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掇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1-01-27 15:1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由掇刀区行政审批局综合掇刀区行政区域内总体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年报中所列相关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uodao.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兴隆大道238-2号;电话:0724-6064190;传真:0724-6064183)。

一、总体情况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宣传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2020年,我区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38条。

2020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34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5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44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26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22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9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8条;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5条;其他信息39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始终坚持把做好依申请公开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通过制定《掇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信息管理文件,形成一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上网发布和更新时限等重要环节的规范性标准。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制定《2020 年掇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平台建设方面。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平台,是增强政府与公众交流、扩大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载体。一方面,我区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展示、及时补充全区政府领导、政府工作机构、规划信息、财政资金公益事业建设等主动公开信息,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地方部门平台链接”,集中展示各镇(街道)、各单位的主动公开信息;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微信公众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2020年1-12月,“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800余条,订阅数15000个。同时,为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我区高标准推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5个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专区以融合为目标,以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线上与线下、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为抓手,通过不断扩大服务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推动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促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全面下好服务群众“一盘棋”,截至目前,1处区级专区完成改造升级,5个镇(街道)和村(社区)示范点正在建设当中,政务公开延伸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正在逐步打通。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将政务公开(含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按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保障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着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此外,在网站开通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信息公开邮箱,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外部监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0件;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减少1271项,处理决定695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20年增加4项,处理决定270件;行政处罚事项2020年增加49项,处理决定230件。行政强制事项2020年减少1项,处理决定14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0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58

-1271

69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2

+4

2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9

+49

230

行政强制

35

-1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5

3341.1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2

1

5

0

0

12

1

13

0

0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工作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全区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仅有1名,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业务水平不高、流动性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对新条例的学习理解有待深化。部分单位对新修订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新条例理解不透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对照新条例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规范。三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亟需根据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制度层面上进行统筹设计,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信息发布、全面政策解读和及时回应关切的平台。进一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互动,打通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渠道隔阂,共享信息,联动发布,实现同频共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将督查考核作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定期通报、绩效考核等措施,继续把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区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完成区、镇、村三级事项清单编制录入工作,累计发布三级政务服务事项11934项,全年网上办件27647件;推行 “一门通办、一章审批”,先后两次划转发改、住建、城管、人社等11个部门270项行政许可事项至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多形式攻坚“最多跑一次”,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采取网上申报、远程视频会议评审等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无接触服务,为企业开辟审批“绿色通道”,9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对外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34条,澄清答疑37条,评标结果公示28条,中标结果公示31条。深入做好提案建立办理工作,其中,今年区政府共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66件(并案17件),涉及承办部门25个,提案的见面率、办复率为100%;提出并立案44件建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将代表建议交由相关部门承办,44件建议办复率、见面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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