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日期:2020-09-09 08:49

——2020年8月27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局长  谢继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和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市审计局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要开展了2019年度市级、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大数据专项核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医疗保险基金、扶贫资金、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国际国内复杂局势,全市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我市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如期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有关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市级决算草案反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1.02亿元,总支出120.76亿元,年末结余0.2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1.55亿元,总支出40.01亿元,年末结余1.5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67亿元,总支出0.66亿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0.01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2.08亿元(上年结余13.87亿元),总支出26.8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3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24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9年市财政局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财政监管,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市财政局提供的决算草案数据真实完整。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预算未细化

2019年市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203731万元,其中有40个项目合计68326万元未明确到具体用款单位。同时,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反映其他支出8008.59万元也未细化到具体用款单位。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

市财政局未将中荆集团(本部)2018年净利润8.75万元纳入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中“三供一业”项目资金2141.9万元未明确到具体用款单位,占国有资本经营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2.49%。

(三)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截至2019年底,市财政局非税待解户尚有非税收入7455.38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四)社保基金存放不合规

截至2019年底,市财政局将社保基金12421.06万元存放在不属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汉口银行。此外,有4张定期存单合计236.30万元于1997年抵押工行荆门分行营业部,至今仍未解除抵押,也未计利息。

(五)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滞后

截至2019年底,市财政局执行的绩效管理办法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已不相适应,导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完全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两区财政财务基础工作有了大幅提升,在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不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财政监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漳河新区财政局在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时,实际收支与预算差额较大,有21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不足80%,4个项目超预算支出381.57万元。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在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时未按要求编制不可预见费,预算调整幅度大,且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截至2019年底,漳河新区财政局应缴未缴国库资金10894.35万元,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应缴未缴国库资金4032.83万元。

(三)预拨经费未及时清理

截至2019年底,漳河新区财政局预拨经费18668.3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中:漳富公司注册资本金5500万元、航空路项目征收资金5000万元、飞行大会专项资金119万元、天鹅学校建设款7000万元、漳河镇沿路建设项目补偿资金1015.10万元、贫困户发展休闲采摘补助9万元、第二批扶贫产业奖补资金25.2万元。屈家岭管理区预拨经费7090.35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中:历年挂账9笔6567.71万元、本年增加2笔522.64万元。

(四)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

截至2019年底,漳河新区财政局出借财政资金39256.45万元未及时清理,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出借财政资金10610.15万元未及时清理。

(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

漳河新区财政局2019年收到上级专项拨款25381.12万元,截至2020年4月底拨出16136.71万元,未拨付9244.4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6%。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2019年收到上级专项拨款53497.97万元,截至2020年4月底拨出52363.97万元,未拨付1134万元。

(六)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漳河新区挪用“厕所革命”项目资金40万元购买垃圾处理设备;漳河镇周集农民用水者协会将“渠道维护及抗旱”专项资金3.52万元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接待等费用。屈家岭管理区交通局挤占项目资金223.80万元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七)股权投资不实

截至2019年底,漳河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账面少计漳富公司股权投资950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对外投资总额35943.38万元财政账上未反映。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积极探索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扩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审计全覆盖迈出坚实步伐。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全覆盖模式,组织对市直260家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生成疑点数据11998条,现场核查发现问题支出涉及5类6929笔;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7个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预算约束意识、厉行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但一些部门执行财经制度还不够严格,预算执行质量有待提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91.09万元

10个单位2019年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涉及金额391.09万元。如市机关后勤中心2019年挪用会议室、周转房装修等项目资金141.97万元用于经费支出;市商务局2019年在商务综合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中拨付所属单位32.29万元用于自筹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预算编制不合理、项目资金绩效不高

9个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重编、多编、超编现象,涉及金额905.75万元,同时部分项目编制中绩效目标、绩效内容不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无法开展,与实际脱节。如市政府国资委2019年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中,已按单项定额预算编制老干部工作经费14.41万元,又在国资监管工作专项资金中重复编列老干部工作经费20万元;市教学研究室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资金2017至2019年实际执行率分别为70.55%、70.77%、68.6%,每年均有近30万元结余,但其预算编制100万元三年未变。

(三)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488.47万元

截至2019年底,9个单位长期未对“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资金进行清理,涉及金额488.47万元。如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挂账已达3年以上,涉及金额132.29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1.59万元、“其他应付款”31.7万元、“长期借款”89万元。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5711万元

7个单位5711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未入账、产权不清的现象,部分出租资产管理混乱。如市教育局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位于屈家岭)固定资产2758.22万元、土地135.88亩2620.78万元未纳入财务核算;2017年至2019年,市环卫局存在房屋出租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公开竞价招租等问题。 

(五)应缴未缴财政资金6838.95万元

5个单位在财政收入方面存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隐瞒非税收入等行为,涉及金额6838.95万元。如市政府国资委2019年9月认购的凯龙集团可转债券出售净收益6705.64万元,未按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而是直接划转到中荆集团作为注册资本金;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9年将收取的培训费、房租费等非税收入21万元作为水电费及物业费缴入财政往来资金专户,未真实反映当年非税收入。

(六)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市机关后勤中心工程建设把关不严,存在虚报工程量多计多结工程款0.2万元、向借用公司资质违规承接项目的个人支付工程款18.56万元的问题。7个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未编制工会预算、核算不规范、未收会员会费等问题,涉及金额18.76万元,如市政府国资委2019年在机关经费账簿中列支工会经费3.89万元。5个单位存在违规列支、支出附件不全等问题,涉及金额673万元,如市统计局2019年委托荆门市博达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开展5项社情民意调查,已支付调查费用7.65万元,经核实仅完成了3项调查,多支付调查费用3.3万元。

(七)预算执行大数据核查发现的问题

一是5个预算单位5笔项目经费被挤占挪用,涉及金额33.84万元;二是14个预算单位34个常年性项目执行率低于80%,其中有12个项目低于50%;三是28个预算单位有106笔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四是24个预算单位105笔固定资产支出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34.40万元;五是157个预算单位6676笔支出会计记录不规范,存在国库支付系统经济科目填写不一致、会计核算及国库支付系统摘要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市审计局牵头迅速成立市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监管专班,及时制定监管实施方案,对全市防疫资金和物资开展全覆盖、全口径、全过程监督,梳理市级及各县(市、区)问题12类47个,并逐一进行督办整改。在此基础上,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市本级及7个县(市、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3.60亿元防疫财政资金、6.35亿元捐赠资金、0.33亿件捐赠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全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简称“两会”)、疾控中心等147个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结果表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地各单位迅速组织调集各类资源资金,抓好重点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及时出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类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总体比较规范,为打赢疫情防控荆门保卫战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维护了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金拨付使用率不高

截至2020年3月30日,市本级财政共取得防疫资金12078万元,已拨付11578万元,但各用款单位实际使用6156万元,使用率53.16%;市本级接受捐赠资金37755.84万元,其中下拨到各医院和单位21521.88万元,各医院和单位实际使用7187.43万元,拨付使用率33.39%。 

(二)疫情工作补贴发放手续不完备

抽查沙洋县6个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发现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手续不完备,村级防控人员工作考勤台账建立不完善,没有签到原始记录。

(三)医务人员防疫补贴发放不及时

钟祥市参加新冠肺炎防疫治疗(隔离)的医疗机构共27家,其中24家发放了防治新冠肺炎医护人员专项补助,还有3家没有发放。

(四)部分捐赠资金未纳入分配范畴

市红十字会将部分捐赠资金作为对自身的定向捐赠,未纳入统一分配使用,涉及3笔40.23万元,其中,荆门农商行捐赠40万元、安吉县红十字会捐赠0.1万元、新疆博州精河县统计局0.13万元。

(五)捐赠物资台账管理不规范

市本级以及七个县市区均存在捐赠物资台账管理不规范现象。如市防疫指挥部捐赠物资登记入库台账中,有160笔,235.86万件(个、套、双、吨、箱)未在“两会”登记,也未评估价值,导致捐赠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不能取得捐赠票据。同时,市红十字会在生活物资分配到县市区时,未通过县(市、区)防疫指挥部或者当地“两会”,而直接分配到了接收单位,导致上下级难以核对物资账目。

(六)捐赠款物管理及信息公开不到位

东宝区防疫物资交接手续不完备,部分卫生院反映在箱件打开时出现物资缺失现象;漳河新区、沙洋县部分乡镇防疫指挥部存在捐赠款物相关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有的虽然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接受、分配社会捐赠款物情况,但公开信息要素不齐、有细节性错误。

五、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2017年至2020年4月医保基金及市直三家医院(市一医、市二医、市中医院)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医保部门注重医保基金制度化管理,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负担,更好发挥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作出了积极努力。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保支出持续走高,基金运行压力加大

2017年至2019年我市统筹基金收入上升11.04%,统筹支出上升42.37%,收支增幅差异较大。各县(市、区)收支增幅差异也不平衡,截至2020年4月底,屈家岭职工医保统筹-4677.06万元,已无法正常进行医保统筹基金结算;东宝区、掇刀区、钟祥市3个地方统筹结余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6个月的支付标准。受疫情影响,预计今年减收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收支增幅差异。

(二)医保基金结算不及时,医院垫支压力大

因定额分配分歧较大,大部分县(市、区)与市直三家医院不能及时签订协议,导致资金结算不及时,给医院运营带来较大资金压力,目前市直三家医院的资金周转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供应商的押金。截至2019年底,市一医、市二医、市中医院货币资金余额仅可供运转3个月、1个月、1个月。

(三)医保政策不统一、杠杆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部分医保政策不统一。对意外伤害、二次补偿、公务员补偿、伤残军人补偿、离退休等特殊类型医保基金是否纳入定额,全市医保政策尚未统一。二是基金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异地就医省内个人多支付10%的比例不足以影响老百姓就医选择,导致异地就医较多。2017年至2019年全市异地就诊10万人次,统筹支付9.93亿元。

(四)财政保障不足,医院运行困难

2019年市财政对医院的人员经费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当年三家医院实有在职人员5012人,纳入财政保障1772人,财政补助资金仅576.8万元。同时,医院负债较重,经营状况不佳。 

六、扶贫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7个县(市、区)2018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交叉审计,共审计扶贫资金22.42亿元,涉及210个重点贫困村,贫困家庭6.70万户、贫困人口20.88万人,其中已脱贫人口5.20万户、17.02万人,未脱贫人口1.50万户、3.86万人。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决胜脱贫攻坚战,紧扣目标任务,加大扶贫投入,扶贫资金总体使用规范高效,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领域政策审核把关不严

3个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中有42户164人不符合贫困条件;6个县(市、区)有149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健康扶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教育扶贫保障范围。

(二)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还不到位

5个县(市、区)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47.24万元;京山市2018年超范围统筹整合扶贫资金2417.9万元;2个县(市、区)多支付小额信贷财政贴息38.77万元;3个县(市、区)扩大范围、重复安排使用扶贫资金0.74万元;4个县(市、区)有641.21万元扶贫资金闲置未发挥使用效益;京山市8个扶贫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或完工,涉及资金1010.04万元未拨付。

(三)部分扶贫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

高新区·掇刀区4个扶贫项目工程虚假招投标或围标串标,涉及合同金额383.13万元;4个县(市、区)8个扶贫项目工程,多计多付工程价款55.58万元;屈家岭管理区1个扶贫项目工程量与实际不符,涉及金额22.16万元,未按合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35.18万元;高新区·掇刀区1个扶贫项目超中标价签订合同,涉及合同金额51.1万元,2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7.13万元;3个县(市、区)有关单位将8个扶贫项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涉及金额101.94万元;钟祥市危房改造超面积建房、申报及认定等级与实际不符,涉及5户17.5万元。

(四)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不善、效益不佳

6个县(市、区)14个扶贫项目因管理不善,产业发展效果不明显;3个县(市、区)7个产业扶贫项目未按协议分红,涉及金额61.6万元;东宝区电商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电商站点布局不合理,大部分电商服务综合站点设备闲置或被占为他用,涉及金额36.99万元;漳河新区管委会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两合”模式实施过程中,对贫困户带动能力不强。

(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不到位

2个县(市、区)已完成“交钥匙工程”安置房中有109户未搬迁入住;2个县(市、区)有7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未及时拆除,已拆除旧房中有519户未组织复垦;2个县(市、区)扩大范围安排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44.75万元;钟祥市易地扶贫搬迁户举债装修,涉及13户53人、负债金额21.4万元;2个县(市、区)部分安置房存在外墙面粉刷脱落、外墙裂痕、外墙与散水连接处裂开、水电施工质量不达标等质量方面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或办法。截至2019年12月底,已整改85个问题,其中,上缴财政资金240.1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44.75万元,落实贫困户或贫困村相关待遇100.27万元,拨付扶贫项目资金477.61万元,明确措施予以规范或完善机制3630.54万元,有24人先后受到了诫勉谈话或工作约谈,乡镇纪委已对虚假招投标等问题立案2起。

七、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屈家岭管理区、原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不到位

2016年至2018年,全市7个县(市、区)违法用地、占地578宗(处、个)、28370.89亩,其中:土地闲置254宗、16321.08亩;部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5处、320.61亩;部分建设项目违法用地239个、11729.2亩。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0年7月,尚有44宗(处、个)、1104.01亩正在整改中,其中:土地闲置18宗、652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5处、278.21亩;违法用地11个、173.8亩。

(二)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监督把关不严

一是2017年6月至12月,屈家岭管理区5家采石企业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的情况下,无证开采石料128.58吨;二是截至2019年7月底,高新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有7家企业未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对矿山进行保护和治理恢复。 

(三)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不够

屈家岭管理区存在非法毁林、占林、征用林地闲置等现象。一是截至2019年10月底,未批先占林地6宗、53.49公顷;二是长滩、易家岭办事处等地发生滥采林木6.50公顷;三是奈美小镇和奈美大道项目违规多征林地22.46公顷;四是屈家岭美篮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征收的36.95公顷林地闲置荒芜。

(四)部分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不够

一是天门河(汉北河)2017年、2018年两年水质不达标,检测均值为劣V类;二是截至2018年底,西湖水库、季河水库、建设坝水库水质未得到有效改善;三是2019年11月,石龙干渠水质发绿,可见浮萍、杂草等植物和垃圾漂浮物,水质污染较重。

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要求,根据《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试行)》的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荆门市汽车客运南站项目(以下简称客运南站)、荆门汉西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汉西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同时,组织对荆门剧院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结算审核结果进行了抽审。

(一)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1. 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项目评委未按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客运南站施工总承包单位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工建)投标文件承诺质量违约金30万元比招标文件要求的50万元少20万元,评委未否决其投标;汉西项目渠道工程3标段1家单位擅自修改招标文件关于业绩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时间,仍通过资格审查。

二是汉西项目部分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谋)取中标,涉及8家中标单位16人。如水库段工程2标段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名项目管理人员的业绩为虚假证明材料;渠道工程8标段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2名监理人员职称证为虚假证件。

三是客运南站部分附属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涉及合同金额4034.29万元。其中:室内外装饰工程3507.44万元、加油加气站土建装修项目526.85万元。 

2. 合同履行不到位

一是湖北工建未严格履行合同,超合同工期603天,同时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长期未到现场,在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导致客运南站已投入运营7个多月,仍无法办理竣工决算。

二是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客运南站室外配套工程施工中未严格按图纸施工,5442米长的伸缩缝未进行灌缝和封口处理,存在质量隐患。

3. 工程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是荆门市顺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通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对客运南站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导致无法准确反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建设成本。

二是顺通公司在客运南站项目中列支客运北站及公交站建设支出,导致客运南站建设成本虚增2538.44万元。

三是顺通公司在客运南站项目基建专账中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39.59万元,计入利息收入科目。

四是汉西项目中东宝区牌楼镇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利用虚假证明材料套取征迁补偿资金,涉及金额2万元。 

(二)造价咨询机构结算审核结果抽审发现的问题 

市审计局对荆门剧院、城区安全供水工程、双喜大道东段和中段市政工程、象山大道和两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照明工程、汉西水系连通工程5个项目进行了抽审。5个项目总投资73405.2万元,在造价咨询机构已出具审核结果核减5736.39万元的基础上,再次审减1074.81万元。

从抽审情况看,造价咨询机构结算审核结果质量不高,均存在工程计量不实、高套项目单价、不按造价咨询规范进行结算审核等问题。如双喜大道某段人行步道砖混凝土垫层报审1853平方米,实际未施工,但造价咨询机构仍按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多计工程款12.01万元;荆门剧院项目主体工程有梁板结算单价与合同单价不符,多计工程款24.17万元;象山大道和两条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照明工程四标段灯具拆除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在没有变更签证等相关佐证资料的情况下,将其纳入结算范围,涉及金额18.63万元。另外,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还存在数据前后不一致、清单特征描述不清等基础性错误。

九、审计案件移送及处理情况

自2019年8月向市人大报告工作以来,市审计局向市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件。截至2020年8月底,已立案查处5件,其中:立案审查4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3人、批评教育12人、辞退1人。同时,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全力配合地方纪委监委开展重大案件查处,对市委党校、市科技馆、汉西水系连通等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对市巡察办专项巡察等交办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有力服务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了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十、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有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有些是反复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是制度机制不完善、支出标准不健全、预算缺乏刚性约束等,需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优化管理、提高绩效,推动源头治理。为此建议:    

(一)加快财政领域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绩效

一是积极推进市本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改革,切实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非税执收监督,严格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预算收入真实;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防止挤占挪用;严格财政借款管理,加大财政借款清收力度,及时清理预拨经费、往来资金。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为优化预算编制、改进项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落实支出责任提供依据,压减无效低效开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二)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切实保障和服务改善民生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着力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持续推进全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二是着力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促进全市医疗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三是着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全面落实《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试行)》,不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督,加大政府投资领域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 

(三)加大查明问题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全面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促进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实。一是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积极推动解决系统性、行业性问题。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的日常检查、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新模式,将“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对接,实行台账管理,增强监督检查的灵活性。三是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工作目标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考核、任免、奖励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加强同级预、决算管理和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的重要依据,增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的实效性。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依法履职、尽责担当,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看门人”和经济安全“守护者”,为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如期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荆门市域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新时代荆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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