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日期:2021-12-08 11:24

——2021年12月3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局长  董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在市人大的指导支持下,通过深入被审计单位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现场指导督办等形式,有力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持续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市审计局全面贯彻《荆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按市政府要求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审计整改分工方案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并组织全局审计人员,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的原则,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逐个清单销号。主动争取市人大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建立完善与市委巡察贯通协作机制,形成了整改合力,产生了震慑效应。

(二)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紧扣“治已病、防未病”目标,落实审计查明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持续提升整改工作成效。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57个,已整改54个,正在整改3个。其中,收缴入库财政资金48695.9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796.67万元,收回出借资金2214.97万元,督促拨付项目资金24068.46万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92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3项。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市审计局向市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4件,截至2021年11月22日,已立案查处11件,其中,党纪立案1人、监察立案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工作约谈9人、批评教育5人、全市通报批评5人、取消采购专家评审资格6人、罚款处理6人。

二、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的问题。一是针对运转类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市本级安排的运转类项目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预算编制挂钩;二是项目资金 46587 万元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对2021年预算安排的据实核拨项目进行了清理整合,将未细化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预算执行中新增的支出项目,编制了市级调整预算,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部分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2020年度非税资金专户、往来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529.3万元按“其他利息收入”科目全部缴入国库。

(三)非税收入汇缴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土地出让金收入38202.06 万元清算不及时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清算8宗,涉及金额32884万元。尚有2宗土地因价款未缴清、土地清算材料不全等原因暂未清算,涉及金额5318.06万元,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督促相关企业缴款后及时进行清算。

二是已清算的土地出让金收入7800万元缴库不及时的问题。荆门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部分土地出让金7800万元,经市财政局领导批准,作为资产处置收入缴入国库。

三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根据案件办理进度,财政非税汇缴户已清算2328.63万元,剩余3498.21万元市财政局已对接市公安局等单位及时办结案件后清算;非税收入管理局暂存款91.41万元,为代收代付票据款,拟用于支付省财政厅票据印刷费用;学校代收代支教材费27.33万元,待学生毕业离校时多退少补;其他待查收入51.25万元,通过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沟通核实,已全部缴入国库。

(四)预拨经费未及时清理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及时对预拨经费进行了清理,并明确了核销的责任科室。对能落实来源的予以冲销,对暂不能冲销的,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后冲销。

(五)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加快支出进度,目前已使用2639万元,截至2021年底未使用完的资金将收回财政预算统筹。

(六)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不科学的问题。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市财政局已督促、指导部门设定科学的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并将资金使用明细与绩效目标做到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评审。

二是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进展缓慢且效果不佳的问题。市财政局将督促各部门及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督促各预算部门认真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的落实。    

三、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漳河新区财政局已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土地出让前期费用一律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予以安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屈家岭管理区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已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并减少预留资金项目。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漳河新区财政局加强预算预判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超预算情况发生。屈家岭管理区已对未能及时使用的部门预算资金盘活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用于民生等重点领域,并在年底前全部形成实际支出。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漳河新区财政局及时修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时限,已拨付4216.66万元。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已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已拨付专款4341万元,其余专款将按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逐步拨付。

(四)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漳河新区利用乡村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游,农家旅馆入住率比去年提高约28%;推行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实施、验收、拨付”全流程规范化管理,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屈家岭管理区长滩办事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完善了《长滩办事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屈家岭管理区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全自动鸡蛋分拣打包产品包装升级已完成,生产线将正式投入使用。

(五)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漳河新区财政局已及时自查整改,严格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清理往来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缴存,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做到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已经向京山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下达了转款通知函。   

四、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预算单位积极整改,强化预算意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市招商局已制定出台《市招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市委党校修订了《荆门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二)公务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市招商局已向编办申请2名人事代理用工额度,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市总工会制定了《补助下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下级支出范围和程序,并将对下级补助和活动经费纳入内部审计重点,着力加强资金管理。

(三)预算编制不合理、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市红十字会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开设基本户(零余额账户),2022年起将作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制预决算,确保单独核算。市卫健委在分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时,将市药具管理站2020年结转的17.73万元资金抵减了市本级当年中央补助资金中基本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经费。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委党校已按程序对报废资产进行了清理和处置,处置收入0.46万元已全额上缴市财政。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已对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捐赠的价值18.5万元救护车完成车检,疫情期间用于应急救护。

(五)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招商局已开设工会账户,对工会经费单独核算;市委党校已足额补缴少收的工会会费1.34万元,并制定了《荆门市委党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六)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市委党校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对预收账款进行调账处理;市招商局已将应作收入、支出核算的往来款进行了调账。

(七)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市总工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机关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责任,加强了对机关采购工作的管理。

(八)违规在财政特设账户中列支经费的问题。市疾控中心加强对财政特设专户的管理,出台了《市疾控中心特设户管理制度》。自2021年8月起,该特设户仅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医疗服务收支行为,其它与医疗服务无关的日常经费收支不再在特设户中列支。

(九)预算执行大数据核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12个单位未按规定采购信息类产品的问题,各单位拟按照采购名录采购;二是6个单位对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出借款项2192.41万元正在按程序审批核销,8个单位对出借款项已清理收回或调整会计科目2214.97万元,10个单位组织清收专班,加大了对1981.63万元出借款的清收力度;三是 7 个单位针对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36.22 万元的问题,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四是3个单位已补缴工会经费1.01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工会政策,每年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五是市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已补缴2017年1月至2021年6月个人所得税0.62万元;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已完成了职工个人信息录入工作,计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于今年第四季度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六是针对经济科目或摘要录入不规范、会计分录摘要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各预算单位已采取调整账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办法,积极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七是市河坝管理站已于今年9月1日将资产处置收入10.8万元上缴财政;八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完成相关业务情况,已完善业务委托协议,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拨付款项。      

五、基本养老保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根据今年9月份省人社厅出台的《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知》(鄂人社发[2021]28号)要求,我市已将3266名未参保的低保困难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针对86218人重复参保的问题,企业养老保险已实施省级统筹,全省范围内重复参保问题已解决;全市国有资本划转工作已启动,目前已统计了需划转的国有资本,人社部门正在配合做好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工作;荆襄医院已全额缴纳欠缴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已经通过丧葬费、个人账户结余抵扣、追缴等方式,退回651人养老保险金126.81万元;5个县(市、区)对193人通过清退或抵扣个人账户余额的方式追缴89.31万元(尚有4人、26.53万元正在追缴);市本级和3个县(市、区)已重新确定7人待遇领取地,并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104.67万元。

(三)养老保险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今年企业养老保险已经实施省级统筹,我市已将本级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上划省级专户管理;沙洋县已按照银行存款优惠利率补计养老保险基金利息21.23万元,缴入社保基金专户;6个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已对2912名已死亡1年以上和已达退休年龄又未领取待遇且未正常缴费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退,清退金额184.76万元(尚有136人、12.31万元正在清退)。

六、基本医疗保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不到位的问题。掇刀区已向省医疗保障局申请2020年城乡居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半年将通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将医疗保险基金足额拨付到位;市本级已将多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回4家单位,追回违规减征的3家单位医保费6.82万元。

(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4个县(市、区)医保机构已采取追缴和扣回的方式,对限制用药的医疗机构追回违规资金13.66万元;已追回违规支付医保待遇资金17.64万元;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医保机构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重复报销的11.53万元已全部追回。

(三)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本级已按规定对2笔医保基金3477.91万实行竞争性存放;市本级已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补计利息97.51万元,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市本级和沙洋县对22家未完成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采购任务的医疗机构,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新增年底考核指标和协议管理等方式督促其完成任务。

七、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分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市经信局家属区、煤化局小区已于今年1月份开工,市文化局与群艺馆家属区已于今年2月份开工。

(二)部分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的43户公(廉)租房进行清退,未清退的12户中1户已变更承租人并合格,5户已写承诺书,6户拒签承诺书。

(三)资金违规使用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东宝区白云楼一期改造项目指挥部已将代缴税费67.31万元全部追回;东宝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度,在后期建设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市保障房运营公司已追缴租金1.59万元,剩余2.46万元正在催缴中。          

八、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土地资源利用及管理不到位问题。漳河新区对批而未供土地积极整改,加强对条件成熟的地块供应,供地率达到76.5%,已完成上级下达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任务;通过督促开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整治闲置土地20宗,面积87.77公顷;通过加大执法力度,2处挖塘养鱼占用基本农田2.64公顷、2处修建停车场占用基本农田0.65公顷、6处宅基地占用基本农田0.55公顷已整改到位。

2. 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到位问题。漳河镇污水处理厂、宏图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污水污泥处置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3. 生态环境问题监管不够的问题。宝源集团2家煤矿污染问题已整改到位;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环库公路项目混凝土搅拌站等6家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砂石料堆场未密闭污染大气问题,已责令关停,整改到位;荆门市凯强建材有限公司污泥直排周边农田及堰塘问题,已整改到位;荆门市勇腾页岩砖厂等2家企业已申报并交纳环境保护税。

(二)国有公共停车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的问题。针对5家单位未履行相关手续将6个停车场经营权外包的问题,4家单位党委已对6名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及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正在对市博物馆和市文华开发总公司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对2家单位招投标把关不严的问题,已移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理。

2. 无依据或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的问题。对未取得市发改委(物价)收费批复文件自行收费或未按标准收费的问题,已移交市市场监管局处理。

3. 部分停车场经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城管委对市城投雨霖路停车场等8个经营性停车场地收费泊位未备案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除因建设占用或预留出人行道空间外,其余823个泊位均已备案。

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党校已按要求调整会计科目并归还项目建设资金70.8万元,对未按规定核算的项目资金已通过签订三方协议、调整账目等方式予以规范。市城投公司已将不属于项目建设内容的2016年象山景区监控工程款(质保金)14.11万元,从“象山公园入口改造项目”账面中调出。

2. 招投标及采购管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市建管中心对中标单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6.79万元问题,已用该单位尚未结算的监理费抵扣,同时对该单位进行了约谈。对党校建设项目招投标及采购环节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已移送至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处理,同时市委党校在招投标管理上建立了内部采购流程制度、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3. 建设程序管理不合规的问题。针对象山公园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市建管中心补办了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更正了地勘报告和设计图纸,按规定编制了竣工图,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取样、送检;对设计图纸早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竣工图编制、部分展馆未取样送检等问题,对EPC总承包单位进行了约谈,并下发了扣除1万元建设项目标准化考核资金的通知单。针对党校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市委党校对基建的内控制度进行了完善,正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和造价单位进行结算核对。

4. 未经批准分包或变更建设内容的问题。针对党校项目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室内装饰装修、防水等8个项目进行分包的问题,已移送至市住建局处理;对党校项目未经审批部门批准增加附属用房、温室大棚建设内容的问题,市委党校已调整会计科目并归还项目建设资金117.15万元。

(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1. 项目专账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城投公司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将罗汉山隧道工程项目前期费用纳入项目并进行了核算,将不属于前期费用的支出1383.99万元进行了调账处理;荆门漳河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对园博园项目账目进行了调账处理。

2. 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的问题。2020年12月25日,市城投公司与总承包单位中建一局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已按补充协议支付罗汉山隧道工程进度款12300万元。

3. 项目拆迁影响施工进度问题。原市人大家属区32户,已完成签约31户,剩1户未签约;原市人大、原市政协办公楼完成苗木移植工作,原市人大办公楼正在拆除,原市政协办公楼待单位搬出后拆除;征收指挥部已对东光、御松院小区232户开展入户谈判、启动征迁。

(三)造价咨询机构结算审核结果抽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工程结算咨询结果不实的问题。3个项目法人单位对5个抽审项目工程量不实、高套项目单价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对造价咨询单位经理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重新编制了结算报告,在原核减基础上再次审减建设资金1503万元。

2. 项目法人单位对工程结算审核考核不严的问题。3个项目法人单位与造价咨询单位在合同中明确了质量考核条款,要求造价咨询单位严格履职尽责。

十、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情况

一是未批先占和砍伐林木问题未整改。2018年,双喜街道办事处在未办理林地征占、农地转用手续情况下,砍伐仙女村40亩林地建公墓。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未予整改,截至2021年11月,仍在破坏林地,继续建公墓。另外,双喜街办凤凰村临时性过渡安置房占用基本农田1.03公顷、思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违规占用基本农田0.8公顷挖塘养鱼问题、基本农田2.19公顷划定不实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二是部分企业污染环境的问题未整改。荆门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原材料未密封及垃圾处理问题未整改到位;漳河新区宝欣建材厂等6家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砂石料堆场未密闭污染大气的问题未整改到位;漳河镇香山村等3个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荆门振乾商贸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等3个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问题未整改到位;湖北盛宇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环境保护税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是荆楚理工学院拖欠养老保险费问题未整改到位。荆楚理工学院已于2021年7月通过自筹方式补缴部分保费436万元,但因财力不足尚有4416.89万元未整改到位。

针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督办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依法履职,尽责担当,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和高质量发展“护航员”,奋力谱写新时代荆门审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我市打造湖北中部中心城市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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