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编号 | 受理类别 | 受理单位 | 申报时间 |
---|---|---|---|
20190214-2424-264915 | 求决 | 市人社局 | 2019-02-14 |
20190203-7760-264679 | 求决 | 市人社局 | 2019-02-03 |
20190202-9668-264641 | 求决 | 沙洋县 | 2019-02-02 |
20190201-2149-264604 | 求决 | 市人社局 | 2019-02-01 |
![]() |
荆门地处祖国的中部之中,素有"荆楚门户"之称,唐朝诗人王维曾在这里留下了"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的历史名句。现辖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和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国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万。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等称号,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被纳入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规划。 |
相关服务
老年人福利待遇
医疗健康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医,出示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的优待;70周岁以上老人就医,出示老年人优待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担架、推车和助步器等服务。
2、各医疗服务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公示牌或标识,文明服务,兑现承诺。
3、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患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
交通出行
1、城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人IC卡准许免费乘座市内公交车(1440次),乘坐跨公路郊线须投币。
2、长途汽车、铁路、水路客运等应为老年人提供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等服务。
文体休闲
1、在图书馆开辟了老年阅读室,常年免费提供480多种期刊和120余种报纸供老年读者免费阅览。
2、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博物馆展品讲解服务,并针对老弱病残人员在参观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情况都作出了应对安排。
3、建立了荆门市中老年合唱团、荆门市中老年舞蹈团等中老年人文艺团队,为他们免费提供活动场地,并安排专门教师,坚持每周轮流全天候教学和演出。
申请高龄补贴
事项名称:申请高龄补贴
办事依据:《关于印发<建立荆门市中心城区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民政发〔2013〕7号)、《关于对<建立荆门市中心城区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荆民政发〔2014〕8号)
办理条件:凡户籍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高新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有效证件上载明的出生年月为计算标准)
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荆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
1、申请:由申请人或其亲属所在村(社区)委员会领取并填写《荆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有单位的,需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初审:申请人或其亲属持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连同《审批表》送交所在村(社区)委员会,村(社区)委员会按申请的内容认真调查,初审申请人真实情况。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由村(社区)委员会在《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审核、复核:乡镇(街办)收到《审批表》后,对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依次上报区老龄办(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街办)要书面告知并退回初审单位。
4、审批:收到《审批表》后,由各区老龄办(民政局)进行审批,并上交一份《审批表》到市老龄办备案。
受理机构:村(社区)委员会
收费标准:免费
办事时限:即时受理
联系电话:东宝区老龄办:6059096 掇刀老龄办:2441418 漳河新区民政局:8658027 荆门高新区社会发展局:2498189
办理地点:所在村(社区)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统一全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
(2017-06-2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
(2016-11-0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荆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
(2016-01-14)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
(2015-11-18)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
(2015-07-1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机构编...
(2014-12-3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
(2014-12-3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
(2014-12-31)
老年人优待证
事项名称: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办事依据:《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二十一条:需要有关方面提供优待服务的老年人,应当出示《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优待证应当载明为老年人优待服务的主要项目。优待证由省老龄工作机构统一印制和管理,县以上老龄工作机构负责发放,优待证式样由县以上老龄工作机构行文告知。老年人优待证除收取物价部门核定的工本费外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条件: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受理机构:荆门市老龄办
收费标准:免费
办事时限: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381608
办理地点:荆门市城区(包括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在市行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县(市)区在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屈家岭管理区在区老龄办办理政策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
(2015-01-1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