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发改委
日期:2022-01-24 11: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编写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发改委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和要求,由委办公室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聚焦统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职能,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坚持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如实公开、及时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截至2021年底,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4条。发布诚信“红名单”2216个、失信“黑名单”2087个,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949人次,限制高消费6297人次、限制购买机票10358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7134人次,实施3829个联合奖惩案例。做好信用主体失信修复工作,共完成信用修复231例。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委从各渠道收到3条依申请公开请求,均已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办结,做到应办尽办。

(三)信息管理情况。我委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将发改委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发布机制上,本单位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委内工作动态与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送办公室核稿,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再后由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信息公开保密委员会审批。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

(四)平台建设情况。本年全面推进重点项目信息、信用信息等数据纳入市共享交换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建共享。

(五)监督保障。按照省发改委、市行政省批局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相关工作,力争各项工作考核达标争先。持续加强对信息安全的重视,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保密安全检查,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4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6条,行政处罚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涉及我委的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存在时效性不够强、公开渠道不够广、公开形式不够灵活等问题。

(二)本年度整改情况。围绕中心工作,紧盯重点热线,注重发布的时效性和发布形式的多样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内容,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三)本年度存在问题。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部分栏目设置不够合理、信息公开准确性不够强等。

(四)下年度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收费情况。市发改委2021年度无政府信息管理收费。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委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7件,其中人大建议26件、政协提案21件,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所有办理复文均按照要求在中国荆门政府网站开设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予以主动公开发布。

(三)发改委2021年度重点工作。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和市委、市政府“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突出投资、重点项目和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获评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湖北省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持续位居全国、全省前列,高铁建设全面提速,“十四五”规划开局良好。

1.着力当好参谋助手。统筹发布并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5个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起草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落实“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推动荆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市级领跑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等推进城市群发展、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系列重要政策文件。高频次、高密度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查问题、定措施、明责任、督落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时间节点的精准调度,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统筹调度全市经济复元重振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落实全省区域发展布局推进荆门高质量发展、加快市级领跑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等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实现逆势上扬、环比提升。

2.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推行重大项目路线图管理、项目包联和三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双月”集中开工、季度拉练晾晒等成熟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项目谋划、服务和精准调度。全年投资同比增长18.8%,居全省第13位,恢复至2019年93.5%。尤其是投资逐月加强,9月单月完成105亿元、10月182亿元、11月199亿元、12月224亿元。全市在建亿元以上项目1101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09%。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568个,同比增加197个,其中10亿元以上14个。省委省政府督办的3个重大产业项目、24个省级重点项目、125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分别超时序进度108.3、56.1、43.6个百分点。长城汽车整车制造、润都制药、雄韬锂电等423个亿元以上项目竣工投产,海太欧林集团华中制造基地、玲珑轮胎、百万千瓦级水风光一体化重大基地、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荆荆铁路荆门段预计完成投资19亿元,沿江武荆宜高铁先开段开工建设,呼南襄荆高铁完成可研、初步设计审查,荆门西站等站后工程稳步推进。

3.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争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我市获批全省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等18个单项改革事项纳入全省先行试点创建名单(试点数量居全省第3位),产业项目建设工程提前竣工验收等一批改革事项纳入全省复制推广典型经验。牵头组织“进企业、解困难、促发展”活动,已督促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726个。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现“首创首成”,信用监测排名位居全省第2位。

4.着力落实重大部署。统筹发布并推进全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25个重点专项规划(其中市发改委牵头6个)。建立“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作一体化发展协调机制,组建“宜荆荆恩”媒体、教育、医疗、文旅、创新等联盟,谋划跨区域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发展等领域重大项目96个。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37个重大事项全部落地实施,47个重大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市和省级绿色示范市建设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工作扎实有力,利用省整治“两高”项目契机,解决凯龙100万吨石灰、腾祥100万吨钙基新材料等4个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争取用能指标26.32万吨标准煤。落实易地搬迁后扶政策,有劳动能力易迁户均有就业有保障。落实滶河、司马河“河长制”。“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四大工程赢得省政府“大满贯”表彰,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创建省级以上特色小镇4个,数量居全省第一。

5.着力推动产业发展。牵头推进通航、石化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促成亿纬动力与武汉大学共建能源电化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完成长城汽车荆门分公司整车制造项目备案。成功创建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牵头推进“一袋米”工程,组织实施品牌整合等六大行动,国宝、洪森、京和位居全国大米加工企业50强,成功创建“中国好粮油”品牌5个、“荆楚好粮油”品牌18个(创建数量居全省第1位)。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荆门高新区和京山轻机、航特装备分别纳入全省首批“两业”融合试点园区、试点企业;冷链物流补短板工程深入实施,荆门智慧冷链物流园等6个在建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3.3亿元。

6.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能源安全保供,加强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预警,疫情期间重点“菜篮子”商品实现保供稳价。集中检查清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取消收费项目,清退违规收费51万元。加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完成199个国有粮库和重点骨干库信息化建设,全市储备粮规模6500万公斤。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全年收购粮食11.9亿公斤,居全省第3位。积极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市一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保院妇儿健康大楼、高新区·掇刀区文化体育中心等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委在工大项目建设栏目中公开了湖北省2021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荆门部分)、荆门市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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