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0-11-05 00:00

--2010年8月25日在荆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荆门市审计局局长 丁 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荆门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中心,着重加强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在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进行规范,着力保障中央、省、市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我市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2009年市直预算收入15649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12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840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4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6000万元;上年结余338万元。市直预算支出15636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04210万元(含市直债券支出125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4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243万元;债券转贷支出35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129万元。市直基金收入8267万元,基金支出826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全市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09年,市财政局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服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上级补助收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不完整。决算草案中反映2008年度上级补助收入68587万元,比省下达的补助收入78101万元少9514万元。

(二)部分资金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2009年度有5253.82万元资金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行政事业性收入850.5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378.42万元、以前年度耕地开垦费462.66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4.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1407.3万元。

(三)偿债准备金预算不足。截止2008年末政府性债务总额为195962万元,按规定应在2009年度预算中安排偿债准备金5878万元,当年实际预算安排5120万元,少安排758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通过对部分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发现,有631.05万元专项资金被滞留或挪用;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单独核算项目支出,将其与基本支出或多个不同性质的项目资金混用。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09年,市地税局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全面推行企业网上申报,征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市级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征收税率执行不统一。对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代开发票纳税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同一税目征收税率不统一的问题。如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到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购买餐饮定额发票,其征收税率出现5.5%、5.6%、8.1%等多个标准。

(二)违规减免企业税费。对市地税局2009年度减免税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该局存在违规减免企业税费的问题。一是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严格。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的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可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减免政策,但市地税局却批准3家劳务派遣公司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减免。二是福利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审核把关不严。对市地税局批准的13家享受福利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中的市东智电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企业发放部分残疾人工资时未达到荆门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不应享受福利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全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今年共审计了市水务局等10个部门及所属54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直各预算单位积极参与部门预算改革,认真编制部门预算,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有待进一步加强。从10个部门的审计情况看,市文化体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房地产管理局4个部门存在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涉及金额673.29万元。

(二)“五费”政策执行不够理想。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降低行政成本。从10个部门的审计调查情况看,尽管我市采取了降低“五费”的措施,但成效不够明显。与上年比,“五费”中有三项费用上升,两项费用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用、机关水电气费用、会议费上升(公务接待费用上升16.03%,机关水电气费用上升22.56%,会议费上升4.75%);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因公出国费用下降(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下降1.56%,因公出国费用下降23.96%)。

(三)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执行不够严格。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少数单位在资产管理中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如市残疾人联合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少计固定资产171.02万元;市新闻出版局固定资产未入账49万元;市博物馆未经批准处置资产29.5万元;市体育艺术学校未经批准处置部分代管的土地使用权。

(四)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对10个部门所属54个二级预算单位延伸审计,发现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相对薄弱,其中会计基础较薄弱、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单位16个;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不规范的单位4个,金额217.31万元;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8个,金额109.02万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单位10个,金额618.42万元;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单位5个,金额262.03万元。

四、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

(一)扩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对扩内需中央新增投资审计调查情况表明,截止2009年底,扩内需中央新增投资共安排我市446个项目,总投资213741万元,其中中央计划投资66624万元。市、县各级财政实际收到中央资金66517.2万元,占计划的99.83%,已拨付项目和施工单位38658.6万元,资金拨付率为58.11%。实际已开工项目446个,其中已完工项目372个,占计划完工项目数的83.4%。累计完成投资54524.46万元。扩内需中央新增投资为拉动我市投资增长、加快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通过对58个项目延伸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挪用中央资金678.44万元。经审计,共有9个项目用中央资金列支项目前期费用678.44万元,其中东宝区1个100.82万元、掇刀区1个15万元、京山县4个196.17万元、沙洋县3个366.45万元。

2、配套资金不到位730万元。其中东宝区岩垱水库430万元、沙洋县龙垱水库300万元。

3、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审计调查的15个1000万元以上大型完工项目中,市龙锦花园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和京山县惠民廉租住房小区建设项目未按计划要求完工。

(二)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对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审计调查情况表明,截止2009年底,经市、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地方政府债券项目64个,债券资金规模25000万元,其中用于扩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59个,债券资金 23148万元,占债券资金总额的93%;用于非扩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5个,债券资金1852万元,占债券资金总额的7%。我市大部分债券资金都用于了扩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配套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拉动了社会投资,促进了民生改善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但在债券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改正的问题。

1、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钟祥市财政滞拨债券资金1414万元;东宝区财政滞拨债券资金280万元、东宝区城投公司滞拨债券资金1000万元。

2、挪用债券资金1226万元。沙洋县廉租房管理办公室将债券资金借给县宏图城投公司4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给沙洋县开发区278万元用于经费支出;掇刀区将债券资金548万元用于团林镇喜民园工程448万元和小城镇建设100万元。

(三)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对2006年至2009年度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审计情况表明,我市高度重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规范,较圆满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就业再就业培训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的问题。

1、虚报培训人数2795人,套取培训补贴资金145.31万元。其中钟祥市虚报培训人数417人,套取培训补贴资金27.1万元;沙洋县虚报培训人数235人,套取培训补贴资金11.75万元;京山县虚报培训人数1951人,套取培训补贴资金96.86万元;掇刀区虚报培训人数192人,套取培训补贴资金9.6万元。

2、挪用培训补贴资金86.1万元用于经费。其中市直25万元、钟祥市22万元、京山县21.3万元、东宝区17.8万元。

3、未达到规定培训时间,培训质量得不到保障。钟祥市、京山县培训机构培训就业再就业人员未达到规定的3个月培训时间,但均按3个月申领培训补贴,其中钟祥市1484人、京山县5218人。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情况

对五个县(市、区) 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情况表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逐步规范,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2009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人数为180万人,占总农业人口的96.97%。当年基金总收入为18469.2万元,总支出为18969.08万元,超支499.88万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基金征收把关不严。一是审核不严格,致使非农业人口投保或两头投保。经抽查2009年钟祥市、京山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发现非农业人口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投保或两头投保人数达3070人,其中钟祥市非农业人口投保2086人、两头投保500人,京山县两头投保484人。二是钟祥市柴湖镇用移民扶持资金为农民缴纳个人应缴部分72.29万元。

2、基金管理不规范。一是东宝区财政局将上级补助资金167万元放在收入过渡户,未转入基金专户。二是钟祥市未按规定审批程序使用风险基金,将392.62万元风险基金用于弥补统筹基金超支。

3、无依据收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违规收取定点医疗机构资料及网络维护费115.26万元,其中钟祥市41.5万元、京山县73.76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

对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表明,截止2009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27920.29万元;职工个人累计使用提取82478.99万元,期末余额245441.3万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25676户(次),金额140234.5万元。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拉动经济增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住房公积金建户覆盖面未达到标准。按规定,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截止2009年底,全市应建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182010个,实际建户160798个,占应建户总数的88.35%。

2、未及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入个人账户。钟祥市和沙洋县将各单位上缴的部分公积金110.26万元未及时分配到个人账户,其中钟祥市36.26万元、沙洋县74万元。

3、违规在多个金融机构开设账户。按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只能确定在两家金融机构开设公积金账户。经审计,市直及各县(市)共在18家金融机构开设32个账户,其中市直在4家金融机构开设10个账户,钟祥市在4家金融机构开设8个账户,京山县在5家金融机构开设5个账户,沙洋县在5家金融机构开设9个账户。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自《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实施以来,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逐步形成了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审计意识不断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审计管理秩序逐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已经步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果。一年来,审计机关共审计市直完工项目168个,送审金额57259万元,审减金额4861万元。同时,审计也发现和揭露了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计划执行不严格。在已审计的项目中,有16个项目存在计划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占审计项目总数的9.5%,其中有10个项目没有项目计划批复,有6个项目擅自调整设计内容,超计划投资1213.55万元。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在已审计的项目中,有22个项目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占审计项目总数的13.1%,其中有6个项目未约定合同金额,有16个项目合同控制不严,存在合同价小结算价大的问题(其中有13个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5%以上)。

(三)工程监管不够严格。在办理工程结算中,部分施工单位通过虚列单项工程、高套单价和多计工程量等手段造成工程造价虚高和失真。在已审计的项目中,审减率在10%以下的项目有148个,占审计项目总数的88.1%;审减率在10%以上的项目有20个,占审计项目总数的11.9%(其中有12个项目审减率达30%以上)。

六、审计整改及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截止7月底,已整改违纪违规资金20792万元,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起,其中 2人受到组织诫勉谈话,3人受到党纪处分。各地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落实。市财政局对非税收入和往来资金收缴程序进行了规范,出台了《关于调整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相关业务程序的通知》,将非税收入与往来资金进行分离,同时按照“逐步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已经将部分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在2010年纳入了预算管理。市地税局对征收税率执行不统一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汇算清缴,对违规减免企业税费的问题重新进行了审核纠正。各预算单位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正在进行清理,部分资金已按规定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扩内需中央新增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钟祥市滞拨的债券资金1414万元已经下拨;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和掇刀区挪用的中央建设资金678.44万元已经归还,同时对3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沙洋县和掇刀区挪用的债券资金1226万元已经归还。下半年,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开展专项督查,最终整改结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按要求将全部财政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增强预算约束力,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加大非税收入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年初预算;财政、审计及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同时要加强清理归并专项资金,对长期未拨付、项目单位长期未使用和项目结余资金,及时收回并纳入预算重新进行分配,防止资金沉淀,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跟踪监督,对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问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发改委要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着重加强项目计划监管,严格计划变更管理,增强计划的约束力;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合同管理,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重点强化跟踪审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同时,对投资项目中存在的屡审屡犯问题,要按照追责制度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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