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屈家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建设,围绕管委会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农谷屈家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涉及包括规划信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六稳六保、公益事业(乡村振兴、义务教育、社会求助、健康卫生、安全生产、就业创业等)、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会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机构职能、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和权责清单等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统一公开本地本部门“十四五”规划文本,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保证依申请公开流程科学、程序合法、答复规范,真正提升效能、服务于民。
收到申请及答复情况。2021年,管理区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0件,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办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不断完善屈家岭管理区办公室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公文的公开比例。
(四)平台建设方面
对屈家岭管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全新改版。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制作多个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突出特色,增强用户体验,全年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累计产生信息600余篇,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在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的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我区深入推进国办,省政府、市政府政务公开决策,向社会公布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进一步深化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重大项目建设、“六稳”“六保”信息、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同时,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工作要求,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问题整改。针对市政务公开办下发通报的问题,做到认领到位,分解到位,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6件;公布行政许可信息5797件;行政强制2件;全年行政事业性收费220.3947万元(依据《摘自发改价格规(2016年)2559号文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依据《关于屈家岭管理区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屈发改价〔2016〕4号)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依据《荆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1]100号)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依据《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鄂价费[2004]206号)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六章行政收费)。
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今年新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6件,均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2 | 5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79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01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0.394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条,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从复议结果看,结果维持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2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从审理情况看,结果维持1件;复议后起诉1件,从审理结果看,结果维持1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运行制度;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和丰富。
本年度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进一步增强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加强人员队伍培训学习,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时效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对《条例》内容的准确把握,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素,增强公开广度和深度。二是决策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具体举措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对《条例》内容的准确把握,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素,增强公开广度和深度。二是决策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具体举措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今年,我区落实市政府、市政协交办涉及我区经济发展、“三农”工作、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等4个方面10个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提案,人大建议4条,所有建议和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答复,办结率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完成了本地“十四五”规划文本、各类规划信息的公开,更新调整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发布了本地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政务督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教育信息公开:在“教育”专栏对本地区教育政策、教学履职、教育项目计划等情况进行公开,公开本地区推进“双减”政策走深走实的实际举措与实质成效。乡村振兴信息公开:2021年度,在屈家岭管理区政府网站共公开4户14人“三类对象”信息2条;扶贫项目资产公开已清查确权项目 130个6688.8346万元信息1条;公开产业就业奖补、雨露计划政策信息2条;公开中央、省、市、区衔接资金共2344万元分配信息和项目完成情况绩效信息11条。公开产业、务工交通补助、教育、公益性岗位信息共13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信息公开:设置重点项目建设清单、项目审批和备案专栏,全面公开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和项目进展。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通过专题专栏公开本地区核酸检测采样机构、发热门诊名单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等信息,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科普知识。线下在区级政务大厅、社区便民中心通过LED显示屏、横幅、宣传牌、提示标语等方式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力度。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2021年,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6个,对外发布招标公告信息6条、澄清修改信息5条、评标结果信息6条、中标结果信息6条,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异地”交易,交易额5864.95万元,实现“网上交易”常态化创新政府采购新模式;建立了屈家岭“网上商城”,实现政府集采项目“网上商城”自主采购,压缩时间原为需要10天完成的交易,3天就可交易完成,大大提速项目交易效率,全年“网上商城”完成采购项目11个,交易金额89万。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相关政策信息和本地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5条。同时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发布各部门监管动态,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就业信息公开:开设“就业创业”与“招考录用”专栏,及时公开全区相关企业招聘就业信息和国家及省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政策信息,进一步夯实“六稳”基础,守住“六保”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