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今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京山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方向,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变化,聚产能优环境强招商,活流通促消费扩内需,提增量调结构稳增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政策宣传,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建立单位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推动“四个新京山”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法主动公开20个重要版块:一是主动公开政务动态,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运行、规划信息、权责清单、政务服务等11个板块。二是主动公开经济动态,包括数据统计、财政资金、招标采购情况、重大项目建设等8个板块。三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完善发布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四是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规范公开26件,清理21件,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对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声、加强回应。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当面申请、电子邮件、信函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1件,其中个人为主体7件,其余领域4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民生保障、政务管理等方面,均已按《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答复,在主动公开范围内10件,属于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1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务公开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2021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搭建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架构,严格按照各项职能,责任落实到人。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省、市要求规范开设专栏、设置目录、归集内容,由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共同维护,通过国办普查、省厅抽查,及时整改突出问题,按照要求完善网站平台建设,保质保量推动政务及时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从日常考评、专项考评及政务新媒体运维三大方面对各地各部门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日常业务沟通协理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政务专员,提供相关信息,同时根据需要召开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确保省、市最新要求部署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21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7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70 | ||
行政强制 | 23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96.7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4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4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4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四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对政务专员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组织对标准规范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程,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和目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三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主动公开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湖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等6大类项目收费清单。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公开发布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答复114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在主动公开单位基本情况和具体业务政策的同时,根据《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要求,推动政务应公开尽公开,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中国京山智慧供销产业园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情况17件;推动乡村振兴、卫生教育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24项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项目实施情况公开227件;公开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公共资源配置情况291件,进一步切实提高政务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