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在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海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作为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财经秩序、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组织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根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专题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印发了《2019年度省市两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在市人大财经委的指导下,通过深入被审计单位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现场指导督办等形式,有力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有效开展,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45个,已整改42个,正在整改3个。截至12月底,收缴入库财政资金26751.6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51.46万元,收回出借资金10175.45万元,督促拨付项目资金9201.30万元,调账处理4474.66万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56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5项。自2019年8月向市人大报告工作以来,向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件。截至2020年12月底,已立案查处9件,其中:立案审查4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3人,批评教育13人,辞退1人,书面检查1人。
二、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资金未细化的问题。未细化的项目资金76334.59万元,均安排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据实核拨。市财政局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细化项目资金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一是未将中荆集团(本部)2018年净利润8.75万元编入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安排2020年征收。二是“三供一业”项目资金2141.90万元未明确到具体用款单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在今后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项目资金预算。
(三)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7455.3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四)社保基金存放不合规的问题。一是社保基金12421.06万元未存放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2021年将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届时汉口银行存储的社保基金将清零。二是4张定期存单合计236.30万元质押工行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协调市人社局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五)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滞后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起草形成《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此外,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对省财政厅印发的6个相关制度予以转发。
三、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漳河新区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指导,督促预算单位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防止超预算行为发生。屈家岭管理区在2020年预算中已编制不可预见费,并将专项转移支付纳入预算,细化了项目支出预算,减少预算调整数额,降低预算编制弹性,增强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漳河新区已将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10894.35万元上缴国库。屈家岭管理区已将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1149.34万元上缴国库。
(三)预拨经费未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的问题。漳河新区已调账处理1049.30万元,航空路项目资金5000万元已收回,天鹅学校建设款7000万元已收回4250万元、转列支出2750万元。屈家岭管理区已转列支出472.64万元,对历年形成的预拨经费将逐年从政府性基金中列支。
(四)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漳河新区已收回资金500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列支202.72万元。屈家岭管理区已收回资金422.15万元,并通过下达催款通知书、采取法律途径以及抵扣工程款等方式对借款进行了追缴;此外,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出台了《屈家岭管理区财政资金对外借款管理办法》《屈家岭管理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加强财政借款管理。
(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漳河新区目前已拨付资金2090.44万元,并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加快项目验收、结算审计及资金拨付。屈家岭管理区已将专项资金1134万元按照资金用途、对象全部进行了分配,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六)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漳河新区已收回挪用的“厕所革命”专项资金40万元和“渠道维护及抗旱”专项资金3.52万元。屈家岭管理区已将区交通局的人员基本支出纳入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弥补人员经费问题的发生。
(七)股权投资不实的问题。漳河新区已于今年6月8日将股权投资补记入账。屈家岭管理区对股权投资情况进行了再核实,与企业进行了股权认定,建立了股权投资台账,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
四、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市城管委及所属单位建立健全《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荆门市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3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
(二)预算编制不合理、项目资金绩效不高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对 2019 年预算编制不合理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今后将按要求科学精准编制部门预算,合理执行预算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市科技局所属科技信息研究所针对部分项目资金绩效不高问题,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了市校合作对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成果转化业务培训会、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评审会等活动,相关专项资金已拨付使用。
(三)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各相关单位抓紧往来款项清理,逐笔逐项核查分析,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付,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坏账,按规定程序调账核销。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将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固定资产2758.22万元和土地资产2620.78万元纳入财务核算。市国资委对固定资产8.05万元进行补记入账。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完善了实物资产管理台账,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对“有账无实”资产98.62万元向财政部门申请处置核减,对无形资产11.80万元进行补记入账。
(五)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问题。市国资委已将凯龙集团可转债券交易净利润6572万元作为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清收应收未收房租 10万元和违规减免的租金1.44万元,同时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追缴欠缴的房租。市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已追回违约金0.58万元。
(六)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追回违规缴纳停薪留职人员“五险一金”和多计多结工程款,对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加强了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中标人确定等环节监管,严把项目建设资质关。市科技局等6个单位补缴了工会会员会费3.40万元。市统计局追回多支付调查费用3.30万元。
(七)预算执行大数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5个预算单位5笔项目经费被挤占挪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全面分析了原因,并着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二是14个预算单位34个常年性项目执行率低于80%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将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财政部门加强了考核通报,提高了预算资金执行率。三是28个预算单位有106笔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各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票据管理和现金结算行为,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四是24个预算单位105笔134.4万元固定资产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个单位补计固定资产33.16万元,99家预算单位规范了采购程序。五是157个预算单位6676笔支出会计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各相关单位通过调整账务,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分资金拨付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底,市财政局已将防疫资金12078万元和捐赠资金37755.8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拨付使用率达100%,各用款单位均已使用完毕。
(二)疫情工作补贴发放手续不完备的问题。沙洋县6个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督办各村(社区)按照防疫人员实际工作时长,完善了工作考勤台账。
(三)医务人员防疫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钟祥市3家医疗机构将医务人员防疫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后已全额发放到位。
(四)部分捐赠资金未纳入分配范畴的问题。2020年4月,市红十字会已将捐赠资金40.23万元纳入市级捐赠资金结余,提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分配使用。
(五)捐赠物资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疫情结束后,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组织专班对疫情防控款物进行全面梳理,规范了捐赠手续和防疫物资出入库台账。如市红十字会对全部受赠防控物资进行估值,并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逐一核对,实现了账实完全相符。
(六)捐赠款物管理及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沙洋县、
漳河新区相关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微信、张贴公告、网站等方式,对捐赠款物信息进行公示。东宝区加强了防疫物资台账管理,完善了交接手续。
六、医疗保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医疗支出持续走高,基金运行压力加大的问题。一方面开展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治理,落实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制度,大力整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违规转诊、费用异常等问题。另一方面,加大医保基金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单位缴费基数,加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城乡居民及时主动缴费。
(二)医保基金结算不及时,医院垫支压力大的问题。市医保局建立了“年初预付、按季结算、第三季度预警、年终决算”机制,完善了费用结算和清算办法,明确了定点医院年初预拨额度不低于20%,原则上次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住院统筹医疗费用清算。医院医保基金定额部分,按照年初定额协议全部据实清算,扣除不合理费用的超定额部分,由医保与医院按比例合理分担。
(三)医保政策不统一、杠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明确意外伤害、二次补偿、公务员补偿、伤残军人补偿、离退休等特殊类型医保基金不纳入医保基金定额范畴,实行单独列支拨付。二是加强分级诊疗“四个机制”的宣传力度,配合卫健部门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政策,严格执行病种目录,控制异地就医过快增长。
(四)财政保障不足,医院运行困难的问题。2020年,市级财政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对医院人员经费的补助标准由3000元/人提高到4000元/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市一医、市二医和石化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9531万元。
七、扶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扶贫领域政策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对不符合贫困户标准38户151人不再享受扶贫政策,4户13人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中剔除。沙洋县、京山市、东宝区、屈家岭管理区补发31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应享受扶助资金28.98万元;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东宝区将203名困难残疾人、39名重度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发放范围。
(二)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还不到位的问题。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追回扩大范围、重复安排使用扶贫资金。京山市对不符合统筹整合政策范围的财政资金一律不纳入统筹整合。东宝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已拨付闲置扶贫资金54.86万元,东宝区将收回的闲置资金110万元重新安排使用。漳河新区可可(荆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和钟祥市农商银行退回多享受的财政贴息38.77万元。
(三)部分扶贫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部分扶贫项目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各县(市、区)加大对各类扶贫工程项目监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2起,诫勉谈话或工作约谈24人。钟祥市、掇刀区、漳河新区已责令施工单位退回多付工程款24.42万元,东宝区对多计工程款进行调账处理。钟祥市加强对危房改造全程监管,组织专班对农户建设面积和资金筹措情况进行调查。屈家岭管理区加强对扶贫工程结算价格审查,据实支付工程款。
(四)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的问题。京山市、东宝区相关经营主体已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分红64.86万元。东宝区制定并完善了《东宝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开展拉网式排查和考核,撤销不合格电商站点11个,有关设备移交村委会使用。漳河新区终止了“一自两合”模式,对有意愿、有能力自主发展的贫困户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
(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钟祥市已重新安排74户安置对象搬迁入住,同时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防止贫困户相互攀比、杜绝豪华装修。钟祥市、京山市已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进行维修。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44.75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东宝区对3间附属房进行了拆除并复绿复垦。
八、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截至11月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全市7个县(市、区)578宗(处、个)、2.84万亩土地闲置、违法用地占地等问题,通过查处拆除、补办手续、法院查封、政府收回土地等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及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验收。
(二)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监督把关不严的问题。屈家岭管理区5家采石企业无证开采的问题,该区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收缴了5家企业非法所得473.19万元。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7家企业未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对矿山进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责令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方案进行恢复治理。
(三)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不够的问题。屈家岭管理区针对非法毁林、占林、征用林地闲置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未批先占林地6宗、53.49公顷和滥采林木6.50公顷的问题,关闭了5家毁林矿山,并对其进行恢复治理。
(四)部分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天门河(汉北河)2017年、2018年两年水质检测均值为劣V类的问题,经过全面综合治理,天门河(汉北河)水质有所改善,已由劣V类提升到V类。二是季河水库、建设坝水库水质未得到有效改善的问题,通过开展“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好河湖库长制度,加强了常态化管控,水库水质已达标。三是石龙干渠水质污染较重的问题,已组织对垃圾漂浮物、浮萍、杂草等植物进行清除,并加强日常管护。
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点建设项目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项目评委未按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问题,已移交市行政审批局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暂停6人评标资格6个月。二是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问题,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离岗位、撤职、辞退、处罚处理。三是客运南站部分附属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问题,已移交市行政审批局处理。
2. 合同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客运南站已投入运营7个多月,仍无法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顺通公司扣除湖北建工工程尾款5万元作为违约赔偿金。二是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客运南站室外配套工程施工中未严格按图纸施工存在质量隐患的问题,顺通公司已责令施工单位开展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并验收通过。
3. 工程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顺通公司未按规定对客运南站项目进行会计核算、虚增客运南站项目建设成本2538.44万元的问题,顺通公司已聘请代账公司对前期会计事项按规定进行核算。二是顺通公司在客运南站项目基建专账中,用利息收入冲减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已调整为专项费用支出。三是汉西项目中东宝区牌楼镇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利用虚假证明材料套取征迁补偿资金2万元的问题,荆门汉江以西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已追回被套取补偿资金2万元。
(二)造价咨询机构结算审核结果抽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抽审情况中发现的工程计量不实、高套项目单价、不按造价咨询规范进行结算审核等问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和市城管委等5家责任主体在加强合同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的同时,约谈相关中介机构,健全造价咨询机构管理制度,完善工程资料、严格资料归档。
十、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情况
1. 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欠收房屋租金51.77万元的问题,将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追缴。
2. 漳河新区财政局出借漳富公司注册资本金借款5500万元仍未收回。
3. 屈家岭管理区对22.46公顷违规多征林地和36.95公顷征收的林地闲置荒芜等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天门河(汉北河)屈家岭段、西湖水库水质不达标,仍需整改。
针对上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督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指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荆门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办法》,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看门人”和经济安全“守护者”,为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加快推进荆门市域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新时代荆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