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单位编制了《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本单位职责、本单位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同时辅之于指定地点公开。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scjdglj.jingmen.gov.cn/;指定地点为: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1号,联系电话:0724-6081009,传真:0724-6081008。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本单位对特别重要的信息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以本单位名义发布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信息。
(一)受理程序。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单位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二)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附件),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单位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三)处理时限。本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单位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费用。本单位依申请提供相关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荆门市人民政府或本单位投诉、举报,举报投诉邮箱:jmxxzx@163.com。
附件:《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 ||||||
表中标注*为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