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局长 丁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与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政策落实与资金效益方面揭示问题,坚持在完善政策与规范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加强跟踪整改与成果转化,努力从推进法治、推动改革、维护民生与促进发展上发挥作用。今年主要对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市地税局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27个部门157个单位预算执行等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市级公共预算总收入339295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450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931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479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4271万元,上年结余4322万元,调入资金1500万元。市级公共预算总支出338349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195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862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484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908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46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497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92733万元,上年结余2237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4970万元,其中当年支出93470万元,调出资金1500万元。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得到保障,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全市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2年市财政局不断加强财政改革管理,不断提高履职服务水平,财政收入结构日趋合理,支出结构逐渐优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但在市级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部分省专项资金当年未使用。截止2012年末,当年有省专项资金15242.87万元挂在暂存款中,未及时拨付使用,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
2.违规向企业返还财政收入。2012年市财政局违规向10家企业返还税款及其他形式的财政奖励3049.83万元。如从土地基金中返还英博金龙泉啤酒有限公司1097万元。
3.违规使用农发资金。一是2012年预算安排的市级农发配套资金40万元,主要用作了相关单位的工作经费;二是2012年将收回的以前年度多种经营有偿借款30万元,拨付给相关单位用于经费10万元。
4. 违规向企业出借资金,财政资金面临风险。2012年市财政局向东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财政资金786.44万元,经查东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来运营困难, 2012年亏损635.17万元,财政出借资金面临风险。
5.专户管理不规范。截止2013年6月,市直有58个行政事业单位保留特设专户120个,其中有17个专户因政策变化应撤销而未撤销,同时还存在专户不专,部分财政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的问题;二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国库收付中心管理的社保资金定期存单共有89张,金额98080.82万元,涉及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等7家金融机构的16家营业部、支行或分理处,存款过度分散,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社保资金专户应精减归并到5个,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一个社保专户的规定。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2年市地税局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软件,实行实时监控,税收收入实现了新的增长,税收管理得到了新的提高,但在税收征管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漏管税费。抽查石化地税分局6份税收征管资料发现,有5份档案少反映企业欠缴税费102.65万元。
2.滞留社保费。截止2012年12月31日,市地税局社保基金归集账户尚有1816.95万元未及时缴入社保专户,其中养老保险1504.80万元,医疗保险258.66万元,利息53.49万元。
3.企业欠税清缴不力。一是应征未征房屋出租税金183.31万元。2012年68家行政事业单位实现房租收入1674.57万元,应征税金200.95万元,仅17家征税17.64万元,51家应征未征税金183.31万元;二是企业欠税908.43万元。截止2013年税款清算期止,石化分局管辖的企业欠缴税金352.03万元,浏河分局管辖的企业欠缴税金556.4万元。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3年我们对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等27个部门157个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人员、车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内容。结果表明,市直部门不断加强财务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人员管理有待规范。一是人员超编,部分单位进人超过单位编制总数,超编135人,涉及单位31个;二是未核定编制总数,部分事业单位至今未核定编制总数,涉及单位23个;三是大量聘用临时人员,78个单位聘用临时人员1029人,增加行政成本2302万元;四是人员混编混岗,69个单位没有按照定岗定员的规定使用人员,人员混编混岗,涉及485人,其中一级单位借用二级单位256人,二级单位相互借用 218人,向外单位借用11人。
2.车辆管理有待加强。一是车辆超编,8个单位车辆超编20辆;二是借用车辆,30个单位存在向管辖对象或所属单位借用车辆,涉及58辆;三是车辆管理不严格,多数单位未严格执行单车核算、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管理制度,导致部分开支异常。如有的车辆出现一年报销四次坐垫,有的车辆一年更换轮胎7个。157个单位实有车辆327辆,车平费用5.8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93倍。年费用10万元以上的车辆有15辆,涉及单位9个,单车最高年费用 14.67万元。
3.部分单位收费行为仍需规范。今年重点关注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结果表明,我市规定的34项实行零收费的行政审批项目已全部停止收费,行政审批环节逐步减少,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一是利用行政职能捆绑收费,涉及2个单位768.9万元。其中市卫生监督局利用其监督职能收取各医院、疾控中心体检费分成42.2万元,与疾控中心联合收取监测费分成54.7万元;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利用建设工程档案登记初审职能,提前收取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672万元。二是无依据收费,涉及14个单位717万元。其中8个单位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咨询费、培训费、活动费和资料费等490万元;6个单位以赞助费名义收取费用227万元。
4.部分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挤占挪用、滞拨、截留、虚报套取专项资金1320.91万元,涉及单位21个;二是固定资产不入帐、帐实不符、资产转移手续不完备1176.63万元,涉及单位15个;三是使用不合规发票报帐804.39万元,涉及单位29个;四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发放福利547.89万元,涉及单位27个;五是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不入帐、坐收坐支438.39万元,涉及单位16个;六是设置小金库526.34万元,涉及单位6个;七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98.73万元,涉及单位17个。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
对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市直住房公积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稳健,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住房公积金归集未全面覆盖。截止2012年6月底,应开设而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有558个(98%为私营企业),涉及职工18948人,按最低缴存限额计算,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2728.51万元。此外还存在逾期未缴公积金的问题,逾期12个月以上未缴存公积金的单位65个,涉及职工1501人,欠缴公积金1428万元。
2. 政策执行不严格,公积金缴存额差异较大。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和低于5%, 审计发现有2190人缴存额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共超缴899万元;3273人缴存额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共少缴63.42万元。不同收入群体的缴存额差异较大,缴存额高的主要集中在电力、石化等行业,缴存额低的主要集中在旅店餐饮、地方轻工企业等行业。月缴存最高6660元,最低75元,相差88.8倍。
(二)校舍安全工程审计情况
对市直中小学2009年至2012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超额完成了省批复的三年规划任务,有效改善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和办学条件,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部分不安全校舍未纳入省市三年改造规划。2009年我市鉴定为不安全校舍面积110154平方米,纳入三年省市改造规划104227平方米,尚有5927平方米未纳入省市改造规划。
2.部分校舍安全工程超概算。经抽查,市直有4所学校的4栋新建校舍超概算268.87万元,涉及面积19463.09平方米。其中石化一小教学综合楼85.87万元,龙泉中学实验综合楼82.2万元,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80万元,外语学校学生食堂工程20.8万元。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情况
对201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专项资金监管不力。市残联对残疾人专项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管,致使部分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如拨付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工程、康复项目等专款98.35万元,其中44.33万元被挪作经费。
2.虚报培训人数套取财政补贴15.65万元。一是部分人员重复培训套取财政补贴10.6万元;二是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套取财政补贴5.05万元。
3.滞拨专项资金99.79万元。市残联2012年共收到中央、省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277.95万元,当年下拨给相关单位178.16万元,滞拨99.79万元。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对钟祥市和沙洋县2010-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审计结果表明,钟祥市和沙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虚假配套432.19万元。钟祥市三年共拨付人保财险公司地方配套资金432.19万元,人保财险公司又以理赔方式将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返还。
2.保险公司套取财政补贴资金376.79万元。一是钟祥市人保财险公司通过42个村多报面积和垫付保费投保,套取财政补贴资金225.91万元;二是沙洋县人保财险公司通过20个村垫付保费投保,套取财政补贴资金150.88万元。
3.虚假理赔套取资金648.65万元。一是虚假理赔套取资金用于退还个人垫付保费和支付村集体及干部费用等。其中钟祥市187.91万元、沙洋县157.6万元;二是虚假理赔套取资金设置帐外帐303.14万元。钟祥市人保财险公司利用职工个人帐户,通过虚假理赔套取资金303.14万元,存入个人帐户形成帐外帐(其中237.42万元用于返还财政配套资金)。
4.理赔管理不规范。一是沙洋县人保财险公司未按规定理赔到户。沙洋县9个村将理赔款30.34万元汇入少数人帐户,由村统一集中进行再次分配;二是沙洋县人保财险公司未严格按理赔标准赔付。三年间沙洋县“两属两户”有16户受灾,平均每户按600元赔付,低于每户3000元的赔付标准。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共组织对106个政府投资项目、32412万元资金进行了审计,为政府和有关部门节约项目建设资金2259万元。审计发现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合同管理等问题逐步得到规范,但仍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和监理不规范的问题,有78个项目多计工程量,涉及金额984.53万元,13个项目高套定额,涉及金额73.47万元,19个项目签证不规范和出具虚假签证,占审计项目数的17.93%。如市体育艺术学校整体搬迁项目,监理公司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查单位联合出具虚假工程量签证单,涉及金额 61.9万元。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截止7月底,已整改违纪违规资金33000多万元,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0起。各地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市财政局已拨付省专项资金11411.42万元,并及时对社保专户进行了清理,将所有分散在小支行或分理处的社保资金全部归集到各商业银行的财政专户,共集中资金11500万元,归并存单16张。同时开展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应缴未缴的单位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催缴台账,催收到位资金1331万元;市残联已经将滞拨的99.79万元专款按规定拨付到相关单位,并制定和完善了残疾人就业培训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培训机构的管理。27个单位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停止发放,3个单位归还挤占挪用资金310.33万元,4个单位上缴“小金库”等资金94.29万元。目前各单位已出台规范性文件15个,管理措施35条。全面整改的情况将在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同时,我们将另行制定整改方案对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违规收费、滥发补贴、“小金库”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五、加强管理的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一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约束机制。要尽快健全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的标准、限额和管理措施,切实改变“三公”经费管理标准不明,措施不力的现状,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的定额标准,合理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确保运转的同时,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二是要加强财政管理、推行预算公开。财政部门要结合部门预算将消费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同时要大力推进公务卡的使用,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三是要强化社会监督、实行行政问责。对“三公”经费要建立阳光、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行政、公众的民主参与机制,公平、公正的行政问责机制,逐步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问责。
(二)强化人员编制管理。一是要强化人员编制控管,对至今仍然未明确编制总数的单位要尽快明确,合理配置资源,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数。二是强化职能部门联合控管,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要加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力度,要组织专班对行政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状况进行清理,对超编、临时聘用、混编混岗人员分类进行处理。三是强化制度控管,应尽快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聘用条件、标准、薪酬、归口管理等关键要素,解决临时人员随意聘用问题,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三)强化专项资金和收费行为管理。一是建立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严防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并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促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规范收费行为。物价、财政等职能部门应严格收费行为管理,要组织专班对所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环节等进行清理检查,取消不规范收费项目。同时对利用行政职能捆绑收费、无依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四)强化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一是要完善工程监理和现场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质量监管单位及施工方职责,规范现场管理行为,尤其是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行为,严防弄虚作假,确保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二是落实工程管理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对象、环节、方式,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尤其是由于管理部门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