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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09:50信息来源:荆门招商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市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我局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等情况进行公开。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成立了市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各科室通过信息公开化工作的制度化、责任化运作,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全市招商工作服务。二是建立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上报、财政资金使用、网站建设、网络舆情处置、信件办理等工作,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制定了《荆门市招商局关于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建立了信息发布台帐,加强了对信息发布环节的管理。加大信息建设的投入,加强网站建设,在“荆门招商”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并与荆门市政府网“中国荆门”进行了链接,方便群众查阅。同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回复机制,依法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安排专人通过局网站和政务微信,及时对外发布招商信息及工作动态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信息的发布、政策解读、在线访谈和热点回应等工作,共受理市长专线投诉信息并处理回复5条,回复率100%;承办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共9件,答复率、见面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均为100%。四是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参加了主管部门组织的信息工作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20年,我局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05余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图片、招商动态信息等274条,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有关信息20余条,中央电视台、湖北卫视、《湖北日报》等中省媒体刊载招商引资信息近54多条,无重大信息迟报、漏报情况,比较及时和全面地反映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290239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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