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荆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荆门市象山三路27号,邮编:448000,电话:0724-2334799,电子邮箱:sthjj@jingme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制定了《荆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明确了各单位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公开逐级审查机制,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填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审核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并公开了《荆门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利事项、服务事项等4大类别,一级事项共30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荆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相关要求,我局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设置25个栏目,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全年在局网站公开信息共1194条,其中:环境新闻228条,工作动态290条,政策文件类61条,统计信息30条,公益事业建设356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55条,专题专栏信息174条。
(三)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在政府网站法定信息公开内容栏目里公开了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四)利用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积极利用“荆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荆门生态环境”政务微博、“长江云•云上荆门”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权威环保资讯,及时公开生态环保工作动态。全年在微信平台、微博平台发布信息1532条,在“长江云•云上荆门”发布信息233条。在中国环境报刊登新闻稿件13篇;在新华网、湖北日报、长江云等媒体刊登新闻稿件15篇,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宣传信息95条;联合荆门日报、荆门晚报、荆门广播电视台开办“打好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进行时”、“湖北省第一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20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专题栏目,全年在荆门日报发布新闻稿件198篇、出版“生态荆门”专刊12期,在荆门晚报发布新闻稿件177篇,在荆门电视台发布新闻稿件131篇,在荆门新闻网发布新闻稿件205篇。
(五)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荆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预算。公开了中央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情况。
(六)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一是出台《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在荆门日报、荆门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全方位解读;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出台《荆门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在荆门日报刊发《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奖!》。
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6.5”世界环境日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污染防治情况;发布我市大气、水质环境质量状况、全市长江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应急监测等情况。9月18日,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及时公开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护督察“回头看”、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以及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情况。
(七)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环境质量公开情况。在局网站公开荆门市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期,按季度公开荆门市县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4期,每日及时公开荆门市空气质量预报,公开荆门市环境质量月报12期,公开荆门市水质自动监测周报52期,公开荆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11期;及时公开了荆门市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及荆门市2020年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效果情况。
2.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环评工作的公开、透明,在建设项目审批受理公示、拟批准公示、批准公告三个环节上加大环评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及时、有效公开。2020年在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26件,在我局网站公示116次126件。
3.固体废弃物公开情况。公开《荆门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按需求公开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办证的情况,以及每季度公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上季度的拆解情况。
4.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每年度在局网站上公开全市上年度重点污染源无组织监测结果及废水废气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布2020年废气及废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公示下半年污染源废水及废气监测结果。
5.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0〕19号)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了我市《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2020年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7件,解除查封决定书1件,查封决定书1件。
6.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在荆门市人民政府网站、荆门日报、荆门晚报、荆门电视台、荆门新闻网开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及时报道我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发布相关报道共252条,其中,荆门人民政府网站刊发督察信息30篇,荆门日报共刊发督察信息28篇,荆门晚报刊发督察信息37篇,荆门新闻网共发布相关稿件27篇,荆门电视台刊发信息120余条,时长约160分钟,在荆门新闻综合、公安、教育三个电视频道和“云上荆门”手机客户端循环播发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共10期。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9 | 6 | 6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334 | 20 | 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530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0 | +414 | 43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2 | —15 | 7 |
行政强制 | 11 | —1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6 | 1916.28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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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能力建设上还需加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各单位各科室的工作责任。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第三方评估,加强督办整改, 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由我局主办的7件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已全部在荆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