通报到相关县市区,为了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集中精力,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清单,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责成区直相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及时上报,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完整度、透明度,先后完成了 “区政府门户网站”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完整、互动不及时等21个方面问题以及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符合行文规范的20多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总结,及时调整思路,推进工作,对三年来“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结合新媒体整改,先后三次形成工作专报,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东宝区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将58项考核指标分解细化到责任单位,年底由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联合开展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提高了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宣传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依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1 | 22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3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60 | |||
行政强制 | 8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9.5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7 | 10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 | (一)予以公开 | 104 | 10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
(七)总计 | 107 | 10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据统计如下: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 | 其 | 尚未 | 总 | 结果维 | 结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 |||||
1 | 1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队伍不够稳定。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现象有较大改善,区政府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均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人员变动较快,业务不熟练的现象。
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我们虽然加大了政策解读信息的公开力度,但多是限于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政策吹风会、音频视频、动漫解读等方式依然欠缺。
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我们虽然在主动公开上下了一定功夫,但在公开内容上离群众的期盼有差距。特别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拆迁补偿)等方面信息的公开上还有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认真执行国办函〔2020〕109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将43件代表建议、83件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先后发布286条信息。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全年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聚集年度重点工作,固牢基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厘清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较好的落实了各项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监管类政府信息285条,区审计局发布审计监管类政府信息244条,区卫计局发布疫情防控类政府信息100余条。
4.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开情况。坚持结果导向,擦亮“一卡通”品牌。不断优化调整中介服务“一卡通”管理模式,逐步放宽准入条件,通过引进市场竞争,实现“阳光选择、阳光定价”,打破行业垄断乱象,优化投资环境。先后为39家企业办理了“一卡通”,办理政府购买中介服务273项,按市场价估算为企业减免中介服务费1200余万元。
5.公共资源配置公示情况。全过程公开招标投标项目59个,涉及项目总投资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