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确保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防止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测: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重要的导航场所和设施;
(三)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
(四)重要储备物资的库储场所;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二、检测机构
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必须由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开展。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三、责任与监管
(一)雷电灾害防御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是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各雷电防护装置业主单位要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本单位所有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做到应检必检,并对存在的雷电灾害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要落实防雷安全检测主体责任,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开展检测,规范编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确保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与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发现存在雷电防护装置隐患的,要向被检测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的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的雷电灾害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三)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受理管辖范围内有关防雷安全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荆门市气象局咨询电话:0724-2345087
附件:荆门市行政区域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信息表
荆门市行政区域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信息表
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资质等级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1 | 湖北雷盾建设有限公司 | 914208007417768691 | 甲级 | 邹 鹏 | 15908631883 | 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5号 |
2 | 辽宁信达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91420802M49L85MON | 甲级 | 杨 璐 | 17720288688 | 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9号 |
3 | 湖北润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91420880MA49FKUD6N | 乙级 | 庞正东 | 18872851999 | 荆门市东宝区竹园路1幢6层602室 |
4 | 湖北精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91420800790580790X | 乙级 | 郭 庆 | 13997938878 | 荆门市掇刀虎牙关星球路南侧 |
荆门市气象局
2025年3月17日