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3条,公开了我局的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等信息,及时公开了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实时公开了教育领域的重点工作、各地动态等,全方位展示了各项教育工作。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相结合,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准确、职责明确、程序合理。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方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局分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任工作小组组长,确定各科室和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事务。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制定实施了《荆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布信息,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程序,公文能否公开在领导审签程序时就已明确,公开信息一经签发生效,即在第一时间通过既定途径予以发布。在信息公开渠道方面,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同时,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jyj.jingmen.gov.cn)和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这两个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24 | 24 | 421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36 | 33 | 35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41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须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改进情况: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与科室工作考核、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形成自觉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工作氛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凡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问题,都要经过认真研究,并及时公开,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在决策与管理中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荆门市政府网站和荆门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荆门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233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