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1-01-28 10:02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由漳河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新区总体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漳河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区中心工作,注重打牢基础、建好平台、回应关切、注重规范、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8条,其中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根据新区机构改革的最新进展共更新17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72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3条,扶贫、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63条,招标、中标公告257条,通知公告81条,征集调查、政策解读10条,其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考核等各环节具体要求,截至目前新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本区不掌握相关信息1件、重复申请1件、其他处理1件,均按时处理给予群众满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新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同时制定《漳河新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细化工作流程,发布审核分级明确,政府信息发布需经过数据脱敏处理、科室负责人审阅、分管领导审核等环节,最终由主要负责人同意方能对外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方面全面推进新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新区管委会于2020年9月10日印发《漳河新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26日正式在门户网上建立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与创新性,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拓展新闻类政务信息边界,2020年“聚焦漳河新区”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3230条,新增订阅数1268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扎实推进业务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组织推动,开展新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新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促进新区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持续加强新区网站及新媒体常态化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3

3

3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

增2910

31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减14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59

55

行政强制

105

减34

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88

10075.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不足,具体体现在:一是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1年,我们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确保新区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推进。具体措施为:

  (一)强领导,明职责。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压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明确新区各地、各相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按上级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培训,广宣传。一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三)强公开,拓内容。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的目录、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020年公开政协提案答复意见信息8条,人大提案答复意见信息25条。争先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清理,新区事项录入数量达9760项,现已确定新区事项577条,镇(街道)事项141(136)条、村(社区)事项75(64)条,实现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网上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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